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之上,赫然写着第三名:言十安,鹤蔺郡白水县人。 第三名,竟然是第三名! 时不虞死死盯着那个名字,像是要瞪出一个窟窿来!她想,下注亏掉的钱,非得让言十安还回来不可! “探花!探花!十安兄是探花!”窦元晨高兴疯了,抓着庄南大喊,然后又去摇曾显的肩膀:“你再看看,快,再看看是不是我眼花了!” 庄南不甘的喊:“你怎不让我看,我是武将,但我识字!” “你走开,你认得几个字,我不信你。” 曾显不理那两人的打闹,看着那个名字笑了,可笑着笑着,心中又难免酸涩,这里,本也该有他一席之地才是。如今十安兄已是金榜题名,而他,前途未卜。 可他真心为十安兄高兴,探花郎,以十安之才华,实至名归。 “你们说,若我自荐去给十安兄做个师爷,他会不会要我?” 窦元晨和庄南皆是一愣,不知如何应这话,他们比寻常人更清楚,曾家子弟的将来,难了。 “曾公子不必灰心。”时不虞回过头来,白幔晃动:“一时之事罢了,将来自有曾公子施展才华的时候。” 曾显怔了怔,回过神情行礼道谢:“在下失礼了。” “学识一道上,能让表哥服气的人不多,曾公子却是他常提及之人,且那时你们来往还不多,并非因着是朋友才如此,可见曾公子有多优秀。如今不过是形势如此,可形势是会变的,谁又知道,明年是不是就变了?” 满场喧嚣中,这道声音并不突出,甚至还得竖起耳朵方能听得真切,可短短几句话,却如此入耳。 曾显深深一揖,心中那些不可示于人的失落悉数散去。正如骆姑娘所说,不是他才华差于他人,只是形势如此罢了,这不是他的错,也就不必自责。 时不虞却只是不想他多想,此时她的心思也不在这。 按惯例,前三名在金殿传胪之后要来金榜处看榜,时不虞也不着急离开,按捺下满心的欢喜静静等着。 她是真的为言十安开心。 身份来自于父母的赋予,父母荣光难免照佛。可这个进士,是他凭一人之力所得。其他事上,他人可以说帮了多少忙,唯有这一件事,谁也不能贪去半分功劳。 没有人能帮他看半卷书,也没有人能帮他殿试时答卷。 这个探花郎,只属于他。 只属于计安,古往今来,皇室中第一人。 锣鼓喧天,时不虞看着三人高居马上缓缓行来。 第一名的状元郎看起来三十出头,留着小胡子。二名的榜眼看起来年纪比状元稍长,可若没有探花做对比,他们都算是年轻。 正因为探花过于年轻,过于俊俏,哪怕他不打算出风头,也被京城所有人捧了起来,‘十安公子’之名不绝于耳。 可十安公子眼里,只得一人。 看着撩起白幔朝自己笑弯了眉眼的人,言十安也笑了,上殿时的警惕,知晓排名时的恍惚,在看到她时都落到了实处。 直至这一刻,他才确定,自己竟真是探花郎了! 这一刻,最大的荣光本该属于状元郎,可百姓不管这么多,眼里只有他们看着成长的探花郎。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时不虞,顿时哄笑声起。 两人都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人推搡着送到距离最近的地方,伸手即得。 时不虞矜持得很,心想,别说是假的了,就是真的,表妹也是害羞的人,怎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和表哥怎么样。 可当言十安真向她伸出手,她想也不想就将手递了过去。 言十安握紧了,当着众人的面似假还真的道:“十安能有今日,多得表妹百般为我着想。有表妹在,正如我名,我心甚安。” 时不虞对上他的视线,到了嘴边的面子话不知为何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可她又知道,如此情景之下,她该给出反应。 最终,她没有挣脱言十安握紧的手,含羞带怯的看着他。 起哄声中,万霞将白幔放下,将一切隔绝。 没得到回应,言十安眼神黯淡了些许,但他怎能把火引到不虞身上去,借机把注意力引到状元和榜眼身上,连带的其他人也都看向两人,总算让两人都笑了起来。 之后便该是游街了,言十安需得把状元和榜眼归第,之后才是他。 时不虞收了收那不好意思的劲,朝窦元晨几人福身:“接下来几天他怕是都有得忙,顾不上亲朋好友,诸位见谅。” 几人都明白,只是心里难免失落。 “表哥该行冠礼了。”时不虞笑着看向他们:“有司三人没人比你们更有资格,不知诸位可有空闲?” “有有有有有有。”窦元晨稍一愣,立刻欢喜的满口应下:“不是你提醒,我都忘了十安兄还未行冠礼了,正好,我们三个人你看能放哪里就放哪里。你们快说,是不是这样!” 另两人反应过来忙应是,之前那点失落早不见踪影。 “我代表哥先行谢过。”时不虞屈膝一礼:“表哥这一路走得不易,他的冠礼想来定是希望你们都在。” 如此被看重,被需要,三人皆是觉得自己的人生都重了几分,满口应下此事。 窦元晨更是道:“他从没在其他事上开口让我帮过什么忙,这事只要是他用得上的,我定会助他办得圆圆满满。” “我也是。”另两人异口同声的道。 “表哥正是因为信任你们,才会不和你们商量便定下有司三人。” 无论是什么样的朋友,只为交情,为全无背景的言十安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是真心实意。而言十安,也回报了他眼下能回报的所有。 时不虞看着他们:“无论之后如何,希望你们都如现在一般信任他。” 三人齐齐回礼。 归第,需先得状元归第,之后榜眼归第,最后才是探花归第。 时不虞带着所有人在门口等着,待到言十安回来,两人隔着鞭炮声相望,也都笑了。 这样,算是皇陵冒烟还是着火?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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