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桂馥对做生意的事情更加的上心了。 舒兰熏趁着这个时间,转身进了厨房。 再出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两个托盘。 一个托盘中放的是玉米、土豆、地瓜等可种植的种子。 另一个托盘中放的是,已经做熟的这些食物。 桂馥立马跑了过去,伸手接过重的那个。 “兰熏,这些是什么?闻起来好香。” 桂馥对托盘中的东西十分好奇。 舒兰熏挑了挑眉毛。 “你先尝尝。” 听到舒兰熏的话,桂馥毫不客气的伸手就去拿。 这些食物是舒兰熏之前就在空间中烹饪好的。 现在拿起来还有些烫手。 桂馥呼呼直吹,也舍不得放手。 她先拿的是最好奇的玉米,这种金黄的棒子,她从来都没有见过。 颗颗分明的玉米粒,环抱住一个柱体。 用牙齿用力咬住,饱满的玉米粒瞬间在口腔中爆开。 香甜软糯的味道,让桂馥不由的闭上眼睛来品味。m.biqubao.com “这也太好吃了吧!” 桂馥口齿不清的赞叹着。 “我从来都没有吃过这种味道的食物。” 玉米的香甜从来都不在她的食谱中,舒兰熏看她吃的开心。 也被勾的食指大开。 随手也拿起了一个啃了起来。 “唔,确实好吃。” 舒兰熏也有很久没有吃过玉米了。 之前是因为没有地方种植,等有地方种植了之后。 又因为之前自保能力有限,所以都会选一些不会引起主意的作物种植。 一个个玉米粒被咬开,玉米特有的香甜充斥着整个口腔。 让人不自觉的想要继续吃下去,根本停不下来。 舒兰熏这边刚吃两口,桂馥那边就快要吃完了。 “兰熏,真的太好吃了!这个棒子也能吃吗?” “虽然吃了也没有毒,但它不好吃,这个棒子晾一晾可以用来喂牲口,或者烧火。” 舒兰熏连忙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给她解释这个玉米芯的作用。 桂馥听的满眼全是小星星。 “兰熏,这也太好了吧,你从哪里得来的?这叫什么?这东西太好了,浑身都是宝。” 桂馥激动的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舒兰熏早就想好了托词。 “这叫玉米,是我外出的时候无意间得到的,觉得好吃就带回了种子,在平常的土地中就可以种植,而且比较皮实,南北皆宜。” 桂馥虽然在侯府生活了这么久,但小时候也是在乡下土里刨食生活过的。 她深知粮食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有多么重要。 “产量如何?容易害病虫吗?” 桂馥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舒兰熏却没法解答。 “不清楚,不过你先别着急,你尝尝这些。” 说着她又递过去一个地瓜。 “这个就是我在茶水间分给你吃过的,这个也不难种植,你尝尝和之前的有没有区别,盘子上还有那么多,你都尝尝再说话。” 舒兰熏没有完全承诺让桂馥种植出售玉米,因为云洲已经混入了奸细。 大规模的种植这种惹眼的东西,会对大局不利。 但就算不能种玉米,也要种些别的粮食。 天下大旱久已,百姓苦不堪言。 她如今有了能力,就想着为此尽一份力。 桂馥听从了她的建议,一个接着一个的尝着。 无一例外都很好吃。 从地瓜、土豆,到芋头、山药…… 有些桂馥也吃过,只不过都是烹饪好的,这么原始的吃法还是第一次。 每一样都有自己的风味,桂馥都很喜欢。 一种接着一种的下肚,把空空的肠胃填满。 桂馥打了个饱嗝,结束了这场试吃。 “兰熏,我不行了,实在吃不下了。” 话是这么说,但她手还紧紧的握着半个有些干噎的芋头,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舒兰熏看着她如此护食的模样,不由的笑出了声。 “别着急,都给你吃。” 说着抬手倒了一杯温水递了过去。 桂馥急忙的喝了一大口,这才缓过来。 声音激动的说道。 “兰熏,这些都太好吃了,我们要发财了! 既好吃又顶饿的粮食,我都不知道你收集这些要费多大的力气, 搞得我现在都有压力了,我怕卖不出高价。” 舒兰熏看着桂馥眼中的光亮,她相信如果现在给她一个算盘的话,她会打的啪啪响。 “不会的,我相信你,而且粮食这种东西不需要太高的价钱,能让所有人都吃得起最好。” 桂馥听到这话,表情突然变得认真。 “兰熏,不是这样的,你一直在忙大事可能不清楚粮价对于普通人的意义, 粮食不仅仅是他们填饱肚子的工具,而且更是生活的保障。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农民,他们要用粮食换钱,如果粮食的价格太低,他们的生活也不会有改善的。” 桂馥不会说什么大道理,只能用最简单的话语,想要说服她不要将粮价定的太低。 舒兰熏愣了一瞬,然后缓缓吐出四个字。 “谷贱伤农。” 桂馥连忙点头。 “对,就是这个理,兰熏真厉害,说话都文绉绉的。” 女孩的友谊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她会吃醋她身边有别人比她更亲近,她又觉得自己的朋友天下第一厉害,谁都配不上。 就连能说话她也觉得是自己朋友说的更好听些。 舒兰熏听到桂馥触不及防的夸赞,乐的不行,直接伸手揉着她的头发。 “你这张嘴啊,当年留在门房真可惜了,要是留在夫人身边的话,直接就能哄的夫人给你一个大丫鬟当当。” 说起之前的经历她们两人,心里没有任何障碍。 桂馥夸张的瞪大眼睛。 “这可不行,我要是真是大丫鬟的话,还怎么去你的茶水间蹭好吃的。” 桂馥说的理直气壮。 舒兰熏就算习惯了孤独,也无法拒绝这种开心果似的老友在身边逗趣。 两人坐在花园中,从粮食的种植,店铺的营业,再到曾经一起吃苦的生活。 整个院子中都充满了欢声笑语。 直到太阳偏西,沈逸兴带着一身血腥气归来。 桂馥下意识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恭敬的垂手喊了一句“世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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