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平表情丰富,比孟椿还要愤愤不平,“真没想到他们竟然是这种人,咱这就去问他要回来!” 孟椿赶紧拦着他,不在意的要摇摇头,“他们毕竟养了我,我不想做白眼狼,本来我想着我亲爹娘寄了十九年的钱,每年都是一千二,这算下来可是一笔不菲的钱,我只要一半到时候咱结婚用。 现在看来你也是不差钱的,就算了吧,就当是留给他们养老了。” 吴良平捕捉到结婚用三个字,脸上的表情更加维持不住了,“凭啥啊,这算下来得上万了,这钱凭啥都给他们!” “吴同志!不要再说了!”孟椿突然一脸严肃,“他们养我这么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做主这钱不要了,留给我养父母,走吧,带你尝尝西餐。” 说完她大步走在前面,留吴良平一个人站在原地不知道在盘算什么,脸上晦暗不明,好半晌,才赶紧跟上孟椿。 到了西餐厅,吴良平跟在孟椿后面,眼睛都不会动了,眼花缭乱的,他坐在沙发上屁股都不敢动弹。 他低头看了眼菜单上那洋文,不知道是开窍了还是怎么着,大方的把菜单给了孟椿,“你点,挑贵的,必须要最贵的!” 孟椿看着这份英文菜单,会心一笑,听从了吴良平的话,直接点了最贵的上来。 西餐厅这个时候没什么人,牛排上来的时候,吴良平直接拿筷子夹着牛排尝了一口,囫囵吞枣的连盘子里的菜叶子都吃完了。 就这还不忘自己的形象,嘴里吃着东西说道:“贵的就是好吃,大西北可没这些东西。” 孟椿温柔的笑了笑,看着旁边的刀叉,她也没吃过牛排,但好歹知道西餐是用刀叉,不过看吴良平这个样子,孟椿也干脆拿起了筷子。 酒足饭饱之后,吴良平懒懒的摊在椅子上,在西餐厅微黄的灯光照耀下,孟椿看起来更加温柔,吴良平有些飘飘然的摸上了孟椿的手,想对她动手动脚。 孟椿噌的一下抽出了自己的手,掩住眼里的厌恶。 她狠狠的踩上了吴良平的脚,“吴同志,你注意点!京市到处都是眼睛,前几天因为流氓罪枪毙了不少人,这里不比别处,前些天就有一个乡下来的二流子在城里摸了一个姑娘的手,直接被拉去枪毙了。” 吴良平疼的呲牙咧嘴,瞬间被吓醒了,赶紧直起身,讪笑道:“我、我是看你手上有脏东西。” 说完他赶紧说起别的话,“小椿,这里还有哪好玩的好吃的,这几天我们好好转转。” 孟椿眼里精光闪过,开始一一列举,“那可多了,烤鸭、涮羊肉、你没吃过吧,溜冰场你没去过吧?没去过也没事,这几天我带你逛个遍,但是我以前的工资也被养父母拿走了,我没有一分钱。” 越说吴良平越向往,他直接豪气拍板,“没事,我有钱!” 正说着服务员拿着菜单来算账,吴良平看了这数字一眼,脸上瞬间变了,椅子上跟有钉子似的坐立不安,孟椿和服务员都等着他。 吴良平摸了摸自己口袋所剩无几的钱,轻咳一声,“我肚子不太舒服,上个厕所,出来再给你结账。” 说完跑的飞快,孟椿不怕他把自己留在这,吴良平跑了一切都露馅了,孟椿猜是去给孟成山打电话让送钱来了。 果然没多久,吴良平回来了,说结完账能走了,孟椿跟着出去的时候,看见停在外面的自行车分明是孟成山平时上班骑得那辆。 她装做没看见,带着吴良平去供销社买了一堆大白兔奶糖。 回到大杂院,跟吴良平挨家挨户的把奶糖全都分了出去,整个大杂院都知道了,孟椿的亲爹妈派孟椿的未婚夫来接她了,连喜糖都是大白兔奶糖。 郝红梅和孟成山根本不知道孟椿做了什么,一见孟椿进来,郝红梅尖细的声音迫不及待的响起,“你们到底啥时候走!” 这次孟成山也没再拦着郝红梅,“孟椿啊还是别在这耽误时间了,吴同志也要工作,再说你又不是走了不会回来,你舍不得我们家还可以回来,到时候我让你大哥去接你。” “爹你说的对,我也想早点去见我爹娘。”孟椿乖巧的点了点头。 看着郝红梅心底似乎松了口气,孟椿大喘气的继续说道:“可是吴同志明天还想去尝尝烤鸭,涮羊肉,我想着带吴同志把京市转过来遍我们再走。” “你!”郝红梅眼睛瞬间瞪大了,这烤鸭、涮羊肉她都没吃过,这贱人还真会异想天开!正想恶狠狠的骂孟椿。 没有关严的门瞬间被人推开了,进来了几个中年妇女,都是大杂院的老邻居,一脸喜气洋洋的。 “红梅啊,我们这几个老姐妹都是来恭喜你的啊,你咋不说这是孟椿的那叫啥来着?”院里的秀兰婶子一拍脑门,“未婚夫!还是给我们送喜糖我们才知道。” “还是大白兔奶糖呢,小伙子人真不错。” “说的是啊,人家这位同志千里迢迢的过来不容易,红梅你可得好好招待人家啊,让小伙子在咱这多玩几天。” 其他几个婶子争相开口,心里都想着大白兔奶糖都说给就给了,看来是个不差钱,多待几天说不定他们还能分点啥好处。 郝红梅瞬间一口气憋在心中,上不来下不去的。 大白兔!孟椿这贱种! 全便宜这群见风使舵的老货了。 这花的都是她的钱! 却给别人做了嫁衣了。 “婶子们放心,我正和小椿商量着在这多玩几天,怕还是要继续打扰你几天了孟叔。”吴良平又恢复了以前那副彬彬有礼的模样。 “这有什么,又跟叔见外了。”孟成山故作和蔼的笑了笑。 “小伙子,老孟可不是那小气人,你想待多久他都不会说啥的,那啥,你们一家人聊吧,我们也回了。” 秀兰婶子嘴上又恭维了孟成山一通,才带着人走了。 郝红梅一个劲的给孟成山使眼色,孟成山也不接。 晚上屋里只有孟成山一个人的时候,郝红梅终于是忍不住了,“老孟,你干啥就顺着孟椿!你看看今天花了多少钱!全便宜孟椿那贱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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