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是打赢了,除了多出十张嘴,和三个轻伤一个重伤之外,啥都没赚到。 经过这一幕,也使得新招的这些匠人,更加感激萧剑,看人家耍赖都不要,他们能够被公子看中,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萧剑哭丧着脸,哥命苦啊。 商州城一趟,总共才购买了二十五担粮食,即使不增加这十张嘴,也混不到秋收。 就算混到秋收,明年的粮食也不够啊,红薯不能指望,这个要留种,他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路在何方。 mb,不想这些了,天已经快黑,连夜赶路,这时代夜盲症很多的,走丢几个是几个。 可人家不傻啊,竟然搞了根绳子给串在了一起,真想骂娘了。 一直走了大半夜,才走到了官道与山路的分叉处,停下吧,夜晚走山路不行,搞不好别人没丢,把自己给弄丢了。 将剩下的包子和稀粥全分了下去,之后生活自理,爱在那睡就在那睡,都快六月份了,晚上也不很冷。 一路起早贪黑,东西太多人太多,有一段路是没有整修过的,也得停下来整修一番之后再走,不然耕牛过不去啊。 走走停停走了七八天时间,才回到了家,值得一提的是,那个重伤员,竟神奇般活了过来。 这次出去,一共花了半个多月,家里已经变得都不认识了。 黑绿的红薯地里,密密麻麻的红薯藤蔓,已经把宽大的薯沟遮个严严实实。 水田里面的秧苗已经绿油油的,清风吹过,荡起一片绿浪。 大片新修的水田已经碧波荡漾,只等移栽了。 田里的中年男人正挥舞着牛鞭,大声地吆喝,催促着忠厚的老牛。 两只羊带着他们的两只羊宝宝,正在田埂上悠闲地吃草,偶尔会“咩咩”地叫上两声。 广场上已经又砌起了一栋五连间的踏土房,西边的厨房里面炊烟寥寥,广场上的孩童们在嬉闹玩耍,后山上大群人正在忙忙碌碌。这里从无到有,终于有了一个小山村的气象。 萧剑一行人站在山顶上看着这一幅久违的景象,有人当场就哭了起来。 过去了多少年,昔日的太平景象,正如眼前的一般,令人向往的画面,今天又终于重现。 看到这些哭得稀里哗啦的人,又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也不算白费,哪怕这只是昙花一现,只是乱世中的一副太平假象,也值了! 萧剑一改之前的沮丧与郁闷,又变得坚强起来。 没粮食老子可以去抢,老百姓的不能抢,不是还有土匪、还有流寇吗,老子就专抢你们的粮食,来维持这一幅太平景象。 他忽然感觉豁然开朗,站在一颗突出的石头上,对着村子方向,双手捧在嘴边大喊道:“我回来了!” 长长的余音,在山谷中荡漾。 村子里的人,一个个抬头看向山顶,只见萧剑正站在高高的石头上,像悬浮在空中一般挥舞着双手,整个村子立即喧闹起来。 一群人飞快地跑到山顶上,拉的拉牛,抬地抬物,欢声笑语中,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新修的踏土房早已完工,屋中预留了一间空房作为议事厅,现在桌椅等木工家具已经齐全,大家围坐在桌边汇报家里的情况。 张春第一个起身说道:“硝石作坊,做了很多工艺改进,现已生产硝石一千多斤,为了运输方便,作坊已经转移到了硝洞那边。” 陈碧华起身说道:“制碱一直没有停止,工艺也做了许多改进,近大半月共生产了八十多斤碱粉。” 张大锤起身汇报道:“我们造田组,共造出了几十亩水田,这些水田都已经注水,只等移栽秧苗了。” 张叔起身说道:“秧苗差不多能栽了,育苗用掉了六百斤稻种,够栽八十多亩田,红薯苗一直还在栽,长势很好的。” 刘山起身说道:“我主要是做一些规划,灌溉稻田的水渠,都通到了能够造田的地方。” 萧剑说道:“马上就要开始插秧,秧苗在移栽前,要用熬硝废水施一次肥,熬硝和制碱暂停生产,等插秧结束后再恢复。” 转头看向陈文轩,说道:“这次商州城之行,手雷厥功至伟,你们火药作坊不用参与插秧,尽快恢复手雷的生产。” 由于缺少雄黄和牛皮纸,手雷早已停止生产,这次物资采买,已经备齐所需原材料。 火药作坊的研究和生产,是由陈文轩在管,他年纪不大,但做事谨小慎微,而且动手能力极强,火药作坊在他手里万无一失。 说完生产,又转入到军事方面。 萧剑宣布,正式成立仙山护卫队,目前分为两个分队,由豹子和刘英杰担任分队长。 分队兵员,由新招的四十人组成,从即日起,便开始做跑步、丢矛、刺矛、投弹、列队等训练。 刘英杰和豹子起身跪在地上,说道:“绝不负公子所托!” 萧剑没有扶起两人,转头看向门外,说道:“黑炭,你教教他们,该如何回答上官。” 黑炭先是站直身形,左手掌心贴右拳,行了一个标准的抱拳礼,并大声道:“是!公子。” 然后拉起刘英杰和豹子,传授他们如何行抱拳礼。 少年学习能力更强,萧剑只演示了过一遍,他们少年队,抱拳礼非常标准。 萧剑看向黑炭,说道:“以后军中的礼仪,由你们少年队负责教导和监督,不准再行跪礼!” 又对刘英杰和豹子说道:“家里的粮食,最多只够一个月消耗,咱们护卫队,必须尽快出击以战养战。” 简单地说,就是出去抢流寇和土匪的物资,如果一个月内还没有抢到粮食,北山新村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转头看向狗儿,说道:“斥候队暂由你负责,你挑选两名护卫,立即潜伏到九龙山,刺探矿场和铁厂情况。” 刘英杰和豹子、狗儿同时起身行礼,答道:“是!” 孤儿中,还有许多不到十岁的儿童,暂时也顾不上他们,便成立了儿童班,小玲任班长,由陈碧华负责日常安排。 小玲一下子又不开心了,别人都是队,他们是班,听着就不得劲,非要改为儿童队。 大家帮忙投个推荐票,推荐票不用花钱,看书就有的,要不,给个好评也行,谢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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