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清想着跟白白嫩嫩的媳妇交流交流感情,但孙佳雪拿来针线抱着枕头就开始忙活。 她紧绷着的小脸让李明清看乐了。 “媳妇,你这是弄啥呢?” “我把钱缝在枕头内侧这样比较隐秘。” “原来是这样啊。” 李明清没再说话而是专心的看她灵活的小手绕来绕去,不到十分钟就缝好了。 她刚把针放下就被压在缝好的枕头上。 “媳妇这么险怕钱丢,要不要讨好讨好我,好给你支个招。” “明……” 还没说出来的话淹没在唇齿之间。 半夜凌晨,没有一丝征兆的下起淅沥沥的大雨。 这场雨来的正是时候,村长跟大队长前两日刚把新一年的农具跟作物种子从镇上拿回来。 早晨的时候雨渐渐小了但还是能把人身上淋湿的。 李明清再次感叹自己的明智,在上班的的第二天买了雨衣。 孙佳雪端着煮好的新鲜玉米和鸡蛋放在桌子上,都还特地给煮了一碗姜汤。 “明清哥,上班的时候小心一点,千万别着凉。” “媳妇放心,我这身体杠杠的。” 成日被灵泉水滋养,他的身体不是一般的好。 推着自行车往外走的时候正巧被杨大丫看到,她忍了好几遍还是没忍住。 说道:“四弟,下雨还骑车啊,下了一晚上雨,路上都是泥。” “是啊,但是班还是要上的。” 李明清说完骑着自行车走了,完全没领会到杨大丫的话。 杨大丫看着写自行车走在土路上心在滴血。 自行车啊,那可是自行车! 路上指定全是泥,真是糟蹋车子。 李明方出来看着她唉声叹气的模样问道:“怎么了?” “你知道我刚刚看见什么了吗?” “什么?” “你那四弟骑着自行车上班去了。” “真的假的啊?”李明方不可置信,不应该吧,路上满是泥咋骑车了。 杨大丫指了指院子里的车印子,“你看看是不是真的。” 俩人被惊呆了,真是舍得。 别人家买了自行车恨不能把车子供起来,李明清却丝毫不在乎。 过了好一会李明方才说道:“媳妇,今日不上工,咱们好好把屋里收拾一下。” “要收拾你收拾,我陪儿子。” 到供销社的李明清把雨衣脱下来搭在自行车上。 刚一进屋就听见周英子抱怨道:“幸亏我带了两双鞋,路上都是泥。” “我离得近倒是没沾多少的泥。” 周英子看着李明清整洁的鞋子问道:“你咋来的,鞋上这么干净。” 李明清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哪里干净了,明明溅上了些许的泥水。 “骑自行车来的。” 周英子立马探出脖子看外面。 可怜的自行车前后轱辘上都是泥,就算是洗都不一定能跟之前一样。 “赵姐,你过来看,我都不敢相信。” 赵小玲看了一眼车子又看了一眼正在擦鞋的李明清愣是啥话没说。 不能理解但尊重。 今日的供销社基本没有来买东西的人,只有几个镇上的人过来,清闲的厉害。 李明清闪进空间看粮食的生长情况。 他甚至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种地,当然只限于空间,只需要动脑子不需要出力气。 饭点一到立马去隔壁的国营大饭店吃饭。 大饭店的服务员看见李明清服务态度不是一般的好。 “李同志,又来吃饭啊?” 李明清顿了一下说道:“是啊,来一份面条。” “好,你坐下等一会,我叫苏玉红,交给朋友吧。” 她早就打听过了,对于李明清的条件她非常的满意,想跟他处对象。 “同志,我是来吃饭的不是来交朋友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多条朋友多条路嘛。” “啧啧啧,我有媳妇,你快去后厨帮忙吧。”李明清直言不讳。 “那也没事,咱们只是交朋友,你可千万别多想。” 得,是个脸皮厚又没有道德的。 在这方面周英子跟苏玉红简直不能比,好歹周英子还是有点道德感的,从来不找有妇之夫。 李明清没再搭理她,吃完面条立马离开,一点眼神也没给苏玉红。 回到供销社他立马问道:“周同志,隔壁的苏玉红同志认识吗?” “认识啊,离得这么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周英子越说越激动,“我跟你说啊,她前两天还跟我打听你呢,白赚一顿饭。当然了,虽然你脾气不好但我一点没说,可是把你夸上天了。” 李明清瞥了她一眼,可真是‘谢谢’她了。 “呵呵。” “怎么了?她是不是看上你了?” “反正我有媳妇了,下次她要是再问你你就说不知道。” 周英子想起来第一次见到孙佳雪的时候。 “啧啧啧,隔壁小苏确实跟你媳妇比不了,你媳妇我一个女的看的都把持不住。” “你一个姑娘说的什么话,还真是不拘小节。” “假正经,难不成你跟你媳妇纯盖着被子聊天吗。” 李明清还是第一次见一个女的说这么露骨的话,按理来说这个年代不应该说出这样的话。 吃顿饭惹一身骚。 临近下班雨渐渐停了,飘着毛毛雨。 周建刚冒雨前来一见到李明清跟见到亲兄弟一样。 “哥,这是郑哥让我送过来的票,他去外地了。” 李明清拿过各种票据说道:“辛苦你跑一趟。” 说完之后从雨衣底下拿出来两个鲜玉米和小半袋面粉,当然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幸亏有雨衣给打个掩护。 “这我可不能收,这一趟不是白跑的,郑哥给了不少,嘿嘿。” “郑哥是郑哥,我是我,给你就拿着,我还赶着回家呢。” 周建刚感动的要哭了。 对他太好了,以后跟着李明清混指定吃不了亏。 真是走了狗屎运。 今日没上工,村里人三五聚一堆闲聊家常。 老李家是话题的中心,基本上围绕着李明清话题不断。 当事人李明清骑自行车过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盯着他。 李明清完全没搞明白村里人是咋了,他脸上又没有花一直盯着他做什么。 直到回家之后他才知道原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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