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急道:“而且,你能确定那家伙不是坏人,你也说了,他早就认识你,可始终不表态,欲擒故纵,肯定是对你有所图,你就这样过去找他,你这不是羊入虎口嘛?” 她都不敢继续想下去。 万一周小北是坏人,万一他对沈曼曼存有别的心思,沈曼曼一个人过去,就她这小身板,怕是还不被人吃干抹净啦! 别说身子,骨头都能嚼碎了。 “哎呀杨颖,你想多了,其实他人不错,并没有你想的那样。”沈曼曼蹙眉道。 “我的傻姑娘,要不说就你单纯,坏人会把坏人两个字贴在脸上嘛?知人知面不知心!反正这是最后一次,不可再有下一次! 别忘了你的身份,你是明星,是正当红的女歌手,容不得半点闪失,幸好公司不知道你偷跑出去的事情,不然有你好看。” 杨颖气鼓鼓的道:“你要记住,你跟公司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在这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公司,制度制度,你就知道这些,难道就不能设身处地的为我考虑一下?” 沈曼曼恼火的摆了摆手。 她不想再跟杨颖争论这个话题。 杨颖叹了口气,搂住沈曼曼的小蛮腰道:“曼曼,我也是为了你好,算了,咱不提了……对了,你去找他,他给你治疗的怎么样?” 沈曼曼蹙眉道:“他说问题不大,两三下就把毒素给清除了,不过……他提醒我,让我尽快找到内奸,而且,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内奸不除,我的小命一直攥在他的手里,说不准哪天就遭遇毒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沈曼曼一直看着杨颖,盯着她的眼睛。 杨颖眼神清澈,除了紧张以外,并没有其他情绪,紧张地道:“那你知道是谁下的毒了嘛?这个人真可恶,我们必须抓到他才行!” “还不知道,我身边的人不少,不过,挨个查,应该还是能找到线索的,只要他继续出手害我。”沈曼曼道。 杨颖道:“嗯,你说的没错,不过靠我们两个,怕是查不出什么,这件事必须上报公司。”biqubao.com “有人下毒害你,这种事情,公司不能不管,只要公司出手调查,一定能查到真相,找出那个奸细。” “曼曼你先去休息,我去跟公司的高层联系一下,争取让他们多派一些人来保护你。” 说完,杨颖轻轻抱了抱沈曼曼,便走出房间。 与此同时,同一家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里,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躺在柔然的席梦思大床上,身边还趴着一位不着寸物的年轻女模。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敲门。 “陈总。” 躺在床上的陈飞宇翻身下床:“进来吧。” 房门推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看着房间内的景象,女人嘴角狠狠地抽了一下,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强忍着不适道:“陈总,沈曼曼回来了。” 陈飞宇瞥了女人一眼,冷冷地道:“今天怎么穿了这身?丝袜哪?” “我,我忘了,我马上去换。”女人急忙道。 “算了。” 陈飞宇摆了摆手,坐到沙发上,看着女人道:“沈曼曼现在还在酒店的房间里?” “嗯,在房间。” 陈飞宇脸色阴沉,今天他很不高兴。 今晚,他原本打算趁着演唱会的机会,当众表白,结果沈曼曼居然丝毫不给他留面子,大庭广众之下,干脆拔了音响设备。 这女人,实在是太不识趣了! 真以为自己正当红,能给公司赚钱,自己就拿她没办法? 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他陈飞宇能捧红一个沈曼曼,就能捧红一个王曼曼,李曼曼,大不了多花一些钱而已。 “你去安排一下,今天晚上,我必须得到沈曼曼。” “是,我知道了!” 女人点了点头,转身离开房间。 这乌烟瘴气的地方,她一刻都忍不了,差点吐了。 臭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把她们女人当成什么了? 与此同时。 沈曼曼舒服地冲了一个澡,穿上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 思绪纷飞,脑袋乱成了一团麻。 内奸,是她心头的一根刺不假,但是来自那位的压力,更让她如坐针毡。 现在她正当红,可是,她总有不红的那一天,娱乐圈没有常青树,而一旦自己不能为公司赚钱了,怕是难逃那位的魔爪。 真的要委身于那个人? 不,她接受不了,想到那个人的嘴脸,她就恶心! “怎么样,好点了嘛?”就在这时,房门推开,杨颖走了进来。 “嗯,好多了,待会睡一觉,不会影响明天的演唱会的。”沈曼曼冲着好闺蜜兼经纪人的杨颖笑了笑。 杨颖将一碗白开水放到沈曼曼面前:“喝点水,早点休息吧,今天晚上我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有我在,不用担心有人会来害你!” “谢谢你杨颖。” “跟我还客气什么,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呀。” “嗯。” 沈曼曼点了点头,拿起水杯将白开水一饮而尽,转身回房休息去了。 她真的有点累了。 开演唱会是个体力会,又唱又跳的,体力不好根本支撑不住。 杨颖看着沈曼曼走进房间,又看了看放在茶几上的水杯,深深的叹了口气,脱掉外套,卷缩在沙发上,缓缓闭上眼睛。 不过,她并没有真的休息,也不敢休息,默默地计算着时间。 这次她下的药量不小,半个小时应该就会发作。 沈曼曼回到房间之后,第一时间冲进卫生间,用手指捅嗓子眼,将喝进去的水全给抠了出来。 她之前说内奸不好查,其实,没有说的那么严重,她的饮食和水,都是由杨颖为她准备的,她从来不喝不吃来路不明的东西。 能给她下毒的人,唯一,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好闺蜜。 杨颖的嫌疑最大。 尽管她打心眼里不相信是杨颖做的,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总要试一试的。 娱乐圈是个大染缸,就算再单纯,再善良的人,混上个一年半载,也能从傻子变成人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013/72746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