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红一见叶莺这目中无人的样子,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你这婆娘,就你这样还妄想进我纪家的门?做梦去吧!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都胖成头猪了!我劝你啊,赶紧主动点跟我儿子离婚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做的那档子破事儿,冉冉刚才都跟我说了!” “你明知我儿子在和冉冉处对象,还偷偷给我们家连齐下了那种药,逼他不得不娶你!” “还尊重?你这样的人还要人尊重?我呸!” “妈,别说了。”纪连齐低沉的声音忽然从走廊外传来。 他端着的盆里装着是洗好的碗筷,这一幕看在王秋红眼里,无疑是火上浇了油,气得差点跳脚。 她狠狠地瞪了叶莺一眼,冷言挖苦道:“呵,没想到娶的还是个千斤大小姐。碗也不知道帮忙洗,要你有什么用?” “就是啊。”林冉冉跟着阴阳怪气的搭腔:“要是我,我肯定连水都不让连齐哥碰。” 陈姨见状,也不甘示弱:“像你这种懒惰的媳妇,在我们那,指定是要被扫地出门的。你男人这么辛苦,你连个碗都不洗,这说得过去吗?” ..... 听着这三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自己数落起来,叶莺都要被气笑了。 不愧是旧时代的思想,她们恐怕都要被自己给感动坏了吧。 八十年代虽然女性的地位还没有达到二十一世纪的高度,但也已经不是封建社会了,她们却还在奉行着以男人为主的老旧思想呢。 这时候,纪连齐适时开口:“妈,陈阿姨,冉冉,你们都少说几句,是我要自己去洗碗的,不关她事。” 叶莺诧异地抬眸望向纪连齐。 这男人,居然在他妈面前替自己说话?这未免也太好了点吧。 但接下来,王秋红的话就像冷水一样浇了下来。 “哼,那更要不得了,一点眼力见也没有!我们家不要这样的媳妇,娶进门也是给我添堵。” “你要是不想活活把我气死,你就赶紧跟着死胖子离婚。” 天哪! 叶莺忍不住想要用一块豆腐撞死自己,这便宜婆婆到底对她是有多恨呐! 在她的眼里,就因为她是个胖子,所以看不到她一点好呗? 看见自己的母亲还在找茬儿,纪连齐深知他如果再不岔开这个话题,挑刺将会永无止境。 “妈,陈阿姨,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事情归回正题,王秋红猛然回想起自己折回来的目的。 “我和你陈姨在大院门口碰着了冉冉,她把那胖婆娘对你做的丑事都和妈说了,妈是回来劝你离婚的!” 王秋红的话证实了叶莺的猜想,果然是林冉冉在搞事情! 话题又扯回到了离婚上,纪连齐的眉心拧成一道沟壑。 “妈,你听我...” “我不听!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你今天要是不跟这肥婆离婚和冉冉在一起,咱们就断绝母子关系!” 眼看寻着声围过来看热闹的邻居越来越多,纪连齐觉得脸上无光。 但又不能凶自己的母亲,遂沉声劝道:“妈,要不今天就先别回去了,你和陈阿姨在这里住个几天吧,院里有招待所。等晚上我闲下来了,再跟你解释行吗。” 他决定趁这几天的时间和自己的母亲做做思想工作。 一旁的林冉冉倒是很有眼力见儿,为了给纪连齐和王秋红一个好印象,连忙拉起王秋红的手,笑着附和道: “对啊!伯母,你好不容易来部队一趟,就住几天再走呗,也能多看看连齐哥,更何况回你们那边的火车三天才发一趟呢。” 林冉冉的后半句话引来纪连齐微微侧目。 但王秋红也不是个好忽悠的主,她扭头瞪着屋里的叶莺。 “不行!我今天就要现在在这里说清楚,我要让大伙都知道,是这胖婆娘趁你不备对你下了药,逼迫你娶她的!” 本以为王秋红也就在这里数落数落也就完了,但没想到,下一秒她就提出要找部队里的领导。 “阿齐,去把你们部队领导给我找来,我要跟他们理论理论!我听冉冉说,是他们为了平息那天的丑事,提出来让你娶那头猪的!” 那头猪那头猪的,这个带着侮辱性质的词汇,饶是脾气算好的叶莺再也听不下去了。 她已经忍了很久! “我说那位大妈,您能不能有点素质!我是人,不是猪,虽然我胖了点,但我好歹没吃你家大米。我凭本事长的肉,碍着你了?” “我叶莺胖归胖,但这也不是你们人身攻击的理由。你再不喜欢我也不能这么侮辱我。” “你们这么瘦,是不是伙食不太好?要是家里揭不开锅了,我倒可以让我爹妈连夜支援你几斤大米。” 叶莺说的是真的,原主家里有不少地,最不缺的就是大米。 “你....!” 也许是没想到叶莺怼人这么有一套,王秋红此刻的脸色就像是打翻了的调色盘一样难看。 叶莺全然不会因为王秋红是自己名义上的婆婆就惯着她,冷笑道:“我怎么了?我说错了吗?” “都什么年代了,还搞歧视这一套呢?你的思想觉悟跟你儿子完全没得比!” 许是被叶莺给激怒了,王秋红猛地挣脱陈姨阻拦的双手,像泼妇一样咆哮。 “说你怎么了?我说错了吗?你爸你妈怎么会生出你这样一个整天惦记别人家男人的浪蹄子!” “连我一个外地来的老太婆都知道你的那档子破事!被你看上的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说着,王秋红忽然面向外面看热闹的人。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围着看热闹的军嫂居多。 她神情激愤地喊道:“你们当中有没有自己的男人被这骚货给惦记着的,小心点看严了!” “当然有!”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开口了,“赵婷、刘娟和周玲玲的男人都被那扫把星勾搭过,可惜没成,人压根就看不上她!” “那可不,听说她脱光衣服在人周玲玲的男人跟前,直接把人给吓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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