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娶媳妇,牛宝的嗓门都格外大。 他歪着头,又说:“我爷爷说了,多亏了朝廷有个好太子,去年年底,太子来这亲自赈灾,我爷爷还从太子手里接过一碗粥呢,那个太子盛过粥的碗,我爷爷到现在都留着没丢,说是要留着当传家宝的。” 这番话,让万娇娇欣喜不已。 她扭头看着看着李辰,眼底闪着激动的光。 在李辰身边这么久,万娇娇比任何人都清楚,眼前的这些,就是太子爷想要的。 太子爷要的,不是百姓对他歌功颂德,更不是围着他说好听的话,而是想让百姓真正地过上好日子,有衣服穿,有粮食吃,再有点儿闲钱,这就是自家太子爷的愿望。 所以,万娇娇无比憎恨和太子爷对着干的人。 她想不通,这天下好不容易迎来了这么一位真正把百姓放在心上的好储君,那些人为什么还天天要惹太子爷生气,那些人,都该死。 只是万娇娇知道自己帮不上太子爷什么事情。 不能帮太子爷出谋划策,更没有本事帮太子爷把那些反对他的人都杀了。 她只能给太子爷端茶倒水,在太子爷累了的时候帮太子爷按按摩。 而现在,听到、看到这些太子爷最想听到、看到的东西,万娇娇比李辰更加激动。 而李辰···老怀甚慰。 紧接着,牛宝又说:“哥哥姐姐,你们是京城来的吗?你们见过太子爷吗?太子爷长什么样?” 万娇娇心都快化了,温柔地说道:“太子爷啊···你爷爷没告诉你吗?” 牛宝苦恼地说:“每次问爷爷,他只会说太子爷会发光,是天底下最神圣的人,所以我在想,太子爷是不是通州城里那些大户人家房顶上的琉璃瓦?琉璃瓦也会发光的。” “扑哧。” 万娇娇掩嘴娇笑。 “太子也只是个普通人,他不会发光,更没那么神圣,跟你一样,有手有脚,两个眼睛一张嘴,只是没你这么能说会道,更没你聪明伶俐。” 李辰摸了摸牛宝的脑袋,从万娇娇那拿来杏仁糖给他,说道:“拿去吃吧。” 牛宝欣喜地接过糖,一边塞进嘴里,一边含糊地说:“其实我还是觉得新来的学子老爷好,他们天天来一大帮人来帮爷爷种地,对我也可好了,还教我写字背诗,跟我说京城有多漂亮,我长大了也要学他们做学子!” 李辰饶有兴趣地问:“学子老爷?是什么人?” 牛宝歪着头,说:“这你都不知道吗?皇家学府的学子们呀···你看,他们来了!” 顺着牛宝手指的方向,李辰转头看去,却见一大批穿着黄家学子校服的年轻人正浩浩荡荡地来。m.biqubao.com 只是干净整洁的校服,在他们身上硬生生地传出了农民工的既视感。 一个个扛着锄头背着簸箕,挽着裤腿,身上还沾着泥浆,显然是刚从地里出来。 一个个虽然满头大汗,但脸上的笑容却是发自真心的。 为首的两人,赫然是福闽清和邹成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829/72615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