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地理志》记载:南郡,秦置,高帝元年更名为临江郡,五年复故。景帝二年复为临江,中二年复故,莽曰南顺,属荆州。户十二万五千五百七十九,口七十一万八千五百四十。 刘备,张谦,诸葛亮三人重新站在江陵城头,看着偌大的土地,心中畅快不已。 江陵,并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得到江陵后,自此,东到江夏郡夏口,西到夷陵,北到宜都,南到交州以北,就全是刘备的实力范围。 别看南郡的土地面积不大,刘备更只是占据了南郡的一半,面积远远比不上荆南四郡,但是南郡整体处于平原,交通相对便利。biqubao.com 要知道,这时候税收的主要收取方式还是粮食,所以收税本身的成本是很大的,粮食在运输过程中有很大的消耗,而南郡密集的土地,便利的交通就可以降低这种成本。 现如今,徐庶被任命为南郡太守,正在筹备将原些南逃的部分百姓迁回故土,许多百姓为此庆贺,当然,也有一些百姓担心曹操再度南下,觉得还是呆在江水南岸更加安全。 为此,这又是一项长期的工程。 刘备当初南逃时带走了大部分的百姓,曹操北撤后又带走了一部分,周瑜接管南郡后,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南郡百姓不足,仅剩下的几万人全躲在郊野。 这几天,在刘备的宣传和徐庶的努力下,南郡在籍的百姓已经再次超越了十万人。 另一边,刘备自得到江陵,就命令关羽带兵北上,驱赶了在当阳的满宠,如今关羽已经打到了夷水边,底下将士叫喊着要一鼓作气拿下襄阳,不过却被诸葛亮和徐庶劝阻,当阳好破,襄阳难攻。 “我听说,曹操在合肥那边的增兵已经往襄阳这边调动了,这样一来,我们答应孙权的条件已经全部完成了。”刘备说道。 对于刘备这边要分期付款,还有用新钱的要求,孙权答应了,不过孙权只接受分成五年,但是不收取利息,每年六百万钱,另外要做的事就是在襄阳方向给曹操一些压力。 刘备这边考虑到本身也要向北扩展,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诸葛亮点了点头,“接下来我们有五年的时间,去对付曹操!” 孙权要钱的年限,就代表着对方对孙刘联盟的维持只有五年的信心。 “所以,孔明,子让,我们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我们当前有三件事比较紧急。”诸葛亮说道,“第一件事,安民,这事元直已经在做了;第二件事,继续招揽人才;第三件事,如今夷陵秭归在手,可以进一步向巴蜀派出官吏了。” 之前夷陵秭归被周瑜所得,江东随时有可能封锁江面,但是现在,益州属于刘备的那部分已经和荆州完全接壤,虽说山高水险,但联系却不会受阻了。 见刘备和诸葛亮都望向自己,张谦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子让如今已经成家,性子也沉稳了许多,这蜀中之事便拜托给子让了。”刘备露出宛如老岳父般慈祥的微笑。 “主公,如今荆州多了士元,不如让孔明去主持西川事务,我从旁辅助便是。”张谦明白,这一次去巴蜀可不仅仅是驱赶张鲁了,接下来,进兵汉中,然后是关中,每一步都是重中之重,张谦虽有实操的欲望,但还是觉得压力有些大。 刘备还未说话,孔明伸出羽扇,“子让此言差矣,这子让是刘璋任命的益州刺史,岂有子让辅助我的道理?要我看,这子让怕是钓了几天鱼,变得懒散了!” 张谦瞪了诸葛亮一眼,你小子,吃鱼的时候没见过这么多嘴! “主公可不知,自从那天子让钓到一条十斤重的大鲤鱼,这之后每天,都是雷打风吹不动,天天蹲在那里,这份闲情逸致,真是让人羡慕啊!” “我就说这几日怎么不见子让,下次子让要钓鱼,记得叫上我!”刘备也是为数不多清闲的人,只是上次编草帽送给诸葛亮反被指责,说主公身负过家国大事,不应该做这些,倒是让刘备有些手痒。 张谦之所以去钓鱼不是没有原因的,先前和鲍三娘呆在一起只是有点点想法,但是现在两人结婚后再呆在房间里,他哪里忍得住,所以只好到外面躲着。 “主公,这孔明说我懒散,明明是他嫌弃巴蜀山高水远,不肯与我同去。” “哈哈哈哈!”刘备一笑,“这孔明夫人待产,如何能去得巴蜀。此事我已与元直孔明私下商议过,益州之事非子让不可,子让已是刘璋请封的益州牧,治理巴蜀名正言顺,如今,我再委以军政要务,巴蜀之中,凡我所辖之地,一切大事皆由子让做主,这是我随身佩剑,今日便正式交予子让。” 刘备一边说着,一边解下了自己的左将军佩剑。 张谦:这算不算假节钺? 张谦觉得担子有些重,虽然先前也单独指挥过魏延和张飞,但是这次不同,按照诸葛亮先前所说,要逐步取得巴郡,巴东,巴西的实际治理权,这样一来,他就和分封的诸侯没什么区别了。 所以张谦一时没有接剑! “子让,这主公又不是让你一人入蜀,你这可以多找几个人帮助嘛?”诸葛亮脸上带着笑,似乎在说,反正我媳妇待产,你就是点我,主公也不会让我走! “孔明说的正是我想说的,这荆州自我以下,除孔明外,文臣武将,任凭子让挑选。” …… 江东。 周瑜看着水槽内的船只模型,任凭水槽内的水流起伏,船只总是在一定的倾斜后又恢复平衡。 看着眼前的一切,周瑜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时,凌统走了过来。 “他是怎么说的?”周瑜问道。 原来,在江陵交接的时候,周瑜特地让人带了一句话,说先前的约定他答应了,而且他十年之内必定攻下整个北方。 “他说,十年太长,他五年之内必定打进洛阳!”凌统回答说。 “五年?”周瑜先是冷笑一声,然后面色凝重的说道:“那我三年之内,必定打进洛阳!”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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