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我命硬,学不来弯腰! 很快,从那华贵步辇之中,走出一个青年。 面如冠玉,剑眉斜飞,唇红齿白,就像是水墨画里走出的风流才子,身处此地,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举手投足,都透露出难以掩饰的傲气。 “吾乃北冥派老祖的徒弟,怜花公子!奉师命前来,将武道大会的获胜者带回宗门!”怜花公子开口道。 宁无双快步走向前去,拱了拱手:“我是宁阀少主宁无双!怜花公子,欢迎你远道而来!这次武道大会的冠军,乃是天南省神拳门的秦风,希望他加入贵派,能得到北冥老祖的亲自指点!” 听到这话,怜花公子却态度冷漠,从兜里掏出一块“奴”字令牌,随意丢到了秦风的脚。 “捡起这块令牌!从今往后,你就是北冥派的外门奴仆了!” “奴仆?” 秦风挑了挑眉,眸中闪过愠怒之色。 “当然!” 怜花公子点了点头,倨傲开口:“世俗界的武者,粗鄙不堪,根骨不佳,想要加入古武界的门派,自然要从奴仆做起!” “先当三年外门奴仆,其中最优秀的百分之一,可以担任内门弟子!” “之后,再经过三年考核,内门弟子中最优秀的百分之一,才有资格被老祖收为亲传弟子!” 怜花公子昂首挺胸,因为他就是北冥老祖的亲传弟子,自然有骄傲的资本。 这时,杨擒虎也走上前来,压低声音劝说道:“秦先生,您有所不知!古武界中的资源、灵丹、功法秘籍,可不是世俗界能够想象的!” “哪怕是当一个奴仆,对于修为的提升,也远比在世俗界称王称霸来得强!毕竟,古武界可是不一样的天地!” “秦先生,您别冲动,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立刻答应下来啊!” 杨擒虎苦口婆心劝说,生怕秦风得罪了对方。 “哼!” 谁知此刻,怜花公子却冷笑一声,对秦风说道:“小子,不管你在外面多牛逼,在古武界,在北冥派,你连个屁都不是!” “身为奴仆,就要有自知之明,立刻把令牌捡起来,再给我磕九个响头,否则,你就别想加入宗门!” …… 羞辱! 彻彻底底的羞辱! 身后,那八个抬轿的宗师,都露出无奈之色。 在古武界,等级森严! 世俗界的寻常宗师,就是最底层的存在,遭受羞辱谩骂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但为了得到更高的武道成就,他们也只有忍了。 “砰!” 突然,秦风一脚踏碎了那块“怒”字令牌,傲然开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威武不能屈!更何况,我命硬,学不来弯腰!” “怜花公子,你想让我下跪磕头,那你就先示范一下吧!” 字里行间,透露出无与伦比的傲气。 怜花公子半眯着眼睛,露出阴森之色:“这么多年来,你还是头一个敢和古武界唱反调的人!” “看来,你才是蠢货,不知道加入古武界意味着什么!既然如此,本少也不屑杀你,直接取消你的资格!” 此言一出,在场许多武者扼腕叹息,心中为秦风感到遗憾。 这个名额,对于其他各省强者而言,都弥足珍贵,愿意舍弃尊严去换取。 而秦风也是击败了庄青阳才拿到的,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庄青阳何在?”怜花公子再度开口。 “老夫在此!” 庄青阳已经包扎了小腹的剑伤,颤巍巍走上前来。 “之前,北冥老祖看中了你的外孙女林晴歌,曾经赏赐给你一枚暴血丹,作为聘礼!现在,立刻交出林晴歌,我要带回宗门!”怜花公子说道。 听到这话,秦风心中咯噔一下。 原来那位神秘“大人物”,就是北冥老祖! 而派出三名宗师来绑架的神秘老祖,也是他! “是是是!” 庄青阳立刻点头,遥遥指向林晴歌说道:“怜花公子,这就是我外孙女林晴歌!” 怜花公子望了过去,顿时露出惊艳之色。 “果然是个美人儿!能够得到老祖的垂青,算是祖坟冒青烟了,从今往后,鱼跃龙门,一步登天!” “林小姐,别傻站着了,快点准备一下,随我回宗门吧!” 怜花公子一边催促,一边走上前去,想要强行抓林晴歌的手。 “不!” 林晴歌立刻退后几步,语气坚定地拒绝:“怜花公子,谢谢你师傅的好意,但我并不想加入古武界,也不想嫁给你师傅,我只想过普普通通的日子!” 被当众拒绝,怜花公子那张俊俏的脸上,浮现出狰狞之色。 “林小姐,别不识好歹!你知道这个机会,对世俗界的人来说,有多么珍贵么?更何况,你外公庄青阳收了那枚珍贵的暴血丹,就代表把你‘卖’给北冥老祖了!” 什么?! 林晴歌闻言大惊,花容失色,娇躯颤抖不已。 她怎么也想不到,外公把自己请到金陵市,不是为了亲情,而是要牺牲自己去换取好处! 这未免也太绝情了! “不,我不答应!明明是外公拿了好处,凭什么让我来偿还?要讨债,你找他去!”林晴歌咬着贝齿说道。 “哼!北冥老祖想要做的事情,还从未有做不到的!林小姐,你愿意,也得嫁!不愿意,也得嫁!” 怜花公子神情冷峻,一步步走向她,身上爆发出惊人的气势。 轰! 刹那间,林晴歌只觉得自己置身于暴风雨中,飘摇不定,仿佛下一刻就要被吞噬。 “蹬!” 就在这时,秦风一步踏出,挡在她的前方,抵消了怜花公子的气势。 “臭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怜花公子不爽问道。 “她,你不能带走!”秦风冷冷开口。 “臭小子,本少刚才饶你一命,你非但不知感恩,还敢坏我的好事?更何况,我要抓林晴歌,与你又有何关系?”怜花公子眼神阴鸷。 面对质问,秦风脊梁挺直,爆发出睥睨天下气势,傲然开口: “晴歌,是我的未婚妻!想要抓走她,就先过我这一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043/72758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