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民狐疑地打量了周小北一番,确定不认识之后,老头摇了摇头:“小伙子,我是沈新民,可我似乎并不认识你啊?敢问小兄弟是哪家的……少爷啊?” “我不是少爷,少爷都被富婆包养了。” 沈新民:“……” 周小北哈哈大笑:“跟你开个玩笑嘛,我叫周小北,特地过来找你和你女儿的。” 沈烨蹙着眉头望着周小北:“你到底是谁?我们沈家根本就不认识你?对了,是谁放你进来的?楼下这帮废物,干什么吃的,没核查身份就放人进来,我看他们是不想干了!” “爸,大哥,出什么事了?” 与此同时,就见一个窈窕身影迈步走来,她身穿着白色低胸晚礼服,身材高挑,模样无可挑剔,身后还跟着一群珠光宝气的年轻人。 沈新民指了指周小北道:“这年轻人说专门来找我和你的,悦悦,这人是你朋友?” 五官精致,气质不俗的沈悦,黛眉微皱,扫了周小北一眼,随后摇头:“爸,我不认识这个人,他不是我的朋友?咱们沈家应该也不会认识这样的人,这也太……” 看着周小北,沈悦脸上不由流露出几分厌恶之色。 这人什么打扮? 也太土了点了吧! 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人穿得这么土,农民工大兄弟都比他潮流,关键是此人这副打扮,竟然出现在他沈家的晚宴现场,这不是故意恶心她们沈家嘛! “哥们,你这一身打扮也太潮流了吧,你是从哪来的,猴子派来的逗比嘛?奉劝你一句,地球很危险,还是快点回火星去吧!” “哥们我是真佩服你,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见有人穿着打扮会这么土的,刚从村里来的吧?而且你穿成这样竟然敢来参加沈家的晚宴,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 沈悦身边的年轻人,全都是香城顶级的富二代,此刻他们纷纷调侃起周小北的穿着,看着周小北,宛如看一只丑小鸭一般。 宾客们也憋不住,偷笑起来。 沈新民即便养气功夫再好,也觉得脸上无光。 脸色阴沉的道:“小伙子,我真的不认识你,我不管你是谁,哪家的公子,无心还是故意恶搞,我要提醒你的是,今天是我沈家大喜的日子,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所以,麻烦请你立刻出去!” 沈新民直接下达逐客令。 周小北一愣。 他是来认亲的,还等着做沈家的上门女婿,岂能说走就走。 周小北咧着嘴笑道:“老爷子,你不认识我我不怪你,这样,我给你提个醒,我大师父叫褚雨涵,是我大师父让我来找你的。” 果然,沈新民听到褚雨涵三个字时,脸色顿时就变了。 看着周小北的目光开始审视起来。 沈烨注意到父亲的表情变化,便问:“爸,您认识这小子说的那个人?” 沈新民点了点头。 他怎会不认识? 十五年前,要不是褚雨涵褚神医,他早已魂归幽冥了。 当年,他遭遇仇家追杀,身负重伤,濒死之际,遇到了那位杏林魁首,褚雨涵褚神医上山采药,便将他从鬼门关里给拉了回来。 事情已过去十五年,原本沈新民几乎将当年那位对他有着救命之恩的褚神医给忘得差不多,没想到,突然间,她的弟子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出现在这里! 他来做什么? 找他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 若是要钱,那也无所谓,他沈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可是若是为了那件事…… 沈新年心里忽然一沉。 沉吟数秒,沈新民换了一副表情,整个人热情起来:“原来小兄弟竟然是褚雨涵的高徒啊,你怎么不早说啊?差点误会了!对了,小兄弟这次来香城是走亲还是访友,既然是褚神医的高徒,老夫自当尽地主之谊。” 周小北摇头:“我师父说,十五年前,她曾经救过你一命,你为了报答她的救命之恩,曾经许诺,十五年后,会把你的女儿嫁给我为妻……我今天过来就是来付十五年前订下的婚约的。” 哗! 此话一出,现场哗然。 宾客们都傻了。 “好家伙,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十五年前,沈家主竟然给沈小姐订下一门婚事?怪不得这小子一进门便一口一个老岳父叫着,感情他真的是沈小姐的未婚夫啊?” “这小子土里土气的,怎么能配得上沈小姐嘛?” “我可是听说,沈小姐早已经跟董家的那位大少在谈恋爱了,这会突然冒出一个未婚夫来,沈董事长该不会为了那什么承诺,放弃董少,让沈小姐嫁给这么一个土鳖吧! “想什么呐,董少年轻有为,身家显赫,在看这小子有什么,土老冒一个,沈家主岂会为了一坨狗屎,而放弃一座金山!” “也对,也对!” 宾客们低声议论。 此时沈新民内心之中也如万马奔腾,猛地一沉。 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当年,他为了感激褚雨涵的救命之恩,确实亲口说过,要把女儿嫁给褚雨涵的徒弟,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早就把这件事给忘到脑后了。 何况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沈家如日中天,他沈新民的女儿,那是堪比公主一般的人儿。 岂能嫁犬子! “爸,这小子说的不会是还真的吧!?” 沈烨一脸的不敢置信。 沈新民眯着眼不说话。 一旁的沈悦算是听明白了,敢情眼前这个土里土气的土老冒,还真的是自己的未婚夫! 开什么玩笑? 她堂堂的沈家大小姐,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金枝玉叶,要嫁给这么一个乡土气息浓重的家伙? 不,她绝对不嫁! 要是嫁给了这么一个货,那她也不用活了,还不得被朋友们笑死! “爸,这浑蛋是胡说八道的对不对,您根本就没有给我订过这门亲事对不对?” 沈新民闻言,还是不说话。 这态度就有点暧昧了! 周小北虽然第一次进城,但不代表他傻,相反,他五个师父从小就夸他聪明,此时周小北已经隐隐的意识到,这事恐怕有点不对劲了! “喂,你们该不会是要耍赖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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