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被糙汉兵哥掐腰宠_第211章 谁沾谁倒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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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春芳的日子确实如顾长安所说的不好过,晕倒被送到了医院,娘家人找不到人,要钱要到了吴爱国面前。
  吴爱国更生气,坚定了要离婚的决心,一连几天连家都不回!
  “芳子!你瞧瞧你嫁的是什么人啊,说是咱家女婿,可是你瞧瞧他,你弟家出了大事他一毛不拔!”
  刘春芳她娘刘桂花的眼睛都哭的肿成了核桃眼,嗓子也哑了,整个人蓬头垢面,满头白发不知道还以为是个疯子。
  她堵了几天可算把刘春芳堵回来了,在家门口就拖着长腔,咿咿呀呀的唱戏似的哭了起来。
  “欺负我没儿子做主了啊,你弟走得太惨了,那些天杀的就该绝种绝后!等着吧一个个迟早被我儿子带走。”
  刘春芳一听这话,顿时冷汗直冒,嘴皮发颤的问道:“娘你什么意思,刘栓咋了,他到底咋了。”
  “你弟被一群畜牲在屋里活生生烧死了,我儿子死的太冤了啊!狗日的他们也活不长,都下去陪我儿子去!”刘桂花恶狠狠的咒着他们,手上紧紧拽着刘春芳:
  “芳子!李秀娟那个臭婊子我就知道是个靠不住的丢下孩子走了,现在就剩你大外甥一个后了啊,你不能不管,你把我孙子的医药费交了,以后他就是你儿子……”
  刘春芳只看见她娘嘴一张一合,什么也听不见了,她只觉得天塌了,一定不是真的,这一定不是真的。
  她浑浑噩噩推开刘桂华,刚走一步,一脚踩空了,头栽到地上整个人滚下了楼梯。
  “啊——芳子!”刘桂华颤颤巍巍的跑下了楼梯,急的不像话,扯着嗓子叫周围的邻居送去医院。
  可不能出事,她大孙子的医药费还得等着刘春芳付。
  刘春芳算是和医院结下了孽缘,刚出来又被送了进去。
  他们前脚刚走,钱部长后脚就来要人来了,砰砰砰拍着门没人开,钱部长还以为是故意躲他呢。
  身后邻居的门都开了,探头看了眼钱部长,“你来找谁,刘春芳刚被送到医院。”
  钱部长赶紧转头问道:“我找吴清敏,吴清敏在家吗?”
  邻居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昨个公安来了一趟,说是吴家闺女被抓了,她还搁公安局呢,他家不知道犯啥了,一直倒霉,不说了,谁沾谁倒霉。”
  钱部长听完现在真想骂人!
  怪不得这么爽快把闺女嫁给他,合着就是有问题,他咬着牙大步下了楼,人还没玩他不舍得放手。
  他回了家拿上结婚证明往公安局走去。
  吴清敏此时在看守所里快恨死孟椿了,简直就是个白眼狼,一点人性都没有!早知道高考的时候就该陷害孟椿作弊!
  让孟椿一辈子再参加不了高考,都怪她太心善了。
  吴清敏狠狠的擦着泪,等她妈救她出去,她妈一定有办法收拾死孟椿。
  “吴清敏,你男人来看你来了。”
  狱警将吴清敏带了出来。
  吴清敏一脸懵逼,“同志,什么我男人,我男人是谁?”
  “你自己嫁的人我怎么会知道是谁?”狱警不耐烦的看了一眼,“别说废话,赶紧走。”
  吴清敏头脑发懵的被带到了一间屋子里,隔着长桌子看见外面陌生的中年男人,她心里一突。
  狱警说道:“你妻子到了,十分钟有什么话赶紧说。”
  钱部长还没说话,吴清敏瞬间尖叫道:“你说什么!我不是他妻子,我不是!他又老又丑都能当我爹了,你看不到吗?我根本不认识他!”
  她面色厌恶,多看这老东西一眼都嫌恶心。
  钱部长瞬间怒了,他还没嫌弃这女人是个劳改犯,倒先嫌弃他了,他啪的将结婚证明拍到了桌子上,“你不认也得认,看清楚了咱俩的结婚证明,你妈亲手给我的户口本。
  我就是来告诉你,以后我就是你男人!”
  吴清敏瞬间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脑瓜子嗡嗡直叫。
  到底是不舍得说太重的话,毕竟以后两人还要一起过日子,钱部长色迷迷的打量了一眼吴清敏,仿佛能透过衣服看见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心里的火消了不少,“等到你出来那天我来接你。”
  他可是很期待那天,幸好只拘留二十天就能回来了,不然他真是亏大了。
  “滚——你个死骗子,你给我滚!我不相信我妈不会把我嫁给你这种老东西!”吴清敏哪还有以前温柔如水的样子,整个人突然像是疯了一样张牙舞爪。
  “吴清敏!你老实点!”狱警压都压不住,直接给吴清敏带上了手铐,转头对着钱部长说道:“时间也差不多了,请你先离开。”
  钱部长暗暗咬了咬牙,等着他回家再收拾她,脸色难看的走了。
  “滚!!”
  吴清敏声音尖锐,不安的攥着手,她妈不会这么对她,可结婚证明又是怎么回事!一想到那个男人的样子,她就恶心!
  呜呜呜!
  吴清敏焦急的不像话,等她妈来了一定要问清楚,这个男人一定是骗子,一定是!
  可惜刘春芳自身都难保了,家里一团乱麻,哪还顾得上她。
  另一边孟椿早早的去了一趟商礼梅家里。
  商礼梅和孟国生前些日子搬家了,孟椿过去的时候,才发现门口守备森严比着家属院也不差啥。
  王妈早早的就在大门口等着,一看见孟椿赶紧给门口的同志说了一声,“这是孟老先生的孙女,以后不用拦。”
  门口的同志瞬间站得笔直,“是!”
  “小椿就在里头不远。”王妈带着孟椿往里走,嘴上热情的问道:“等会咱们包饺子吃,梅姐说你爱吃韭菜鸡蛋馅的,长安爱吃什么馅?我都弄一点。”
  “他爱吃猪肉大葱的。”
  孟椿看了眼周围,感叹道:“这里环境确实要比那边好。”
  王妈笑了下,压低了声音凑到了孟椿耳边,“这里头住的都是孟老先生的同事,一般人住不进来,以前咱们就一直住在这,梅姐刚回京市的时候不愿意过来,现在不知道咋突然想开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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