第二天上午,叶晨吃完早餐,继续去给人看病。 相比起全球直播,很明显,现在看病更要紧,因为患者更多,叶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在到午饭时间,叶晨已经看来一百八十个患者。 相当于一个小时六十个患者。 当然,叶晨看完一个患者可能也就是几十秒钟,也就是需要针灸的时候,需要多花一些时间。 叶晨在大使馆吃完简单的工作餐,然后继续看诊。 来的患者正是一个白人,是芬兰那边飞过来的。 这位白人老人,是因为女性,年纪将近七十岁了。 在半年前,突然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掌自己出现裂口疼痛微痒,还出现少许的血,而现在进入到冬天,气温下降,导致她手掌心更是疼痛。 在对方拿开自己戴着的手套,叶晨可以看得很清楚,对方手掌皮肤干燥,脱屑,裂口可见新鲜血,血痂,指关节僵硬,半握拳,屈而不伸,指掌侧无规律干裂纹,长期不能着水。 看过西医,用过西药,也用橄榄油涂过伤口,患处才没有那么严重。 叶晨仔细给对方检查,发现对方右侧小腿还有一个伤口,而且常年不愈合,伤口周围还有脓水,触之很硬,还有痛感。 按照西医的说法,这应该是属于湿疹。 但是,在中医来看,对方这种情况是属于皲裂,烂疮。 很明显因为老人年老体衰,再加上地处天寒物燥的地方,导致他这种病症出现。 如果是在有中药的地方,像他这种情况。 叶晨觉得并不难治疗。 但是,现在并没有,只能用他备用的一些药粉。 先给对方的伤口开放,,祛除毒血,然后包扎,再放上那些药粉。 最后,叶晨再给对方针灸伤口。 然后就是给对方开了一副药方。 “老阿姨,你应该去比较暖和的地方,像南欧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再按照药方喝药汤下去,不出两周,你这病就完全好了。” 其实,是因为时间太长,导致许多寒毒一类的东西已经积累在伤口那里,导致那里的烂肉不能恢复正常。 像这些真的算不上什么难治的病。 在叶晨看来,许多厉害的老中医,都容易治好。 但是,西医开的药方,治标不治本,甚至对于这一类的疾病,其实,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这一个患者。 叶晨花了一分钟看完。 然后继续看第二个患者。 一直到晚上的八点多。 这次终于提前看完。 因为叶晨还要去给那个尼尔森老先生进行针灸治疗腰痛。 所以,他是准备再请这些翻译去吃火锅的,叶晨让他们先去那家华人开的店铺。 叶晨则是带上陈舒雅,来到附近尼尔森老先生居住的酒店。 在来到那里的时候,叶晨除了看到尼尔森先生外,另外看到一对中年夫妇,就是尼尔森的儿子和儿媳妇。 除此之外。 叶晨居然看到一位穿着打扮很时尚,一双湛蓝色眼珠子,天使一样面孔的白人年轻女子。 这位白人年轻女子实在是太漂亮了。 可以说,对方是北欧这些白人里面可能是最漂亮的一个。 而且,身材高挑,一看就是贵族大小姐出身一样。 陈舒雅可能见多了,倒是没有什么。 但是,叶晨第一眼看过去,确实是显得很惊讶。 “你是叶医生?真的太谢谢你给我爷爷治病,其实我也是你和中医的粉丝。” 这个天使面孔的美女直接过来打招呼道。 在一旁的陈舒雅翻译后,叶晨说道:“你好,我叫叶晨。” “你好,我尼尔森珍妮。” “珍妮小姐,你好。” 在叶晨过去,给尼尔森检查后,然后再给对方针灸。 其实,像这样针灸,叶晨在针灸的过程中还用了真气,这针灸治疗当然要好许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这边中药材没有。biqubao.com 只能通过其他地方寄过来。 但是,等寄过来的时候,患者病情可能已经很严重了。 在花了半个小时,叶晨给尼尔森老先生针灸完,也就准备离开,毕竟,其他翻译还在等着叶晨。 叶晨和陈舒雅准备离开的时候,没想到,尼尔森珍妮跟着出来。 “叶医生,不知道你去哪?” “我准备去吃晚饭。” 吃晚饭? 对方似乎有些好奇。 叶晨和陈舒雅出来,本来是想自己坐出租车过去的。 不过,没想到,珍妮自己开有沃尔沃来。 让叶晨和陈舒雅上到车上说道:“不知道两位要到哪里吃饭?” 叶晨说了地点。 陈舒雅翻译。 珍妮再按照叶晨说的地点开车过去。 在来到那里。 叶晨还以为珍妮要离开了。 没想到,也跟着下来了。 她已经知道这是一家中国饭店。 刚刚那些翻译已经过来了,正在等着叶晨两人过来,没想到,现在叶晨两人来了,还带了一位白人美女过来。 “叶医生,我们正等你过来。” 这些翻译大多是华人或者华侨,留学生,他们也是喜欢吃中国菜,只是很难来到这边而已。 现在那火锅店的老板夫妇早已准备。 然后把一些白酒拿过来。 这种天气下,把白酒热一热,喝下去,真的是太难喝了。 现在叶晨也明白,为什么这些北欧人,特别是那些俄罗斯人那么喜欢喝白酒了。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天气太热,喝点酒下去,可以暖暖胃。 当然,现在不是和伏特加,就是从中国过来的白酒,是很普通的白酒。 不过,出口的白酒和国内是不一样的,属于真正的小麦或者高粱酿造的白酒。 “来,先喝一杯。”叶晨说道。 这酒应该有三十五度左右,有点辣。 不过,这种天气下,一边喝着这些白酒,一边吃火锅真的太舒服了,特别是这边的牛肉和羊肉真的很不错。 开始吃火锅的时候,珍妮很明显是第一次这样跟着吃,她以前用的是西餐厨具,但是,现在用的是筷子,一开始,还显得很不习惯,慢慢也可以接受下来。 一顿火锅吃完,都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多。 叶晨知道该回去休息了。 “你们也早点回去休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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