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寅虎皱眉打量着卑微的如同一条狗一样的刘思达,突然乐了。 “不错,之前还当你是个有眼无珠的蠢货,但这几句话说来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指了指刘思淳,李寅虎淡淡地说道:“给你半盏茶的事情让她滚开,否则别怪本王无情。” 刘思达见状二话不说,立刻拉着刘思淳让到一边。 “二哥,这笔银子……” 刘思淳焦急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刘思达打断。 “我知道这笔银子非同寻常。” 刘思达忍着疼痛,说道:“可你也看到了,若是不从,他是真的敢杀人,你不如让他闹去,他还能带着银子飞了不成?” 压低声音,刘思达轻声说:“刚才,我已经让人去东宫传信去了,东厂在咱们刘家附近有眼线,想必要不了多久,太子立刻就会知道这件事情,那时,还需要你我做什么么?” 刘思淳看了刘思达一会,抿了抿嘴唇,点点头,然后让开了。 她不得不承认,眼下暂时退步,就是最好的选择。 默默地看了李寅虎一眼,刘思达微微握紧拳头,轻声说:“今时今日的耻辱,你我兄妹二人记住就好。” 见刘思达让开,李寅虎满意地大笑。 他并不把刘思淳放在眼里,说白了,他觉得以自己的身份,就是把刘家上下杀光了也没什么,无非就是被人指骂几句。 或许东宫也会拿着这件事情找自己麻烦,可自己把银子分出去一些给东宫,不就是完美了? 去年太子可以为了充盈国库杀了那三家商户,今日他李寅虎杀一个刘家,东宫也分到了钱,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说的。 可横竖,能不把事情闹大,那是最好的。 反正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钱。 现在李寅虎也算是明白太子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抄家。 实在是来钱太快,太爽了。 “哈哈哈,来人,把这些银子全部搬到王府去!” 得意之下,李寅虎连样子都懒得做,直接把银子往自己家里搬。 他指着刘思淳,说道:“记住了,在这大秦,你连个屁都不算!” 刘思淳深吸一口气,表情冰冷,眼神更是如同寒冰一般,她说道:“民女,记住了!” 七百多万两银子,就是几十个护卫搬,都要耗费好大一阵功夫。 这消息在第一时间就传到了东厂。 只是如今东厂并无可以做主的人。 三宝跟着李辰去了通州,至于陈通则被派出去执行任务。 东厂剩下的人一看这架势,没上头的命令,他们再狂妄也不敢自己挑起和赵王的对抗,于是立刻将消息以最快速度送往通州。 东厂传递消息,除了人骑马送之外,最快的就是信鸽。 信鸽飞跃几十里地的距离,把消息带到通州,横竖也不过是两刻钟的功夫。 而这时候,李辰刚和苏锦帕吃完了饭,两人带着一只小篓子,李辰叫人去弄来了鱼竿鱼线,带着苏锦帕来到城河旁边钓鱼。 “湖上老人坐矶头,湖里桃花水却流。竹竿袅袅波无际,不知何者吞吾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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