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柱的婚事很热闹。 部队里每年喜事不多,这难得有一次,很多人都会来捧场。 玲珑跟着忙得团团转,一直到晚上新人入洞房,她才和丈夫抱着睡着的聪聪回家。 忙了好几天,她整个人都很累。 回到家洗漱完,就赶紧上床睡觉了。 郑天森倒是还好,毕竟他只有不值班的时候才会过来帮忙,而且这些事花费的精力,他觉得比起训练轻松多了。 玲珑一合上眼,他就开始上手按摩,给妻子放松。 别说,腿部,脚上,到处按一按,特别舒服。 不一会,玲珑就觉得昏昏欲睡,很快睡着。 等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郑天森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这才躺下睡觉。 要不是媳妇太累的话,他今儿也想再当一回新郎,体验一下洞房花烛的感觉呢。 再起来,就是腊月二十九了。 哪怕很好地睡了一夜,玲珑依然有些懒洋洋的。 等到了吃饭的时候,也就做点简单的面条,配点小菜。 好在聪聪很捧场,大概也是这几天油水比较多。 下午,玲珑带着聪聪去副食商店买菜。 大年三十和初一,初二这三天,副食商店的人也都放假去过年了不上班的。 到了初三才能买菜,虽说大冬天的没多少菜可买,可能吃新鲜点的,她还是不想吃陈的。 放假回来这些天,她也来过几次副食商店了,店里的人都对她熟着呢,一见到聪聪就开始逗弄。 像聪聪这个年纪,这么乖巧还可爱的,还真不多见,到哪里,他都很受大人们的喜爱。 曾经还有觉得玲珑夫妻俩昏了头收养别人家孩子的,现在也有不少人改变看法了。 本来玲珑只是来买菜的,看到有新鲜的猪蹄,立马就买了两只。 回到家,她就收拾好用锅炖上了。 等到郑天森回来,便吃到了猪蹄锅。 玲珑往里头加了些别的配菜,等吃到最后,还放了面进去,面条和猪蹄汤浓郁的汤汁混在一起,别提有多香。 吃完郑天森就靠在那感慨。“媳妇,你这一回来,我每天都要多吃几碗饭,还得多锻炼,不然肚子上的肉都要长出来了。” 玲珑笑得很开心。“那多好,有好吃的,还能促进你锻炼身体保持健康。” “那当然,我媳妇可是最好的,你看有几个人不羡慕我的。” 玲珑嗔了他一眼,他就趁机摸了摸媳妇的手。 昨晚郑天森大发慈悲放过了玲珑,今晚可没那么容易了。 吃饱喝足,心情还好。 他可是好好欺负了媳妇几回,玲珑不断求饶才放过她。 等抱着媳妇餍足睡去,他的脸上都还挂着笑。 晚上操劳了,三十玲珑就起得晚了些。 要不是郑天森已经去上班,她非要在这男人腰间多拧几把。 三十怎能不包饺子呢。 吐槽完自家男人,玲珑就开始忙活。 和面,发面,拌饺子馅。 收音机一直开着,她不时换个频道。 哪怕家里只有她和聪聪,也毫不冷清。 外头偶尔还有跑来跑去的孩子们传出的喧哗声,处处都洋溢着过年的喜庆。 玲珑包饺子的时候,聪聪还非要帮忙,玲珑就把擀面杖给了他,教他擀饺子皮。 别说,小家伙虽动作慢,可态度很认真,擀出来的饺子皮还挺合适的。 正好玲珑也不着急,母子俩就这样配合着慢慢包了。 快包完的时候,外头传来动静。 玲珑起身一看,就见童大娘端着一个盖帘进来了。 “我那包了不少,这不,给你们送一些。” “大娘,我这也正包着呢,你不用给我送的。” “我都送来了,你总不能让我再拿回去吧。” 玲珑无奈,只好把一盖帘的饺子都收下,不过她也把自己包的给捡了一盖帘。 “大娘,那你和我大哥嫂子也尝尝我的手艺。” 童大娘也没拒绝,还挺高兴。“你手艺一直好,我拿回去就给他们煮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特意来换饺子的呢。 家里今年有了新媳妇,童大娘就高兴不已,坐下唠了会嗑,处处不离她儿媳妇。 玲珑也很有耐心地听下去了,甚至手上的动作都没停。 上辈子练出来的功力,她很适合和岁数大的人相处,也挺喜欢听这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的,这让她感觉有生活的气息。 看到聪聪能擀饺子皮帮玲珑的忙,童大娘也大力夸赞了小家伙,还感慨道:“也不知道我这多会能抱上孙辈,孙子孙女的我都不介意,只要有一个就好。” “大娘,我大哥这都结婚了,早晚会有的,你也别太着急。”她怕童大娘催生,给新人压力。 “说的是,该来早晚会来的。” “对呀,你老就慢慢等着好了。” “好好好,我等着,现在这日子比起以前,那是越来越好了,过着都有盼头。” “那肯定是越来越好的。” “哎呦,你看我这,我不待了,家里还一堆事。” 起身把童大娘送出门,玲珑才回来继续包饺子。 她和聪聪加起来,都没丈夫一个人吃得多,可得多包点,明儿初一也还要煮一些呢。 包好的饺子,有放到明天才吃的,她就直接拿到院子里放着,等冻得差不多了才拿回来,效果比冰箱还好。 活好的面有出来的一点,她还特意给聪聪捏了几个小动物面点。 知道这些小动物都是自己的,聪聪别提多喜欢,也眼巴巴地等着蒸熟。 郑天森现在有了妻儿,大年三十晚上就更倾向于陪家人一起过年了。 这不,紧赶着慰问完下头的士兵,他就急匆匆赶回了家。 他一进屋,热气就铺面迎来,妻子儿子都带着笑等着他,他心里也一下子暖起来。 “去洗洗手,我这就下饺子。” “哎。” 等洗完手,他抱着儿子颠了几下,父子俩又玩了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饺子就上了桌。 除了饺子,还有一桌的菜,荤素都有。 外头有人等不及放起了鞭炮,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着外头的喜庆热闹,他觉得自己的小日子是越过越舒坦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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