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祥虽一向话少,却是个细心的。 菜棚里的事儿繁琐杂乱,陈娇虽然能干,但毕竟是个女人,事儿一多就有点慌,很多顾及不到的事,张庆祥都在帮他默默的善后。 很多时候,陈娇后知后觉才发现张庆祥帮自己补了很多漏洞,但他也不表功,也不张扬。 去年冬天,他锄草的时候发现黄瓜叶子上有一种不知名的白色虫子,他把所有的瓜苗都检查了一遍,发现已经有少数叶子出现这样的虫子。 那阵子陈娇忙着在城里联系收购商,每天都累得挪不动腿,张庆祥未免她心烦,就暂时没跟她说。 自己跑到城里的新华书店买了几本蔬菜种植的书。 因为自己认字不多,他就拿着糖,哄着村里上学的小孩帮他读。 他按照书上说的慢慢研究,又跑到邻村一个种菜老把式那儿虚心请教,旁敲侧击打听虫害的防治,浇水施肥的技巧。 愣是在虫害蔓延之前,把这波虫害压制了下去。 陈娇后知后觉,等她发现一些黄叶和白虫的时候,已经根治的差不多了。 后来还是村里的大嫂跟她说,那阵子他儿子没事儿就往她家菜棚里跑,原来是为了吃糖,去帮张庆祥念书了。 陈娇后来问起张庆祥,张庆祥轻描淡写的点了点头。 陈娇问他,你做这么多,怎么不告诉我? 他憨憨的说:“有啥说的?我给你做工,这不都是分内的事儿吗?” 程想还打趣过他说:“庆祥大哥,猫看见老鼠的时候,都是追着玩儿,不抓它,等到看到主人来了才当着主人的面一把摁住,你知道为什么吗?” 张庆祥愣愣的摇摇头。 程想笑道:“因为干活要在老板看得到的地方干,老板才会感激你呀。”这是后世职场人尊奉的首要职场规则。 但是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听了这话,却憨憨一笑说:“弄得那些虚头巴脑的干啥?” 看吧,无论在什么时代,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张庆祥这会儿说的那个赖四,是村里一个光棍,出了名的懒汉,父母在世的时候赶上分地政策,分得了2亩淤地,后来父母先后过世。 他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庄稼种进去就什么也不管了,生虫长草全不理,刮风下雨任它去,一年到头,收上来的粮食,够他自己填饱肚子。 陈娇觉得可以试试,这样的人,地在他手里也是浪费,把地租出去,不用种,每年还能有钱收,他乐不自在吗? 当下决定,程想就跟陈娇去赖四的地里转了转。 这块地的优势是,距离陈娇现在的大棚不远,直线200米的样子,这样将来种起来,也方便管理。 而且地质不错,是淤地,只是可惜了这块地,一眼望过去,地里的小麦稀稀拉拉,又黄又蔫,跟旁边别人家绿匆匆的小麦一比,简直惨不忍睹。 程想虽然不懂庄稼,但是也看得出这一地小麦的长势实属太差,不由干笑一声:“这能有收成吗?” 陈娇道:“别人一家一亩地能收500斤,他这个能收一百斤就不错了。” “亩产才500斤吗?”程想知道这个时代的亩产量和后世不能比,但没想到差距这么大。 据她所知后世小麦的亩产能达到将近1000斤了,科技改变生活,这话真不是大话。 “500斤算很好了,这也得一家人,早出晚归细心照顾才能得到这样的高产。”陈娇郑重其事的说。 程想点头:“相信我,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两个人看了一会儿,觉得这块地确实很适合,只是现在地里正种着小麦,虽然长势寥寥,但是他会愿意现在把地租出来,让你毁苗改种吗? 陈娇有这样的担忧,程想想了想说:“既然租地,这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可以跟他协商,这一季的小麦,按照亩产另外赔付他。” 陈娇点头:“我先找他谈谈看。” 两人商定好,陈娇去找赖四商议,程想负责做一份协议,虽然现在的人合约精神不强,但是有个协议,总比空口无凭可靠一点。 谁知租地的事居然谈的出乎意料的顺利。 赖四一听有人出每亩50元的价格租地,顿时喜出望外,马上开春,小麦就要授粉灌浆了,每年这个时候,别人家都是一家人倒班干活,他自己看到那二亩地就愁的头疼。 有时候就引了水渠稀稀拉拉灌点水敷衍了事,有时候索性就不灌水了,每天冲着灶王爷磕个头,盼着天上下点雨,替他浇浇地。 这会陈娇找来,他没做多想就答应了,只看了看协议上的价格,便摁了手印,拿了钱。 陈娇跟他说:“那我们就把地里的小麦锄掉改种了。” 他满不在乎的挥挥手:“随你们,随你们,爱种啥种啥。” 顺利拿到了地之后,陈娇和程想一起去找了一趟钟大夫介绍的药商。 这位药商姓商,住在城里东区,一个小小的四合院。 听说是钟大夫介绍来的,很热情的招待了她们。 听了她们的问题之后,略带探究的看着眼前两个女人,一个明艳动人,像个富贵娇花,一个朴实厚道,质朴无华。 对她们很是好奇,开口问道:“你们怎么会想到种植药材呢?” 陈娇默默转头,看了看程想。 程想浅笑沉吟:“想发展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 商先生眼底闪过一丝不屑的笑意:“女人做事业不易,还是在家相夫教子比较合适。” 程想心里不悦,但依然礼貌轻笑:“这世上哪有什么事是容易的?女人也未必只有相夫教子一条路走,女人认真起来,不一定比男人做的差。” 商先生似乎被她的话逗笑了:“你年纪不大,倒是伶牙俐齿的,女人嘛还是柔软一点好,程小姐这么漂亮娇弱,找个好人家享享清福不好吗?” 这话彻底抹掉了程想的耐心,我他妈的来找你请教问题,你在这儿跟我逼叨什么男尊女卑? 程想不耐的冷笑一声:“大清都亡了近百年,女人的裹脚布都解开了,没想到商先生这迂腐的思想,倒是裹得紧紧的,一点松动都没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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