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回来,玲珑他们被安排的住了同一间屋。 至于聪聪,曾瑜也问了要不要单独睡一间。 玲珑考虑到聪聪第一次来京城,怕他晚上害怕,就没让聪聪单独睡了。 他们一家三口住的,就是郑天森的房间,只是屋里的床,换成了更大的。 聪聪又是坐火车,又是出去玩的,早已困得睡着。 郑天森和玲珑坐在床边说话。 “玲珑,你十八号开学,十七号就能去学校报道,你真要带着聪聪一起去?” “不然呢,总不能把聪聪留下吧。” “爸和妈都对聪聪挺喜欢的,他们要是晓得你要一边上学一边坚持带聪聪的话,肯定不会同意,估计会提出来把聪聪留在家照顾,让你专心上学。” 玲珑一下就慌了。“那怎么办?” “玲珑,要不,还是让聪聪跟我回去吧,咱们要两地分隔,孩子要么跟着爸爸,要么跟着妈妈,你要上学,有诸多不便,我在部队那边,还有童大娘小江他们帮忙,而且,聪聪也对他们更熟悉,你觉得呢?” 若是还没来京城的时候,郑天森这样提,玲珑恐怕还不会答应,可现在权衡利弊想想。 与其把聪聪留在公公婆婆这,还真不如让聪聪留在部队家属院。 郑天森晚上基本都在家的,白天也有童大娘他们帮忙照顾聪聪。 就是她也在的时候,白天几乎都要上班没办法照顾聪聪的。 就是这样做的话,她要很久见不到聪聪了。 虽然很不舍,她也知道这样才是对聪聪身心健康最好的。 要不然,她坚持带着聪聪上学,她辛苦,聪聪也辛苦。 “你带聪聪回去吧。”她终于做出决定。 “放心吧玲珑,我肯定会照顾好聪聪,他也是我的儿子。” “嗯。” 有孩子在一旁。他们两晚上什么都没做,就安安分分睡觉了。 一家三口躺在一张大床上,还蛮温馨的。 曾瑜和丈夫躺在那也没睡说着话呢。 “上一年,咱们俩还发愁天森的婚事呢,结果这一转眼,他婚结了,我们还得了一便宜大孙子。” 郑父笑笑。“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聪聪这孩子我看着乖巧又机灵,好好教养,以后也是咱们家的好孩子,等天森他们又有了孩子,也能多个哥哥。” “等天森有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多会的事呢。” “媳妇都有了,孩子还会远吗?” “那肯定也得等玲珑大学上完了。” “那你是希望你儿媳妇现在就给你上孙子呢,还是希望有个大学生儿媳妇?” 曾瑜斜了丈夫一眼。“显着你了是吧。” 郑父嘿嘿笑笑,不再说话。 郑天森本来就还没和家里说玲珑要带着聪聪一起上大学的事,他们都以为聪聪这次来就是正好让他们看看呢。 好在现在也不用提这些了。 第二天,在家吃了早饭,曾瑜要带着玲珑和聪聪一起去百货大楼买东西。 郑天森在和父亲坐了一会后,就出门了。 汪美琴从单位出来,就看到在门口抽烟的男人。 他竟然没穿军装,穿了一身大衣,许久不见,他身上多了更多成熟男人的韵味,也还是那样高大帅气。 汪美琴不由得有些痴了。 带着点期待她走了过来。 “天森,你在等我?” 看到她,郑天森掐灭烟扔进了垃圾桶。 “嗯,走吧,找个地方坐。” 他这样平淡的语气,却让她心里多了一点希望。 茶馆的包间。 郑天森给自己倒了杯热茶。 “天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郑天森转着茶杯,抬眼看她。“我哥为什么出的意外,我知道了。” 汪美琴心中一慌。“天森,你怎么又提起这事,你哥的事,咱们忘掉吧。” 郑天森放下茶杯,按着桌子,往她这边靠近了一些。 “你给我哥写了什么信,又在电话里和我哥说了什么,不会都已经忘了吧?” 汪美琴一下子握紧了双手,强颜欢笑。“天森你在说什么,我给你哥写过太多信了,也打过很多次电话,我不知道你说哪个。” 他的眼神充满侵略。“就是我大哥死前的最后一封信和最后一通电话,你难道会不记得?午夜梦回间,我大哥没找过你吗?你能不能睡好?” 这许多的话,都是他推测许久,半蒙半诈而来的。 可汪美琴的反应,也一步步印证着他的询问。 不知道郑天森知道多少,这一次,汪美琴真的怕极了,脸色惨白不说,身体都有些发抖。 看着她的反应,郑天森又来了最后一句。 “我说了,我已经都知道了,汪美琴,你真让我恶心。” 汪美琴终于崩溃,站起来大喊。 “我有什么错,我只是喜欢你罢了。” 郑天森瞳孔猛地一缩。 汪美琴哭泣着为自己辩解。 “我能怎么办,我也控制不住我自己呀,我怕结了婚就彻底来不及了,所以我才告诉了你哥,我只是和他说清楚罢了,谁知道他那样脆弱,是他自己不小心,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他去死的。” 郑天森紧握的拳头青筋崩起,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才没有把拳头挥出去。 他告诉自己,这是得知哥哥死亡真相的唯一机会了,他必须忍着,哪怕他对眼前的女人已经恶心到了极致。 看郑天森不说话,汪美琴以为自己打动了他。 “天森,你听我说,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怕你哥太激动了,所以先写了信给他,没想到他还打电话要和我问清楚,我和他说的很明白的,我喜欢的人是你,不是他,我求他成全我们,他答应了的,他的死真是意外,和我,和你都没关系。” 她竟然还敢逼着大哥成全他们? 若不是心中太过绝望,又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汪美琴还有他这个弟弟,哥哥又怎会完全不怕死的去救别人,不给自己留一丝生的机会呢。 他就是抱着必死之志吧,觉得死了,就能成全他们了。 真的知道了所有真相,郑天森心如刀割。 哥哥,你怎么能这么傻,没有了汪美琴,你还有我们这些家人呀,而且,你怎么都不问一问我呢,那只是汪美琴的一厢情愿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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