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通红,郑天森怒视汪美琴。 “都是你,害死了我哥。” “不,不是我,天森,那是意外呀。” “不,就是你,是你一步一步把我哥推入深渊,让他没了活的希望,你真让人恶心。” 之前就是他说恶心,才成了压倒汪美琴的最后一根稻草。 现在,又从他的口里听到恶心,汪美琴要疯了。 “我只是喜欢你呀,我有什么错,我坦白有错吗?” “你这样自私虚伪的人,永远都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说完,他转身离开。 走着走着,郑天森哭了。 他没想到,自己也是害死哥哥的人。 汪美琴为什么会喜欢他,为什么要喜欢他。 哥哥那会得有多绝望呢,以为被自己的未婚妻和弟弟一起背叛了吧。 愧疚,自责,等郑父见到儿子,就发现儿子憔悴又无神。 “天森,怎么了?” “爸,我知道所有的事了,哥的死,我也有错。” “怎么回事,你慢慢说。”郑父听了儿子的话就心中一梗。 郑天森声音无力地复述了自己从汪美琴那诈出来的一切。 郑父哪怕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听到这些,心绪已经震荡。 他那优秀的大儿子,最后就是因为这么个女人,葬送了性命。 他悲愤,又难过无力。 良久,他的手落在儿子的肩头。 “天森,这事不怪你,你不用自责,你们兄弟俩,谁都管不了汪美琴那个疯女人怎么想。” “你哥的死,大部分原因在那个女人,一部分在他自己,他太脆弱了。” 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他不能让另一个儿子一辈子困扰在哥哥之死的自责内疚之中。 所以,只能他这个做父亲的,说出对大儿子的无情剖析。 “爸,我不知道汪美琴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没给过她任何暗示和误会的。” “天森,不要再胡思乱想了,你哥知道了,也不愿意你这样的,想想玲珑,想想聪聪,你有自己的家了,就算为了他么们,你也要振作起来。” 对,他还有玲珑和聪聪,郑天森精神了一些。 “做错了事的人,该为她做错的事付出代价的。”郑父的眼神忽然变得狠厉起来。 他的儿子不能白死。 也许汪美琴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可她,确确实实害死了他儿子,还让他们全家陷入多年痛苦,她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郑天森和父亲一起回得家。 曾瑜他们才买完东西回来没多久,看他们父子俩沉重的神情,就让魏阿姨去休息了。 郑父叫了郑天欣和郑天宝立刻回家。 等到他们家人齐了,郑父就开始说话。 伤口的腐肉总要剜出来的。 他今天,就是要让家人们都知道大儿子之死的真相。 他当然不是为了让家人们都陷入伤心和仇恨之中。 相反,弄明白真相,也是为了让他们一家真的走出来。 等郑父说完,曾瑜和郑天欣就都哭了。 曾瑜尤其哭得厉害,她捂着胸口,哭得无法自抑。 聪聪已经被魏阿姨带走了。 玲珑红着眼眶给曾瑜擦拭。 郑天宝也红了眼眶。 “她怎么可以这样,我好恨她,都是她害死了大哥。”郑天欣难受极了。 她没想到,自己一直信赖甚至尊敬的汪美琴,竟然才是害死大哥的罪魁祸首。 “天欣,爸说这些,不是为了让你们恨汪美琴的,你大哥已经去了,以后,缅怀你大哥的同时,我们也要向后看,好好生活下去。” 只是悲伤的气氛,也不是那么快就能消散的。 玲珑和郑天森回到房间后,都没少安慰他。 事情的真相竟是如此,玲珑也挺惊讶的。 十七号,郑天森振作起来,和聪聪一起,亲自送玲珑去学校。 本来曾瑜他们也是计划着一起送玲珑的,但因为才知道郑天林之死的真相,还没有缓过来,郑天森就没让他们硬撑着来了。 依旧是开车,车子停在人大学校外头。 玲珑抱着聪聪,郑天森拿着她的行李,一家三口走进人大校园。 这几天陆续有新生前来报道,今儿的人就挺多的。 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还是挺显眼的,回头率都蛮高。 玲珑找到了自己学院的桌子,拿出录取通知书。 “你好,我是来报道的新生。” 看到自己学院来了一个长得很好看,气质也好的新生,桌后的大二男生就来了精神。 “学妹好,我看一下,没问题了,走我带你去你的宿舍。”叫了身旁的人帮忙,他就从桌后走出来。 “学妹你的行李呢?” 玲珑侧头看了一下一手抱娃,一手拎包的郑天森。 看到这两人,男生有些惊讶。“这是你的家人?” 玲珑笑着介绍。“这是我爱人和我儿子。” “额,学妹,你孩子都这么大了呀,没看出来。”男生尴尬笑笑。 玲珑也不解释说聪聪是自己收养的。“我结婚早。” 唉,这么好看的学妹也是有主的了,男生好失望。 不过看到郑天森的长相,也知道自己差远了,幸好他还没表现出啥。 郑天森今天同样没穿军装,只穿了一身便装。 带着他们到了一栋三层楼前,男生停下脚步。 “你的宿舍在二楼,门上有门牌号,上去就能找见,那我先走了。”他很是客气道。 “谢谢。” 等人一走,他们一家三口才往上走。 玲珑接过了聪聪,郑天森提着行李。 宿舍确实很好找,他们进去的时候,门开着,有两张床看着已经有主人了,但人不在,玲珑就挑了个空着的上铺。 这个宿舍里一共三张上下床,能住六个人,宿舍里还有三张桌子,应该也是两个人合用一张。 让玲珑看着聪聪,郑天森就爬上上铺给她铺床了。 “晚上觉得冷,被子不够用的话,就回咱们家取,妈还给你备着呢。”郑天森唠叨道。 “知道了。” 铺好床,也不见其他舍友的人影。 想着明儿才开学,郑天森就打算今儿还和玲珑回去住,正好明天他也要坐火车回去呢。 玲珑同样舍不得他和聪聪,东西放好,他们就一起回家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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