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不怕…不怕…” 大黑用两只前爪搂着程逸安,没一会儿就觉得自己的爪子笨拙得很,干脆变回了人形,用力搂紧了她。 舌头在她脸上轻柔的舔舐。 “这就怕了?” 狼王靠着自己的雌性,看着程逸安在大黑怀里瑟瑟发抖的模样,目露不屑。 “他不可能永远是个挨打的幼崽,总有一天他会长成能轻而易举掠夺敌人生命的狼族,作为他的伴侣,你不能帮他牵制敌人就算了,要是这么点事情就吓得要死,那你真的不适合他。或许,还是那些吃草的,只会躲藏和逃跑的兔子比较适合你。” 狼王说话远不如云那样来得温和,语气讥讽,不留情面。 程逸安还没有反应,大黑先瞪了过去。 “安安…厉害!” 安安才不是他说的那样,她会好多事情,会做他从来没尝过的好吃的食物,会变出那种神奇的火,会做衣服…对了!就连那条巨蛇,不也是被安安弄伤的吗? 凭什么这样说! 大黑神情忿忿,程逸安伸手推开他,转身看向狼王。 她的目光十分复杂。 她完全没有办法反驳,可是她下意识觉得自己并不是那样没用。 在这里这些时日,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她经历的却是完全颠覆了她二十几年人生中所有对世界,对生物,对社会规则的认知。 她如果真是那样一无是处,恐怕早就精神崩溃了,怎么可能撑到现在? 她不适合大黑吗? 可她明明很努力在习惯他的那些属于兽类的习性,狩猎、战斗她帮不上忙,就在生活在自保上努力不扯后腿。 她或许永远做不到和兽人雌性一样的程度,可她已经在尽力的不让自己成为大黑的累赘。 更何况,“适合”这两个字本来就很飘渺。 这世界上哪有生来就适合的两个人?不都是为了在一起而互相妥协互相习惯吗? 她和大黑都愿意为了彼此改变,这就是最好的“适合”。 但程逸安没打算把这些话说出口。 跟着狼王回到部落,对大黑而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她不能自私的要求大黑为了她放弃这个机会。 “我不会拦着大黑跟你们走,你们不用担心这点。” 安抚的在大黑的脑袋上揉了两把,没等她说完,大黑果然先着急起来。biqubao.com “不…不走…一起!” 黑发凌乱,还残留着一丝单纯少年气息的男人着急的手脚并用把程逸安圈在自己怀里,像是要宣告自己不会和她分开的决心似的。 头上两对毛茸茸的兽耳紧张又委屈的趴下紧贴着发根。 程逸安差点就心软退缩了。 她又哪里舍得跟大黑分开?这可是她早就打定主意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抱紧的大腿啊。 有他在才有安全感,和他分开,对程逸安来说不仅是心理上的打击,生存难度更是有了质的提升。 可对大黑来说,一直这样和她生活在小小的山洞里,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他要放弃一个融入族群成为正常兽人的机会。 抓住这个机会,他可以和寻常兽人幼崽那样接受长辈的指引,尽管有些迟,但这几天和狼王的相处就已经证明,年长兽人的指导对幼崽来说有多重要。 错过这个机会,继续和她腻腻歪歪的做一对流浪伴侣,大黑的成长会走更多更远的弯路。 所以就算舍不得,就算害怕独自一人面对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程逸安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该那么自私。 “你乖乖跟他们走,不要担心我。我一个人可以活下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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