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宋江心中万分无奈,准备就此离开的时候。 却令他的那双眼睛,再次瞟到了身死于床榻之上的老阎婆子。 宋江低头沉吟了许久之后,眼眸之中,方才闪过了一丝亮色。 但见其几个转身,便来到了老阎婆子的身旁。 随后,便是上上下下的一顿翻找。 最终,终于在其腰腹处,摸到了一个皮口袋。 而当宋江将那个皮口袋打开之后,果不其然,那里面正整整齐齐的码放着足足的二十张一千两银票。 至此,宋江在此之前所被这对母女讹诈去的三万八千两,便尽数回到了宋江的手中。 宋江之所以如此这般去做,也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更怕家中的老父亲在此之后,没有了花销度日。 可现在却好了。 拿回了所有财富的宋江,在此之后,只需假借他人之手,将这笔财富再次挪转回家也就是了。 宋江将那三万八千两银票收入怀中之后,便按照阎婆的字迹,无比细致的临摹上了一封遗书。 其内容无非就是,在此之前,她教唆自家女儿胁迫宋江的种种。 只是在那其中,却隐去了书信的事。 单纯就写上了因为她们母女的贪婪,所以才做下那般恶事。 至此,才累的自家女儿亡故于院内。 而她心中受着百般折磨之后,于是便决定自杀,想与自家女儿重会于地府当中。 数日之后。 阎婆家中的这般景象,方才被左邻右里发现。 而当他们将这般情景,呈现在县令时文斌的案头之上时。 那宋江,早已通过朱仝、雷横二人的手,将三万五千两银票,转回了宋老太公的手中。 而那宋江本人,则带着三千两的银票,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郓城县。 虽然在那郓城县之中,无论是行政一把手的县令时文斌,还是品阶最低的衙役,几乎全对那宋江好感颇多。 但是那宋江当众杀人,却也是实打实的。 在那般案子的设立之下,即便宋江再想返回县衙当中当差,却也是不可能的了。 深明此道的宋江,虽然对离开郓城县这件事颇为不舍。 但这,却也是他在无可奈何之下,必须做的一种决定。 而郓城县上下,虽然也对宋江的遭遇颇感同情。 但是在明面上,却也发布了欲将宋江其人捉拿归案的告示。 宋江在江湖之上游荡了数日之后,方才想起,他还有一个好友小旋风柴进,似乎自很久之前便想邀他过去坐一坐了。 可那宋江当时,还在郓城县内当职来着。 着实不便长久离开那郓城县,于是便迟迟拖着,未曾答应对方的请求。 而现在呢? 既然宋江本人,已然成通缉犯了。 那他就想借这个机会,前去柴进的庄园当中走上一遭。 一者,为了应当日之邀请。 其二,也是想过去暂时避避风头。 这小旋风柴进的庄园,当真是气派之极。 其占地面积,甚至已然有整个郓城县的五分之一大小了。 庄园之内,良田片片,良树成排。 来往之间,皆是受了那柴大官员恩惠的庄客们。 这些人,练武者有之。 单臂背于身后,彼此切磋诗词歌赋者有之。 甚至,就连那专攻机械建造的手艺人,亦有之。 青色的砖石铺地,绯红色的砖石为瓦。 这就使得宋江,还没等步入柴氏庄园之内走上多久呢。 便先感受到了一种,无比奢华且富贵的大气之感,迎面扑来。 没等宋江前行几步呢,便已然有数位府内庄客,拦住了宋江的步子。 问起了他今日所来此地,是为寻人还是办事。 当宋江将此番来意,一五一十地对那几位庄客言明之后。 便依照那些庄客的吩咐,立在了那里,任由着那些庄客一溜小跑,向着远处报信去了。 而宋江这一等,也足足等上了一刻钟之久。 正当宋江心底纳闷儿,疑惑着对方是否因为自己的身份,着实不想与他折己相交的时候。 就见从远处,匆匆行来一满面欣喜的青年汉子。 但见此人,约莫三十左右岁的年纪。 头顶纯金白玉冠。 一身深紫色的绫罗华服,着于身上。 脚下之靴,更是镶金边儿走金线的。 面色颇为白皙,双眼有神,五官精致。 龙行虎步间,一抹奢华贵气,便展露无遗。 只把那宋江看得,心中赞叹不已: “不知面前所来这位,可是那有着小旋风之称的,柴进柴大官人?” 那满面贵气之人,先是对着宋江淡然一笑。 随即便赶忙近身一步,无比热情地将一只手,搭在了宋江的肩膀上: “正是正是!” “宋三郎呀,汝之大名,某在数年之前便如雷贯耳了。” “而在这期间,虽偶尔也与三郎你有过几封书信来往,却也当真没像今天这样,真个见到对方。” “却没曾想,今时今日,却令我柴进见到真人了。” “三郎呀,快,快与我进来!” “我们边来吃酒,边来详谈。” 宋江的面目之上,多少有些尴尬: “只是,只是小可这里,在来贵宝地之前,却也犯了一件极难言说的案子。” “若非如此,今时今日,却也不会前来大官人的庄子当中,躲避灾祸。” “如此一来,是不是尽可能不要张扬的好呢?” 可令宋江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的话音刚落,那柴进便满不在乎的笑出声来: “三郎呀,你所说那些,或许在别处尚还是一件十分难办的事。” “可在我柴某人眼中,却当真不值一提!” “莫说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人命官司了,即便是你打杀了朝廷的命官,但凡投入我柴进的庄子里来,外人便万万不敢来此捉你!” “三郎呀,你就莫要担心那些了,赶快与我一起去吃酒吧。” “哦对了,三郎你今日来得也算是巧极了。” “因为有在我这府上呀,于昨日,便来了一位英雄好汉。” “其能耐之大,神通之强,当真世所罕见呐!” “更难得的是,此人更具一身的侠肝义胆,当真令人佩服得紧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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