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赋》精彩之处果然男女通杀啊! 要知道,当初张谦之所以背这篇文章,只是为了将来追女朋友写情书用的。现在好了,追女朋友没用上,在座男的都用发光的眼神看着他。 这些人心里现在就一个想法:这他么叫不擅词赋? 那你擅长什么你说,这个领域我们以后绝对不碰! 曹植紧紧抓着自己的文稿,两边已经出现明显的褶皱。 原来徐先生只要略微出手,就已经是词赋方面的极限了。 自己居然大言不惭的要去挑战这样一个人? 真是可笑! 曹操拿着手里的稿纸依依不舍,不过最终还是传示了一遍,众人之中,不少过目不忘者,亦声情并茂的重复朗诵出来。 曹操这时才看向曹植,说道:“植儿,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曹植脸色铁青的从座位上起来,手中拿着墨宝不停颤抖,最后,他一狠心,将手里的词赋撕碎一地。 “植儿,这是为何啊?”曹操问道。 “和先生写的赋比起来,孩儿所写的简直不堪入目。恐贻笑大方,故毁之。”曹植感觉自己内心都在滴血。 曹丕看了一眼,心里都要笑开花了,脸上却不动声色,说道:“四弟怎么可能如此无礼,词赋好与坏,总要父亲和诸位大人看过再说,岂敢轻易毁之。” 杨修也是急着,不能当众劝诫曹植,哪怕输了,这时候也要心怀坦荡啊,不然不是让司空落不下脸吗?回头又盯着张谦,你那么短的时间,写的那么好干什么,不知道这是司空让自家子侄扬名的机会吗? 张谦此时则是在想,我是抄了你的赋,可是你也抄了我的破局方法啊! 原本这该撕纸的是我啊! 而且,张谦也确实没想到,他摘录的《洛神赋》片段能引起这样的轰动。主要原因还是他没分清限时作文与妙手偶得的差别。 《洛神赋》可是曹植经历了大量的人生阅历,最后站在洛水边上,有感而发;而现场作赋则是有时间地点限制,自然比不上灵感爆发的时刻。 就在这时,曹植走到张谦面前,弯身大礼,“植先前不识先生真技,狂狷无礼,今日方知先生大才,愿拜先生为师。” 曹操看着曹植撕赋,原本是有些不悦的,因为为人主者,一定要拿得起,放得下。不过曹植没有负气而去,而是走到徐庶面前坦然认输,并且一副求学之态,也算是挽回了自身失态的模样。 曹丕则是脸色一僵,本来曹植输了词赋可以让他声名大降,可若是让他因此拜师,那岂不是因祸得福? 看着曹植的举动,杨修眼前一亮,子建公子这一招以退为进用的漂亮啊,就不知是有感而动还是深谋远虑了?如果能把司空信任的徐庶拉到自己阵营,那输了一篇词赋算什么? 张谦则是愣住了:我用陈思王的赋打败了曹植,并用它收子建为徒? 以后曹植会不会突然来一句:我感觉我一辈子都活在张谦的阴影中? “公子不必自谦。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在下今日不过占了灵感乍现的好处,配不上公子如此大礼。” 张谦连忙避让,但是曹植仿佛是认准了,一定要拜眼前之人为师。 “好了,植儿,你先回去坐下,拜师之事,回去再说。”曹操心想,当初让你拜师还不情不愿,现在知道后悔了吧?徐庶那可是自己看中的人才!你们难道发现父亲这些年来看错过人? 曹植听到曹操的话闷闷不乐的回去坐下,但是眼神中,依旧透露出深深的拜师念头。 “诸君,今日之赋,可有比较?”曹操张开两手问道。 “当以徐先生为首!”众人拱手表示。 “善!”曹操点点头,“我于昨夜梦一神女,今日元直便得了一好赋,元直刚才所言‘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所以,这难道不就是天意吗?”曹操想了想,似乎觉得这样说太露骨了,又补充道,“是天意让元直补了一首好赋,以为神女记事也。” 众人这才明白,曹操为什么对于徐庶做了一篇好词如此激动了。 只要有好词佳句出来,他梦见神女之事就能广泛传出去。那别人就会关心,司空大人梦到神女什么了?哦,原来神女是夸耀了司空的功绩,说要奖赏司空呢! 只要广大民众都觉得曹操应该封王,那荀彧崔琰等人再反对就要斟酌一二了。 心向汉室的大臣想到这些,突然间就觉得这片赋不香了,看张谦的眼神突然也不是很友善了。 “元直今日之赋,我大为欣喜,想到先前制酒之法和教诲冲儿之功,我决定上表天子,封元直为文昌侯,食邑一千五百户,封地为颍川阳翟。” 众人一听,大为震惊,因为这是有封地的侯,虽然不能真正的管理地方,但是,已经与亭侯大为不同了。 嫉妒的同时,众人也眼红了起来,曹操的这个举动是不是表明了,只要能支持他封王,他就会不吝赏赐呢?荀彧崔琰这种大家族不在乎,但是真正的世家大族能有几个? 一时间,曹操凭借一个侯位,就让很多人的心思开始动摇。 “庶拜谢曹公!”这时候,张谦要是拒绝那就不是不识好歹了,而是对着曹操骑脸输出了。 而且文昌侯这名字还挺不错的,张谦觉得,至少,曹操这时候没再用当阳侯,夏口侯恶心人。 “大善!”曹操见张谦这么懂事,又看了一眼众人,似乎在说:你们要是想加官进爵,就快点为我呐喊吧! 众人见此,纷纷拱手大喊:“恭喜文昌侯,贺喜文昌侯!” 张谦拱手还礼。 表面上自然要做出一副欣喜的姿态,但实际上,侯位对张谦来说还真不那么重要。 他一个后世人,对这种封王拜爵本就没那么看中。后世人眼中侯位只有两种:冠军侯以及其他; 再加上,他一个孤家寡人,要个侯位干啥? 张谦退下后,曹操再次开口: “今日文武比试到此为止,接下来,我当与众文武举杯同乐,不醉不归!”biqubao.com 门人也站出来喊道:“礼乐起!” 这时,号角声,打鼓声纷纷响起,一排排舞女,甲士开始载歌载舞…… 在座的士子也都摇头吐歌相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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