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何坤,萧天南和石选炜的态度亲近了许多。 “满意,满意,非常满意。” 石选炜哈哈大笑,对何坤挤挤眼睛,说:“这些,不便宜吧?” 妈的,废话,这几个姑娘可都是京城的头牌,本大人花了一千两银子,还动用了东厂锦衣卫摁着老鸨的脑袋才让她答应把姑娘送来的,本大人自己都没尝过滋味! 何坤内心腹诽,但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热情豪迈,他大气地说:“说花费可就没意思了,天底下唯兄弟之情最珍贵,那是有钱都买不到的。” “是极是极。” 萧天南深以为然地点头,内心盘算着如何向何坤开口,带两个女子回去辽国。 傻子都知道这种质量的女人不会便宜。 要带走,那就更贵了。 可尝试过这等温柔滋味,在让他去看辽国那些彪悍女子,实在是入不了眼了。 何坤一眼就能看出萧天南肚子里在想什么。 但是让他们把房间里的女子带走,那是断然不可能的。 不是钱的问题。 尽管她们是青楼出身,卖皮肉生意的,可也是大秦子民。 把她们送去辽国的虎口这算怎么回事? 何坤知道太子爷素来最讨厌将大秦子民送给外国人取乐,如今自己用美色去诱惑还可以解释,可要是把人送去,回头太子爷知道了肯定没自己的好果子吃。 最擅长揣摩上意的何坤直接当作没看出来他们的心思,而是笑眯眯地说道:“两位,何某还有一份礼物。” 说着,他拍了拍手掌。 下头自然有人拖着两个托盘上来。 托盘上,红绸盖着,可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形状,分明就是一个个元宝堆叠起来。 只是不知道是金元宝,还是银元宝。 何坤撩开了托盘上红绸的一角,露出里面金灿灿的元宝来。 萧天南和石选炜瞪大眼睛,呼吸立刻急促起来。 原本因为过度耗费精力而略显得苍白的脸色,也浮现出一抹不正常的红晕来。 这是因为太过激动,血压飙升而致。 他们自然不知道什么叫血压,却并不妨碍他们心跳加速,情绪激动。 “一只小元宝净重二十两,每个托盘是二十五个小元宝,一人一份,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一个二十两,二十五个可就是五百两。 还是黄金! 不是银子。 黄金的价值,何止银子数倍? 辽国穷苦,经济并不乏大,绝大大多数部落,还在过着以牛羊作为基础单位,以物易物的原始生活。 普通的银子便已经是好东西,更不要说这金灿灿的黄金。 自古财帛动人心,两人现在已经恨不能扑到那托盘上。 “两位兄弟,何某有个小小的请求,只要两位答应,这些,就可以立刻带走。” 看着情绪激动的两人,何坤的笑容不变,但那份热情悄然褪去,露出了狰狞的獠牙。 萧天南与石选炜这时候哪还有什么思考能力,眼睛死盯着那一堆黄金,一个劲地点头说:“何兄尽管说来,只要我兄弟二人能做到的,随便什么事情,一定帮何兄办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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