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气得昏天黑地的张秀英听完这话猛然回头,一把就攥住了女儿的手腕子。 “你说啥?真的?” 女儿和女婿一直没圆房,这都成了张秀英的心病。 她咋能不知道这来来回回,中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一直都没给他们小两口儿机会在一起。 好不容易这一次闺女去找女婿了,她也盼着他们能赶紧圆房。 可是没成想又冒出来霍建斌这么个恶心玩意儿。 张秀英听完这话喜得眉开眼笑。 “好,好好,你们要真的在一起了,那就好,娘一直担心的就是这个。 只要在一块儿两口子同心,其利断金,要不然小霍自己心里也犯嘀咕。” “要是这样你就不担心了。” 那眼珠子就粘在了沈安安的肚子上,好像沈安安现在就已经肚子里揣了个崽一样。 “哎呦,要是肚子里能有孩子就好了,有个孩子啥风言风语都没有了。” “你放心,你要是生了孩子,妈给你带。” “行了,行了,你这一路赶回来累了吧,赶紧去洗洗,换身儿衣服,妈给你做饭去。” “咱家还有点儿肉,妈给你包饺子。” 张秀英说着就要下炕,被沈安安一把按住了, “妈,您还病着呢,我这么大的人了,还用您来照顾我?” 沈安安刚说完这话,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声音。 “对呀,妈,您躺着。我来做饭,你们娘俩坐在炕上说会儿话。” 沈安安吓了一跳,母女俩回头,这才发觉霍承安居然就在他们身后一身的风尘仆仆。 “你,你怎么回来了?” 自己前脚刚回家,里外里加在一起也就三四个小时,怎么可能霍承安也回来。 霍承安把手里的提包放下,把帽子摘下来。 一边解领口的扣子一边说道。 “刚把你送下山,还没回到山上的营地。 底下营地的同志们就接到了电话,让我回来我这边有任务。” “团长说是把我调回来了。” 当时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霍承安都激动得有点儿傻眼儿。 这辈子他都没有一种恍然做梦的感觉。 媳妇儿走的时候,他心里也难受,感觉自己回到营地又变成了孤家寡人。 好不容易有了媳妇儿,现在又没了,没成想这种惊喜来得这么快。 他几乎是快马加鞭直接赶了回来,而且速度快到回来就找团长去把回来述职的事情做完。 团长见到他也是激动的,有点儿热泪盈眶,主要是自己手底下这么好的同志,忽然给调得那么远,去干这点儿活儿。 简直是浪费了自己的兵。 霍承安要承担更重要的任务职责,可是碍于领导给出的指示,他也没办法。 可是这回可是上面亲自打电话来,让把霍承安调回来。 霍承安两天后就要出发,好歹让人家回来,总得在家里安顿安顿家属。 结果霍承安回来就听到丈母娘维护自己的话,一时之间眼眶都热了。 丈母娘比自己亲妈更像亲妈。 自己的父母对待自己一般比较冷漠。 除了老爷子,老太太对待自己是打心眼儿里的那种喜爱以外。 父母对待自己,更像是上级对待下级。 好像是布置任务一样。 可是丈母娘不一样,丈母娘对待自己是真当儿子。 不高兴的时候会骂,高兴的时候啥好东西都会送到自己面前。 面对这种事情,丈母娘第一时间居然会维护自己。 而不是维护自己的女儿,反而是教训自己的女儿。 虽然他相信沈安安,可是更觉得这样的丈母娘暖心。 想一想都觉得心里高兴。 他发誓自己会把丈母娘当成亲妈一样,给她养老送终。 这样的家才像是个家,这么温暖,这么充满了人情味儿。 张秀英见到女婿,脸上有点儿尴尬,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要被女婿听到了,这可咋办? 推了一把沈安安。 沈安安乐了,自己妈刚才骂自己的时候,那不是挺能耐的吗? 这会儿也知道尴尬了。 “行呀,那我陪妈你赶紧去做饭,对了,你这一次回来啥时候走呀?让我们也有个心理准备。” 沈安安其实也舍不得丈夫,好歹两人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 谁不想腻歪在一起。 沈安安这会儿感觉自己也有点儿小女人的女儿态。 眼神温柔的望着霍承安那里面点点星光。 霍承安被妻子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地转过身。 再看下去他估计要出丑。 霍承安有点儿懊恼,他值得骄傲的自制力,好像自从和沈安安真的滚了床单之后,啥也没了。 看着媳妇儿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嘴角微微的勾一勾。 自己仿佛就是着了魔。 怪不得都说女人是老虎。 心里叹气,柔声说道。 “后天我就走,在家里收拾两天。” 快步走出去,去厨房做饭,顺带把家里收拾一下。 好久没回过家。 一边在外面洒水扫院子,一边老实问道, “妈,您别生气了,您想吃点儿啥?我给您做。 那个霍建斌您别放在心上,他脑子有毛病,这是癔症了。 我和安安好着呢,你一点儿都不用操心,安安是啥人,你还能不知道啊。 我绝对相信安安。” 先给媳妇儿证明清白,这话声音说得,老大隔壁邻居都能听到。 就是为了给自己媳妇儿洗白。 最重要的是不给霍建斌那小子留一点儿余地,上辈子那么对待自己媳妇儿。 等着! 自己一定要让霍建斌受到惩罚。 还想栽赃污蔑自己的媳妇儿,是不是? 他已经给老爷子打了电话。 霍建斌绝对回不到上京城,同时也留不在大西北。 虽然他特别想把霍建斌留在大西北,继续给他吃苦。 可是留在这里,这小子保不齐会胡说八道啥。 为了避免给自己媳妇儿泼脏水。 他决定把这小子送到大东北最寒冷的地方去。 这小子还真以为自己拿他没招,虽然为了霍家的颜面,他没办法真的把霍建斌给送进去。 可是收拾霍建斌还非需要进派出所吗? 有的是法子要霍建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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