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传来敲门声,天行跑去开门。 是张庆祥,拉了一车家具过来。 原来是给青儿定制的床到了。 孩子们挤到地板车前,高兴的看看摸摸。 床做的很精致,是一张1.2宽的小床,床头上还很有心意的雕了花型。 张庆祥说:“这是老榆木的床,结实耐用,小孩子在上面蹦蹦跳跳的都不要紧。” 整张床都是榫卯的结构,没有一根钉子,也没有任何胶漆的味道。 这时候的东西很是环保啊,程想由不得感叹。 青儿摸摸床,抬头天真的看着爸爸:“爸爸,这是我的床吗?” 周天磊点头:“对。” “我要自己睡觉了吗?” “对,你长大了。” “可以把我的小床放到妈妈的大床旁边吗?我想挨着妈妈睡。” 周天磊:“........不可以,你要自己一个房间睡。” 青儿撅着小嘴说:“为什么?” 周扬白了青儿一眼:“你傻呀,爸爸妈妈要结婚了,以后妈妈要陪着爸爸睡了。” 程想:“.......”老脸一红。 一边的张庆祥憨笑着低头,一边解开绑家具的绳子。 青儿气呼呼的说:“爸爸,我要妈妈讲故事才睡得着呢,你都那么大了,也要妈妈讲故事哄你睡觉吗?” 周天磊眨眨眼:“.......”无奈的看向程想。 程想窃笑着,不理他,给他一个眼神,意思:“自己的闺女,自己去解释啊。” 周天磊帮张庆祥抬着床,一边跟青儿说:“我们去看看你的房间,你肯定,会喜欢的。” 除了床,还做了一张学习桌,还有一个柜子,张老汉很有心的送了青儿一个木质的铅笔盒,还有一面木质的小镜子。 青儿看着这些小东西,小脸才舒展开。 “青儿喜欢这个房间吗?”程想蹲下抱着她问。 青儿点头,然后叹口气说:“既然爸爸给我准备的房间这么好,那我就把妈妈让给你几天吧。” 周天磊:“.......那,谢谢青儿。” 青儿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说:“但是等你睡够了,还要把妈妈还给我的,你是大人了爸爸,不能老是让妈妈哄你睡觉,羞羞羞。” 青儿刮着小脸看着周天磊。 周天磊:“.....睡......够?” 程想撇过头忍着笑,脸都涨红了。 还有3天就是中秋节了,家里一切准备妥当,静待喜日。 孩子们都去上学了,青儿练完琴就出去玩儿了。 因为需要回娘家待嫁,程想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回城里。 衣服也不许带太多,反正过今天还是要回来的。 程想就收拾了几件贴身替换的衣服和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 收拾好,一回头,周天磊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会儿正在门口,斜靠着门框看着她。 程想笑了笑:“干嘛?看什么?” 周天磊素来凌厉的眼睛里此刻异常的温柔。 “收拾好了吗?”周天磊低声问道。 程想点头:“嗯,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反正过几天还要回来。” 这段时间习惯了每天回家都有她的等候,现在她要离开几天,周天磊突然觉得心里空了一处。 他走到程想身前,看着程想白净的脸庞,忍不住抬手用拇指在脸上蹭了蹭,沉声说:“其实,什么都准备好了,你等到结婚前一天再回去,也可以。” “为什么?”程想眼神清澄却带着明知故问的神色。 周天磊双手插到裤子口袋里,回避着程想的眼神说:“我怕,你突然不在家,孩子们会不习惯。” 程想忍笑追问:“那你呢?” 周天磊低头看了她一会,沉声道:“我会想你。” 程想得意的一笑,这个答案很满意。 她低头捏着男人的衣服说,软软的说:“我还要去看看外公外婆,结婚前一天回去,怕太赶了。” 周天磊牵起她的手,坐到床边说:“我明白,明天送你回去。” 程想点头,柔声说:“我明天可以晚一点再回去。” 周天磊低声浅笑:“好。” “对了,要安排结婚那天去你家接亲的女眷,你有什么避讳的吗?”周天磊问道。 程想懵懵的问:“避讳什么?” 周天磊看着她的样子,低笑,揉着她的头发说:“比如属相,姓氏什么的,村里人比较忌讳这些犯冲。” 程想一脸无所谓的说:“这个啊,都是封建迷信,懒得理。” 周天磊了然,猜到她不会在乎这些。 “打算让谁去?”程想好奇的问。 “村里主事人会安排,应该是村里那些过的幸福美满的,家庭和美的女人吧”周天磊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伸手拢住她的腰,心不在焉的说。 “我想,让陈娇去。”程想突发奇想的说,但是她知道陈娇条件不符合。 周天磊一怔,看着她的脸问:“你认真的?” 程想点头:“结婚嘛,就是亲戚朋友聚到一起祝福我们的婚姻,那些女人虽然家庭美满,但是我跟她们又不熟,人家也不会真心的祝福我,但是陈娇是我的朋友,她一定是真心祝福我的,我希望我们的婚姻是被祝福的。” 周天磊听着她的话,微微点头,然后微微皱眉,看着她说:“为什么总觉得你对陈娇很不一样?” 程想眉头一皱,老男人不会连女人的醋都吃吧? 她当然不会告诉周天磊,那天她看到陈娇的离婚证上赫然写着“陈娇蕊”的名字时有多震撼。 原书中,略略几笔写道,陈娇蕊,农民女企业家,身价过亿,因感恩周天磊对自己以往的帮助,在他生意受挫时,屡屡出手相助。 “陈娇蕊?你的名字?”程想咽了咽口水问陈娇。 陈娇赧然的点头:“以前一个教书先生帮娶的名字,大家觉得叫起来绕口,就一直陈娇陈娇的叫,其实全名是陈娇蕊。” 程想看着她干笑两声:“妈呀,看来我一左一右抱了两个大粗腿啊。” 当然她喜欢陈娇,是从一开始看到她的老实,善良和清醒时开始的,但是知道她是土豪之后,就更喜欢了。 谁不喜欢有个暴富的闺蜜呢,可以带我纸醉金迷,可以送我玛莎拉蒂?嘻嘻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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