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曼最值钱的除了脸蛋之外,就是一副好嗓子,若是嗓子坏掉,她的星途将彻底毁掉。 而沈曼曼若是出事,紧接着倒霉的就是她这个经纪人! “要不,我们再去香城,找那个医生?”杨颖道。 “不用去香城,他就在省城。”沈曼曼道:“而且,就在刚才,我还遇到了他。” “什么?怎么回事?” 沈曼曼便将周小北买票看她演唱会,结果好巧不巧,被她抓包成幸运观众的事情说了一遍。 “呵,原来这家伙说不认识你,是装的!好一手欲擒故纵!男人啊,呵,都没有一个好东西!”杨颖就好像一个风尘浪女一样,给天下男人直接扣了一个标签。 眼底藏着不屑。 “他来省城正好,我去找人查一下,应该可以查到他的联系方式,到时候给他打个电话,让他给你看看,不管怎样,嗓子最重要,不能出任何问题。” 说完,杨颖拿出手机,开始联系起来。 …… 周小北他们从体育馆出来之后,就直接奔酒店。 肯定是不能开车回香城的。 来回三个小时的车程,只能第二天离开。 刚到酒店,房间刚刚开好,周小北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喂,哪位?” 这么晚,陌生人给他打电话,周小北都懒得接。 “我是沈曼曼!” “沈曼曼,哪个沈曼曼?”周小北一脸懵! 沈曼曼差点被气死。 装,还在装? 这男人,到底准备演戏到几时啊! 沈曼曼咬着贝齿道:“你今天看的谁的演唱会你忘了,就是今天晚上邀请你上台,跟你一起唱歌的沈曼曼呀!” “哦,是你呀,你给我打电话做什么?” 周小北这才想起来。 “你说得没错,又有人给我下毒了,我的嗓子现在很难受,所以我想你再帮我一次,放心,钱不会少了你的。”沈曼曼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遍。 “现在嘛,可是太晚了吧,我都准备睡了。” 周小北真的准备睡了,这会他脱得就剩下一条小裤衩了,再让他把衣服穿上,这太难为人了! 他不着急,但是沈曼曼着急啊! 明天她还有演唱会,耽误不得。 “你开个价吧,多少钱都行!” 周小北无语:“就你有钱是吧?跟谁俩哪!我在盛辉大酒店八楼,你过来给我打电话。” 杨颖:“……” 贝小帅跟周小北同住一间房,听说沈曼曼要来,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一样。 那可是大明星啊,大半夜的要来找小北哥? 要说没事,他都不信好嘛! 小北哥真是太流弊了,仅仅上了个台,唱了首歌,就把大明星给征服了? “小北哥,沈曼曼来找你来了?不会要跟你睡觉吧!” 砰! 周小北一脚把贝小帅踹飞。 年纪不大,脑袋装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电影看多了吧。 “我出去一趟,你早点睡。” 穿上衣服,周小北直接来到楼下大堂等沈曼曼,半个小时之后,打扮的跟未来战警一样的沈曼曼出现在盛辉酒店楼下。 鬼鬼祟祟的模样,再次引起周小北诟病。 不就是个明显嘛,至于嘛? “放心吧,不用这么紧张,这里没有你的粉丝,你那些粉丝可没钱住五星级酒店。” 沈曼曼坐到周小北对面,摘下墨镜。 不得不说,她的眼睛真的很好看,闪烁着翡翠色,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期整过。 “对不起,大晚上的打扰你休息,不过,我今天过来的事情,还希望你能替我保密。”沈曼曼道。 “放心吧,我没那么八卦。” 说着,示意她把手伸出来,给她搭脉,片刻后道:“还好,这次中毒的剂量很轻,影响不是很大,我现在就给你针灸。” 拿出银针,当场为沈曼曼针灸。 两人坐的位置很偏,并没有注意到他们。 周小北一边针灸一边道:“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奉劝你还是尽早把内奸找出来,身边藏着这么一个家伙,要是哪天他加大剂量,你怕是等不到我救你,你就可以去见马克思了!” 沈曼曼脸色一变:“你的意思是,他会下毒毒死我?” “我没这么说,但是很有这种可能。” 沈曼曼陷入沉默。 她身边有内奸,这个可以确定,但是想要查出来,怕是没那么简单。 她是明星,身边不但有经纪人,还有助理,平时周围还有很多工作人员,这些人都有可能给她下毒,就算她再小心,但是千日防贼,总有疏漏。 这是一张大网,而她,不过是网里面的一只小鱼。 这一刻,沈曼曼突然有些后悔了,后悔混娱乐圈,进入这个大染缸。 根本没有外人看到的那么光鲜亮丽。 当然,这个想法只是一闪,就被沈曼曼从脑海里强行驱逐出去。 她不想再过回以前的日子。 她不想再做回那个流水线里面的踩缝纫机的女工。 那样暗无天日的日子,她一天也接受不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这次沈曼曼发现的及时,中的毒剂量很低,周小北用了不到五分钟,就把沈曼曼体内的毒素拔除。 “好了!” 周小北将金针收好,淡淡的道。 沈曼曼还没反应过来,摸着自己白皙的脖颈道:“这就好了?” “不然哪?” 周小北翻了个白眼:“说了,这次你中毒的剂量很轻,所以很容易,不过,钱要照付哦,还是之前的价格,不打折。” “你还真是钻钱眼里去啦!” 沈曼曼哭笑不得,从包里拿出一万块现金拍在周小北面前。 虽然周小北现在很有钱,但是,实在是小时候穷怕了,对于赚钱,有着偏执的热情。 “今天谢谢你。” 沈曼曼起身给周小北鞠了一躬,紧跟着带上墨镜,离开酒店。 周小北揣着一万块,美滋滋地回房睡觉去。 半个小时之后。 沈曼曼回到公司给她安排的酒店,刚进门,就见杨颖快步冲了过来,急赤白脸的道:“哎呦我的姑奶奶,大晚上的,你跑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为了找你,我们这些人都快疯了!” 沈曼曼道:“我去找那个医生去了。” “什么,大晚上你去找他!你疯了是吧?不怕被狗仔抓拍到,到时候你的名声可就全毁了!” 杨颖气得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一个明星,跟陌生男人出现在酒店里,明天百分之一百会上八卦杂志的头条封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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