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完,汤圆儿拉着父亲非要跟自己下棋,这会儿汤圆儿迷上了下围棋。 这种刚学会围棋的人就属于臭棋篓子,臭棋篓子是特别需要人陪伴。 沈安安察觉到霍承安今天吃饭的时候话特别少,甚至表情都特别少。 立刻招呼包子。 “庭州去陪你姐姐下棋。” 霍庭州抬起头看了看母亲。 母亲很少这么严肃地叫自己的名字,一般都是叫自己的小名儿,今天叫自己的名字意味着这件事非常重要。 这孩子天资聪明,从小就懂事儿得很早。 联想到今天父亲吃饭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就知道可能父母有事情说。 立刻合上了自己手里的历史书。 “汤圆,我来陪你下。” 汤圆儿嘟着嘴说道, “我才不要你陪我下,你每次下棋一步不让。” “你就是个书呆子,我才不要你陪。” “哦,我明白了,原来你怕我输给我呀。知道咱爸会让着你,你才故意要咱爸陪你。 原来是输不起。” 果然听到这话一向心高气傲的汤圆儿立刻不干了。 “霍庭州,你信不信我收拾你?” “行啊,霍庭婉,有本事你赢我。” “来来来,你来,你来。” “看你那个得意的样子,你看我今天不收拾死你。” “你打败我再说。” 霍庭婉拉着霍庭州两姐弟在棋盘开始大杀四方。 霍承安直接被姐弟俩遗忘在一旁。 看着两人在那里斗嘴。 霍承安嘴角噙着笑,这两孩子是双胞胎,但是性格截然相反。 不过真的是相爱相杀。 沈安安朝霍承安招招手,霍承安心领神会,走去了房间,两口子关上门,开始过二人世界。 “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在队上遇到什么事儿了?不应该呀。你这个级别还能遇到什么难题,让你今天愁眉不展。” 沈安安拉着丈夫,两人坐在沙发上给丈夫泡了杯茶。 两人没事儿都喜欢喝茶,喝茶能让人心静,而且有一种禅意。 “安安,今天忽然下了调令要把我调回北京。” 沈安安心里一惊。 “怎么好端端的让你回北京啊?我也不知道,可是这调令下来了。 这半个月之内我就得办交接手续,交接完就得回去。” 霍承安也是头疼,这一大家子都在这里,自己一个人走了算哪回事儿? “好端端的你调到了北京。” 沈安安也惊讶,把头靠在丈夫的肩膀上,两人感情是越来越好。 主要是家里家外都有人帮忙,在外面两人只要一用心去做事业。 而在家里两个妈妈,再加上老爷子基本上替他们解决了家里所有的后顾之忧。 孩子们也很省心,又乖巧又听话,学习方面不用两个人操心,基本上对于他们来说,目前的家庭生活可以说是最理想的状态。 两个人并肩前行,沈安安军区医院这个院长。 已经有好多次省里都希望到省级医院去任职,她现在已经算是国家级的教授。 而且有沈安安他们军区医院的实习团队,几乎是接纳了全国各地来进修的医生。 每一年他们医院培养出去的医生都是各个医院非常受欢迎的团体。 她亲自带过的学生那是数不胜数。 别看沈安安才30岁出头。 可是她的门生可以算是桃李遍天下。 两人都以为他们的日子就这样平静而又温暖地过下去。 可是没有想到突然的一纸调令打破了目前的生活。 两人从来没有想过两人又会分开。 这让沈安安不由地想起来,两人刚在一起的那两年,霍承安要出任务,不是霍承安不在,就是后面自己要出任务去学习。 那两年两人真的是聚少离多。 自己医院这里肯定不可能随随便便就离开,她是院长,又是老师,担负的责任很多。 多少病人慕名前来,到这边来做手术。 身上的责任很重。 沈安安的声音让霍长承安充满内疚,用手搂紧的媳妇儿。 这么多年两人的感情可以说是深厚到极点。 自从霍承安成了霍司令的时候,其实他已经很少出任务,反而是由他一手创建的训练队伍反而发展壮大。 培养了更多优秀的战士可以去做任务。 他手底下的兵也非常争气,而他们军区每一次在实地演练当中都可以获得最优的成绩。 所以他现在不怎么离开家,基本上守着老婆孩子。 尤其是他们军区在沈安的建议下提前招揽了很多科研力量,是最早投入资金搞研发的。 因为他们均垦区有钱,所以在军事上面搞研发自然会比别人领先一步。 用沈安安的话来说,将来的军事将是科技战。 他们军区在研发方面的确是快人一步,在这方面甚至得到了国家的认可。 所以两人大把的心力现在都花在了各种事物之上。 猛然一下子分离,沈安安都有点儿舍不得。 “就不能不走吗?” “我是军人,军人命令高于一切。” 霍承安有些无奈。 “没关系调走也没关系。你回北京城好好的工作,正好老爷子年纪大了。 其实老爷子不喜欢这边的风沙,老爷子应该回北京颐养天年。 到时候我和妈妈带着孩子们就行。 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孩子们。” 霍承安有些委屈的说道, “你光想着照顾好孩子们,可是我怎么办? 那我这不是好不容易老婆孩子热炕头儿,这炕还没捂热呢,就又变成了光杆司令。 要不然咱们申请一下,你也跟我一块儿调回去呗,咱们把孩子也带回去,把咱妈也带走。” 沈安安戳了戳他的额头, “你呀还是想一出是一出。我是院长,是医生,哪能说走就走。 就算是我想调动工作也需要时间,你想我是院长,如果把我调到北京城医院里。 你是让我去当医生还是去当院长? 我如果当院长就相当于是把别的院长直接挤开,以这种方式调回北京城,那不就是给别人制造麻烦,也给自己制造敌人。 如果去当医生,难免自己会觉得面子上有点儿抹不开。 更重要的是我这边还带了这么多的学生,你觉得把他们都扔下自己。擅自离开也是对他们的不负责任。” 霍承安叹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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