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满级大佬穿成小可怜儿_第411章 亲妈后妈都不当了(2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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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年代,只要人能下得了决心,沉得住气,又能有一技之长,做事情有点章法,做小生意几乎就没有不赚钱的。这大概就是“站在风口上,猪都能起飞”的真实演绎了,而且门槛真的不高。
  更何况李晓西还拥有了杨文珍这个超级外挂,生意更是做的顺风顺水,只要是味道香飘几里地,而且无人能取代。李晓西女士已经有了保密意识,调料配方需要的东西都分好几个地方去买,有人想抄袭都不成。
  1987年底,一家人回老家过年,李晓西春风得意,在金钱的加持下,腰板硬的堪比钛合金。
  她在城里锻炼了半年,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其中不乏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在原来的李晓西看来是高不可攀的,但是真正接触起来,李晓西就觉得,嗯,大家都是人嘛。
  她的自信一下子又拔高了。
  在两个孩子的鼓励和督促下,这半年,李晓西和杨勇也更加努力的看书看报,学习进步,整个人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了。
  果然,金钱和见识才是一个女人真正独立、无视世俗的底气。
  过年回家的时候,在杨文珍的“指点”下,李晓西穿上了最贵、最华丽的衣服,一件真皮草大衣,带上了纯金的耳环和戒指,全身上下就写着两个字:有钱。
  杨文远看着老妈这副打扮,小小声的跟杨文珍说:“姐,咱妈这个打扮,怎么看起来那么的,呃……俗?”
  他仔细想了又想,一拍巴掌,压低声音说道:“这看起来不就像是暴发户吗?”
  杨文珍嗔怪地看了他一眼,熊孩子,瞎说什么大实话。自信点儿,把“像”去掉,这就是个暴发户打扮啊!
  虽然世界文化各有不同,但是对于暴发户的形象却几乎有个统一标准。皮草大衣,短卷发,黄金首饰。极少数人能把这三个元素穿的超凡脱俗,大部分人穿上都像暴发户。
  虽然是很多人欣赏不来的审美,但是在广大农村,这样的打扮却正好能彰显富贵,在这个年代,恰恰是最受欢迎和追捧的。
  杨文珍:“你怎么说话呢,咱妈这个打扮,就是时下最流行的贵妇装啊。”
  她捂着嘴巴小声嘀咕:“总比花棉袄、面包服要好看多了吧。那是土,这是土豪,差一个字儿呢。”
  杨文远点点头,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道理。
  杨勇先生则外套呢子大衣,内穿羊毛衫,下面是西装裤和锃亮的黑皮鞋,看起来很有派头。
  杨文远表示:“这个世界对女人还是不太友好,明明花一样的钱,咱爸这身看着就还好,咱妈那身就夸张了点儿。”
  杨文珍:“大环境来讲,对女人的确不友好。但是,单就服装这一块儿来说,你这个说法并不成立。女人的服装款式还是比男人的多多了。”
  杨文远撇撇嘴,表示不信。“从咱爸妈的对比来看,可是一点也看不出来。”
  不得不说,杨文远还是有点审美眼光的。
  但他的审美确实已经脱离劳苦大众了。就他觉得特别夸张的这身衣服,回到村里简直为李晓西女士赚足了大家的目光和羡慕。亲朋好友来拜年,讨论的都是她的衣服、首饰和发型,还有杨勇的呢子大衣和皮鞋,并为价格感到震惊,几乎没人关注刻意降低存在感的姐弟俩。
  一个春节就这么顺顺利利的过去了。没有催婚,没有催生,也没有人问成绩。完美的不可思议!
  杨文远大眼睛亮的像个100瓦的大灯泡,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问道:“姐,还有比皮毛大衣更华贵的衣服吗?”
  杨文珍:“……”
  傻孩子,你以为只是衣服的功劳吗?更关键的还是大家的差距越拉越大,别人已经管不起咱们家的闲事儿了啊!
  就好像多年以后有位女性副总理,人家就不结婚,但是谁会因为这个对人家说三道四呢?就算说起来,那也是说人家有个性!
  杨文珍拍了拍弟弟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再华贵的皮毛大衣也只不过是点缀,关键是咱们家的日子越过越好,站的越来越高,等到那时候,咱们听到的都是追捧和夸奖,可不会有人再来说些有的没的了。”
  杨文远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他说道:“姐,你放心,我会努力的!”
  以后他姐和他爸妈,想怎么过就怎么过!
  杨文珍看着一脸坚毅的弟弟,心虚了一瞬间,好像鸡血打多了。
  但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
  加油吧,小伙子!
  正月十五一过完,李晓西和杨勇就立刻返回县城开工了,其实干他们这行,过年期间营业能赚更多,但谁让国人重视春节呢,一到了这个点儿,连钱都顾不上挣了,就好像家里真有祖宗在召唤一样,一定要回家去祭拜祖先。
  小吃店一开张,立刻就顾客盈门。老顾客们连连抱怨:“老杨啊,你们怎么才来,人家那些店,初七八就开张了,你们是最晚的。”
  “就是,有钱你们都不赚啊。”
  杨勇和李晓西笑着招呼他们,抽空回道:“钱得赚,年也得过啊,家里亲戚得走动,人情道往得维护啊。明年我们早点来。”
  一回到县城,皮毛大衣就被李晓西放进了大衣柜的最里面,平时穿不着它,很显然,明年李晓西女士也不打算再穿了。
  做生意的很忙,杨文远这个高三生就更忙了。他比大家都更早结束假期,初七就回学校去上课了。
  过了年,杨文珍也忙了一阵子,因为大美人休产假了,她和孙文斌老师要帮她代课,俩人平分了她的工作,本来还有小白花,可以三人平分,但是小白花也怀孕了,他们不忍心让一个孕妇再增加工作量,只好俩人累一点了。
  等到放麦收假的时候,杨文珍争取到了一个去省城进修的机会,他们学校的老师,好几个在读函授,这是成人教育的一种,平时都是远程自学,隔一段时间就能去高校进修。
  距离小白眼儿狼桑宇航出生没几个月了,她得去省城铺垫一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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