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靠玄学惊艳全世界_第252章 凤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起先听到的,是“遥遥宫保鸡丁只夹了两筷子,应该是不喜欢这道菜”、紧接着,就是“赌石大赛还没结束,她怎么提前回来了,过会儿问问三叔”、“给遥遥买的私人飞机的涂装是选橙白还是浅蓝色呢”、“她快开学了吧,得买春天的衣服了”……
  楚遥未曾想到,季瑾琛平时话不多,内心戏还挺丰富,短短一分钟,她起码听到了十几句内心独白。
  毫无例外,全都是关于她的。
  楚遥故意翻了一下手上的合同,想将他的注意引到合同上,果不其然,他心里又冒出一句“当初楚伯庭不愿意分给遥遥股份,现在整个楚氏都是她的了”。
  楚遥哑然失笑,怎么说呢,真是壕无人性啊。
  她在合同上利落地签好的名字,又说道:“我更喜欢浅蓝色一点儿。”
  季瑾琛:“?”
  ……
  楚遥在家里舒舒服服地躺了几天,去了趟滇省,她整个人都累瘦了好几斤,又是爬雪山、又是斗法的,就算旅行时放松了几天,可到处跑也是很消耗体力的。biqubao.com
  不出意外,她凭借那块玻璃种皇家紫翡拿下了赌石大赛的魁首,参赛的玉石不用当场拍卖出去,而是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估价。
  那块紫翡最后估价在九十亿之上,差一点儿就甩开第二名两个数量单位。
  至于赌石大赛的颁奖典礼,她自然是没去,魁首奖励的那块地皮交给了靳啸行,收益两人二八分成。
  只是,楚遥总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事。
  直到苏绮罗小心翼翼地问她小说看得怎么样了,她才想起来还有这回事——春节前,苏绮罗曾拜托她看准备翻拍的几部小说,结果她给忙忘了。
  不过问题也不是很大,苏绮罗当时给她发的名单上一共就十几本小说,楚遥按照顺序看了一遍,大部分她看了个开头就没继续看了,只有三本她从头到尾全看完了。
  她将三本小说的书名发送给了苏绮罗,苏绮罗飞快地回了“收到”,又问她最喜欢其中的哪一本。
  楚遥回复道:《凤歌九州》。
  这本书是一本权谋向古言,女主凤歌既不是皇室公主,也不是侯府千金,只不过是一个流落街头的乞儿。
  但即便是地狱模式的开局,她依旧凭借过人的魄力胆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一步步当上了老皇帝身边最为信任的女官。
  最后,凤歌与隐忍多年的六皇子相互扶持,助他夺得帝位,而她也成为了冠宠后宫的皇后。
  楚遥之所以最喜欢这本《凤歌九州》,是因为作者写得很有代入感,文笔细腻又不落俗套,文中的每一个人的形象都非常生动,仿佛是她本人的亲身经历一般。
  苏绮罗也很喜欢这本书,不过,比起男主,她更喜欢小说里默默为女主奉献的男二。
  原因嘛,可能因为男二和她算是半个同族吧——男二是只修行千年的树灵,也算是妖的一种。
  楚遥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喜欢男二的人不在少数,甚至比喜欢男主的还要多。
  男二在小说里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每一次都给读者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准确来说,是每一次都把读者虐得死去活来的。
  故事的开篇是在一个鹅毛纷飞的大雪天,数十座城池已沦陷于敌国,原本住在城中的居民也都被驱逐出去。
  这些流民多达数万人,他们只能沿着官道向皇京的方向走去,企图找到一个容身之所。
  一路上,冻死、饿死、病死的人不在少数,凤歌的运气好,每次都能捡到一些食物,却也快到了极限。
  路过一户富贵人家时,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带着三五个丫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丫鬟打了个喷嚏,却突然惹得男人勃然大怒,拿起鞭子,抽得她皮开肉绽。
  然而,凤歌的心里是羡慕那群丫鬟的,即便主家苛责,打骂是常有的事,但总归有一口饭吃,不会冻死在街头。
  而像她这样逃窜出来的流民,没有户籍,是不能去做婢女的。
  凤歌还在为一口果腹之物沿街乞讨,城里偶尔会有富商施粥,只是街上的流民太多了,凤歌瘦弱,根本抢不过别人。
  天气寒冷,她又没有御寒的衣服,就在快要冻死的时候,她看到了一棵高耸入云的杉树,即便是在冬天,仍然维持着翠绿的颜色。
  凤歌不由自主地向杉树走去,走到近处才发现,杉树竟然是生长在一所庙宇之中,那庙看上去是座古庙,大门外的台阶上没有雪,说明庙里是有人居住的。
  她心中大喜,想要进庙里避避风雪,若是里面住着的是好心的僧侣,说不定还能吃顿饱饭。
  但因为体力不支,凤歌的双腿如同灌了铅一般沉重,她向着庙宇缓慢地挪动着,就在只有咫尺之遥时,她冻晕了过去……
  等到再醒来时,她已处于一间竹屋之中,她的床边站着一位身着青衫的温润男子,递给她一碗通阳散寒的汤药。
  他叫长霖,称自己是山中的隐士,早年曾考中过进士,但他自知没有做官的才能,便又回归了乡野之中。
  凤歌却觉得,他应该是庙里供奉的仙人,因为她从未见过有哪一个人像他一样的善良。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朝代,人们为了一口饭吃,不惜卖掉自己的妻儿,争得头破血流,没有人会做得不到利益的事,但长霖却收留了她。
  像这样能够吃饱穿暖的生活,她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数十日后,凤歌的伤寒之症已经痊愈了,但她不敢告诉长霖,因为她害怕他会赶她出去。
  然而,长霖只说了一句:“你想留下便留下吧。”
  长霖的竹屋位于一座荒山之上,山中的路崎岖弯绕,岔路又多,最初的一两年里,凤歌独自一人是完全走不下山去的,渐渐地,长霖带着她走的次数多了,才认识了山路。
  八年的时光一晃而过,长霖不仅教凤歌读书识字,还教她算术、天文、医理、经商之道等等,他似乎无所不知,这让凤歌更加确信他的谪仙身份。
  某天,长霖像往常一样打发凤歌出去采购药材,但凤歌回来时,却再也找不到竹屋的踪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6_166959/72721988.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