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军少的外科大佬娇妻_第421章 十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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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晃十年过去。
  霍承安拿着调令眉头皱了皱,他在军区已经习惯了,可是没想到一纸调令下来,自己被调回了北京。biqubao.com
  十年的时间他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霍司令。
  而这十年的时间足够让霍承安成长为一个成熟稳重的首长。
  而他们这军垦区早就已经闻名遐迩。
  军区建设蒸蒸日上。
  下属的单位也全部都可以创造经济利润。
  沈安安把自己上辈子脑子里的一些东西贡献了出来。
  虽然自己只属于表层,大概知道那个他们这个地区发展什么东西更有可能创造经济收益。
  搞科研,农业研究,养殖,种植方面,朝哪方面发展更容易创造经济价值。
  而霍承安经过整个的技术人员研究商讨,最后发现方案可以实施。
  霍承安又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说干就干,虽然是短短的几年时间,可是这里的发展早已经日新月异。
  他们军垦期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给自足政策方向改变之后,他们这里是最先响应政策而且发展最快的地区。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理论上大西北这里偏僻,而且农业发展跟不上。
  但是在沈安安提前干预之下,大西北这里有了长足的发展,首先跟上的就是基础建设。
  他们不光提前发展的高速公路,而且火车站,汽车站,包括飞机场都提前建设完成。
  底下的各个工厂,农场,养殖场,养鱼场全部都跟上。
  尤其是他们提前在这里发展了服装业布厂以及纺织业的蓬勃发展,让他们这里成为国内外有名的纺织业基地。
  而根据纺织业发展起来的自然就是服装加工业,对于老百姓来说,手里有钱自然是要改善生活。
  但是基于他们这里比较偏远,可能设计方案上跟不上那些沿海城市,所以在沈安安的建议之下,他们把目光瞄准了外贸。
  他们的学校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德才兼备。
  尤其是他们这里建立了国内外非常有名的外国语学校是首先聘请外教的大学之一。
  双语教学让他们毕业的学生不光有竞争力,而且在各方面都优于其他学校。
  在发展外贸的时候更占有优势。
  在其他城市还在发展方面犹犹豫豫,政府拿不出资金的时候,他们这里光是军垦区自己就可以做到自负盈亏。
  底下的工厂蓬勃发展,再加上他们组建的外贸团体。
  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接洽外国订单。
  加上交通建设跟得上,这里自然成为很多人目光所及,尤其是他们这里大力种植棉花,发展纺织业,所以在纺织加工方面开发的技术又领先于全国其他城市。
  他们可以算是抢先进入了正外汇的行列,在别的省在外汇方面还止步不前,他们已经算是全国创新给国家挣外汇最厉害的城市。
  甚至赶超了上海,北京。
  这种速度显然大家都意想不到,而军垦区其他地区也向霍承安讨教学习取经。
  霍承安并不吝啬,本着一个区富不如大家一块儿富的道理。
  几个区的军区领导专门坐在一块儿开会,再加上底下的各级人员进行调配,他们还整合出了一个方案。
  相辅相成,你们区棉花种子好,我们区养鱼养的好,他们区水果种得好。
  每一个区都找到了自己的特色,同时根据自己的特色发展。
  而且综合了霍承安的意见,其实霍承安也是被自己老婆的枕头风吹出来的。
  他们搞的是联合经济要发展就发展成经济区,这样别人来买的时候也是大批量好谈。
  价格方面可以保持一致,保证农户的收入不会受到损失。
  最重要的是他们是最先把目光瞄准国外的区域之一。
  他们不光把自己的产品做成产品销售到国外换外汇回来又搞了进口设备流水线,他们的工厂几乎在十年之内就直接跨进了现代化。
  在这一方面绝对是领先于全国,就在这一年他们整个大西北地区的税收可以说是全国领先,甚至城市建设也是全国领先。
  霍承安正干得信心十足,结果没想到调令下来了。
  看着这调令霍承安就皱眉,自己一个堂堂的司令其实调到哪里他都能工作。
  不是说到北京自己就工作不了,而且那是自己长大的地方,说白了熟人还多。
  在这里估计自己工作起来没啥问题。
  但是最重要的是自己调走了,老婆孩子怎么办?
  老爷子现在就离不开曾孙女和曾孙子。
  老爷子已经跟着他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说白了老爷子根本舍不得这里。
  而自己母亲也为了自己常年居住在这里,说白了自己现在是一大家子人,他要走了,老婆孩子留在这里,这像什么话?
  对于霍承安来说,这里才是自己的家,而且事业在这里干得顺风顺水,猛然把他调回北京城,北京城那里水深得很。
  到了那里那可不是咱自己一个司令能伸展得开的。
  虽然不知道上级是啥意思,但是他知道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但是现在咋办?
  霍承安回到家里,沈安安也已经回来。
  看到儿子和闺女正趴在那里写作业。
  两个孩子非常自律,应该说是天选的孩子从小就挺让人省心。
  包子并不像是男孩子那么调皮捣蛋,反而更稳重。
  家里最调皮捣蛋,古灵精怪的反而是汤圆儿,汤圆儿这小家伙从小就是上树掏鸟窝,下河去摸鱼。
  根本没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
  每一次干出格的事情都是这小家伙干的,跟在后面。
  给她擦屁股的反而是包子。
  但是在学习方面,不得不说两孩子算得上是天资聪慧,学习方面一点儿都难不倒他们。
  两个孩子在一个班成绩名列前茅,并列第一名。
  老爷子正坐在他的葡萄架底下,扇着大蒲扇,看着孙子回来。
  眯缝着眼睛说。
  “一会儿就吃饭了,今天你妈做了水煮鱼。”
  霍承安看着爷爷头发已经彻底变成了银白。
  是啊。
  自己都已经40岁。
  爷爷今年都已经快90岁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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