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牌子和黑白彩色,还有尺寸大小的选择呢。 和别人不一样,玲珑可是知道家电产品以后更新换代很快的。 纠结了一会,想想她一个月的分红买一台最好的进口彩电也绰绰有余了,她终于下定决心。 那就买一台目前最好的国产彩电吧。 就算以后出了更好的,还想要的话,她再买就是,反正她新买的两个院子都还没有电视呢。 至于为什么买国产的,那当然是支持国货了。 哪怕是目前最好的进口彩电,在多活了一辈子的她眼里,也不过如此。 所以现在的国产彩电虽然和进口彩电质量还是有些差距,她也不在乎这些。 有了电视机能看电视就行了,这会的电视频道和内容都不多,也不是一直能看的。 看好了目标,她果断付钱。 也就是京城的商场供货足,哪怕买电视的人很多,也都能买到。 不过像是玲珑这样一上来就买一台很贵的彩色电视的还是不多的。 大部分人优先的选择依旧是黑白电视机。 先不说买一台电视要花多少钱,电视机票也不是能轻易得到的。 这会谁家能有台电视,那都是街坊邻居亲戚朋友之间人缘最好的,大家都想来蹭个电视看。 可不要觉得夸张。 在文娱方式极少的情况下,就是已经看过很多遍的电影,重新在外头放映的话,前来观看的人也是很多的。 电视机不算太大,玲珑就直接带回了家,当然,先放在了大院里。 郑天宝还摆弄了一番,给线都接上了试放。 等屏幕上彩色的画面出来后,一家人全都激动起来。 郑家有电视,不过买了好几年了,还是几年前的黑白老款型号。 没有比较的时候还好,这有了比较,顿时觉得看黑白屏幕不香了。 不过这是玲珑掏钱买的,哪怕曾瑜找来的票,也不会占儿媳妇这个便宜。 买下电视,玲珑和儿子在大院住了两天,才带着电视回家属区了。 知道他们要带电视回来,郑天森特意让勤务员小李开车接的他们。 玲珑这搬了台彩电回来,顿时引来赵爱红等人的关注。 以前玲珑基本只和赵爱红和王娟这两个邻居打交道。 她总是在上学,不上学放假的时候又基本都在市里住着,跟别的军嫂打交道的机会也少。 可这会,压根挡不住闻讯而来的军嫂们的热情。 其实能在这片家属区居住的,家里男人普遍职位都不低,只要不是补贴老家或者别的地方太多,攒攒钱买台电视还是不费劲的。 不过玲珑这确是他们家属区头一台彩色电视,屏幕还挺大,就由不得大家不兴奋了。 大家伙好奇,玲珑也不好小气。 直接把电视放在了院里,把各种线也接出来了。 于是乎,他们家不算大的小院,坐了快一院子等着看电视的人。 其中还是军嫂和小孩子居多,像是郑天森这样的军人同志,过来的很少。 主要是这些男人不好意思过来挤。 当然,赵爱红和王娟丈夫就不在乎这些了。 反正他们都离得这么近了,也熟,躲屋里不过来才奇怪呢。 有那没吃饭的,就直接把碗筷都端了过来。 “开始了开始了。” 随着屏幕上的剧情开始播放,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这么多人,多大的电视屏幕都成了小家伙。 就这,所有人都看得津津有味。 作为主人,玲珑自然坐在前头。 她对电视剧情倒是感觉还好,就是这么多人一起看电视的氛围,让她觉得有趣又喜欢。 以后经济发展起来,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可彼此的距离也离得更远。 这样独特的体验,也是以后难得的回忆。 等电视播完,大家才意犹未尽地散开。 这之后,玲珑在家的时候还好,大部分时间都会把电视搬出来,给大家一起看。 可她不在家的时候,别人也不好意思上门大叫郑天森。 在妻子儿子面前,郑天森早已是温柔丈夫和好爸爸。 可在外人面前,他整体还是比较冷酷的形象。 聪聪因为上幼儿园,本来只是和家属区同龄的孩子们关系不错。 可因为家里的彩电,很多比他大的孩子都主动和他玩。 小孩子们的心思也很简单,就是想着和聪聪关系好了,就能到他家蹭电视看,聪聪也成了幼儿园到小学阶段家属区孩子们里头人缘最好的那个。 知道儿子因为家里的彩电得到众多小孩的青睐,玲珑觉得正常的同时也感到很好笑。 别说聪聪了,就是她,因着大方让大家看电视,在军嫂们之间的评价和人缘都好了很多。 走在家属区的路上,和她打招呼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 她就这样把很多军嫂都刷了个脸熟,也算是意外收获了。 不得不说,这彩电对他们母子来说还真是社交利器。 买了彩电以后,玲珑在家属区住的时间明显都多了些。 对此郑天森也很是满意。 虽然只要媳妇回家的时候,晚上自家院子里就比较吵闹人多,可比起媳妇能回来住,他还是觉得很值。 唉,他的要求真的是越来越卑微了。 玲珑自己的房子还好,收拾起来不着急,小江那个院子却是着急住人的。 所以玲珑也是让师傅优先干的小江那边的活。 小江要求不高,屋子就收拾得快。 十几天功夫里里外外就收拾得差不多了,又散了半个月的味,小江觉得可以住人,就要回老家一趟。 其实小江现在人不在店里,罗姐也能看顾好店。 不过玲珑总归要多操点心。 嘱咐了小江一路顺风,玲珑便把店里的事管上了。 管店也不影响她回家住。 回家住上两天了,她过来瞅一瞅店里就行。 主要是店里的帐,小江在的时候是每天都要盘账的。 轮到她操心了,就算她不是每天都盘一次,起码两天也要盘一下的。 她没有死盯着店,也是要考验一下罗姐。 现在她是没扩大规模开新店的想法。 可到了以后,她想再开店的话,罗姐若是还在她这里干,她觉得罗姐就可以抗下当店长的重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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