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莺也觉得再问下去有点自讨没趣,索性就直奔主题:“那个,其实我想问,有没有闲置的、多余的自行车?” 她计划今天去一趟友谊市场大爷所说的那个冰厂,路程似乎还有点距离。 且不说她如果和冰厂把价格打下来了,在正式开始批发冰棍去卖的时候,单单靠她这11路公交是完全行不通的。 所以她想到了弄一辆自行车。 她有注意到路边那些卖冰棍的流动小贩也都是蹬着一辆三轮儿或者二八杠,故而她决定也这么干。 眼下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为了这个还不知道能不能赚到钱的小生意而特意去买一辆新自行车,是非常不划算的。 也正是因为昨天做午饭要啥没啥的时候,纪连齐有提到过自己骑车去的百货商店。 所以她才把主意打到了他的身上,有现成的资源不去利用那就是绝顶大傻子。 纪连齐咽下嘴里的荷包蛋,问道:“你要自行车做什么?” 现在还是筹备阶段,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叶莺不打算这么早就把自己准备干的‘大事’告诉任何人,也就没想着说真话。 “不做什么,就是觉得成天都在大院里待着,太闷了。寻思着骑车到处转转呗,也顺便减肥了不是。” 纪连齐没立马开口,沉默了半晌,才一脸冷淡地说道:“是有一辆闲置废旧的,但是得修。” “你什么时候要骑?” “今天就要。” 夏天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时间,而且北方凉的早,叶莺不想过多耽误时间。 能够早一天卖上冰棍,早一天挣到钱,离她包养小白脸也就早上一天。 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纪连齐完全不知道叶莺的‘长远规划’和心里想法,只当她实在是太闷了才会急着想要出去溜达,所以一下子就答应了今天帮她去看一下那辆闲置的自行车。 听闻纪连齐要亲自去修那辆破自行车,叶莺又小小地惊讶了一下,两眼都快冒出了崇拜的小星星。 “哇塞,你还会修车啊?你的技能树都快点满了!” 纪连齐三两口就把剩下的半碗粥喝下肚,起身收碗:“我洗好碗先去看一看,不确定还能不能修好,你先别抱太大希望。” 叶莺大喜,连忙拦下:“那你赶紧去吧,洗碗交给我就行!” 开玩笑,眼下还有什么事比自行车重要吗? 纪连齐蹙了蹙眉,对叶莺突如其来的热情感到些许不适,遂一把从她的手里夺过碗筷:“不用。就两个碗费不了多长时间。” 临出门前,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话:“以后不必替我费心。” 叶莺知道他指的是今天这顿来的莫名其妙的早饭,不禁在心里默默开启了吐槽模式: “好你个大糙汉,得了便宜还卖乖!你不稀罕,姐还不乐意做呢!” 纪连齐洗好碗之后,就直接带着工具出去了。 看着他从巴掌大的屋里还能找出这么多工具,叶莺除了震惊之外还是震惊。 她转念一想,觉得嫁给兵哥哥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额外拥有一个超强收纳能力的老公。 趁着纪连齐出去修车的空隙,叶莺下楼去锻炼。 但是一来到老地方,发现那里晒着一床缅棉被。 叶莺有点纳闷,为什么会有人选在这个角落里面晒棉被。 眼看着自己锻炼的‘根据地’被占了,今天的锻炼估计也就只能暂且搁置了。 大院里人来人往的,她不好意思在显眼的地方蹦跶。 于是叶莺又折回去了。 她看屋里有点脏乱,索性打算里里外外收拾打扫一下,起码看起来也舒心些。 此刻真该让纪连齐他妈来现场观摩观摩,看她还敢说自己懒不。 她去打了一盆水回来,到处擦擦干净,然后准备去扫地时,发现屋里没扫把。 不应该啊,她还记得自己第一天来纪连齐屋里时见到的场景,收拾得干干净净,怎么会没扫把? 叶莺打算去向隔壁的孙琳借一下扫把。 这门还没敲呢,就隐约听到屋里传来一阵细小的啜泣声,听起来像是孙琳在哭。 叶莺本识趣的不想打扰,却听见里面的哭声愈演愈烈,颇有一番哭断气的架势。 犹豫再三,她还是敲响了孙琳的门:“孙琳,你怎么啦?我是叶莺,你先给开开门。” 先不说借扫把的事,冲着她救过自己一命,作为邻居也好歹问问这姑娘发生了啥事,至于哭得这么伤心。 “孙琳?”见里面的人没动静,叶莺又用力拍了几下,“你先开门,有啥事说出来总比自己一个人在里头闷着强啊。” “你在做什么?”身后忽然传来纪连齐的低沉的嗓音。 叶莺回头一看,发现纪连齐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正皱起眉头看她一个劲儿地拍孙琳的门。 他此刻已是满头大汗,湿透了的汗衫,隐约勾勒出两个尴尬的小点。 叶莺见状,嘴边勾起一抹坏笑。 才想开口调戏两句,忽然想起孙琳还在屋里哭着,顿时一脸正色道:“我刚刚打扫屋里的时候发现没扫把,正准备向孙琳借呢。” “结果听见这妹子一直在里头哭,喊了几声也没用,不知道发生了啥事。” “我寻思嘛,这人家也救过我,所以就......” “多管闲事。”纪连齐冷下脸,一把拽住叶莺的胳膊把她带回了屋里,“啪”一下关上了门。 “你你你...你要干嘛?” 看到叶莺的惊恐,纪连齐只觉得多余。 “你觉得我想干嘛?我还能干嘛?” “那谁知....” “道”字还没说出口,就被纪连齐给打断了。 “孙琳哭是因为老魏要跟她离婚。” “什么?离、离婚?”叶莺大吃一惊:“这姑娘不挺好的嘛,人又长得漂亮,你说的那个老魏为啥要跟她离婚啊?” 纪连齐摇了摇头:“具体的原因我不清楚,反正知道有那么一回事。” 顿了顿,他又一脸严肃地提醒:“总之,别人的家事不要去瞎凑热闹,也别多管闲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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