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在卧室聊天,程晚钟被闻戾闹得耍起小性子。 “你讨厌,你再这样,我不当你老婆了,我回家当我爸的小心肝。” 闻戾失笑,“需要我再说一次,岳父大人今年和我们一起过年。” 程晚钟不吭声。 得。 她就是说不过闻戾。 这时候,蓉姨来敲门,“碗碗,物业说门口有人说是你同学,要见你。” “什么?”程晚钟没听清,让闻戾去开门,问问蓉姨说什么。 闻戾去办,回来把话转述给程晚钟。 “可能是同学吧,让外面人过来吧。”程晚钟道。 理所当然地使唤自家老公,“闻戾,你抱我去换衣服。” “自己没有腿啊?”闻戾笑着问,但还是把她抱了起来。 程晚钟搂住男人的脖子,笑嘻嘻地说,“有的,但是就想让老公抱抱。” 说完还甜甜地在男人唇上木嘛一口。 闻戾对程晚钟的撒娇没什么抵抗力。 “程碗碗,我发现你自从当了妈妈后越来越任性了。” “不然呢,当小白花,然后每天嘤嘤嘤让你心疼我?” “啧。”闻戾拍了拍她的后背,“得,什么都是程碗碗有理,快换衣服。” …… 楼下。 蒋佳玥坐在沙发上。 她是程晚钟的大学同学,那会儿两人一个宿舍的,毕业后嫁了一个a市有钱人后就基本和过去断了联系,这次忽然找到程晚钟,实在是有些奇怪。 “哎呀,晚钟,越来越好看了呢。”一看到程晚钟下楼,蒋佳玥立刻笑嘻嘻地迎上去,好像和程晚钟是什么好姐妹似的。 女人乌发红唇,五官明艳大气,笑起来和善又漂亮,让人不容易对她升起防备心。 程晚钟抿了抿唇,“佳玥,是你啊?你找我有事吗?” “我能有什么事?”蒋佳玥笑着说,“这不是听说你嫁到闻家,我来找你玩嘛,我们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不过你结婚怎么不邀请我啊?我们曾经可是一个宿舍的死党呢,程碗碗,你忘恩负义啊!” 程晚钟抿了抿唇,“我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你把我删了,你不记得了?” 当初蒋佳玥嫁人后,就把曾经一个宿舍的好朋友全部删了。 因为两人一直都没联系,程晚钟还是在给她发请帖那天看到微信聊天界面的感叹号才知道这件事。biqubao.com 闻言,蒋佳玥顿了下,“是我的错,我当初手机被偷了,可能是小偷干的吧。” “哦,这样啊。”程晚钟能感觉出来她说的不是真话,但她也不想多问。 “佳玥,你今天来找我有事吗?” 蒋佳玥挽着她的手臂坐到沙发上,“没什么事啊,就是来找你玩,听说你怀孕了,几个月了?” “才三个月。”程晚钟道。 两人说了会儿话,不一会儿,闻戾下楼。 男人一身黑色家居服,骨节分明的手里握着一个粉色水杯。 蒋佳玥瞳孔亮了下。 “喝点水润润喉咙。”闻戾把水杯递给程晚钟,碍于礼貌,也没说让程晚钟现在去餐厅。 程晚钟喝了几口水,“佳玥,你还有事吗?” “没事没事。”蒋佳玥连忙道,目光却是又一次看向闻戾。 程晚钟没注意到这个小细节,“如果不介意,在家里吃顿饭再回去吧。” 这本就是和礼貌话,但蒋佳玥仿佛听不懂似的,连连应下来。 “我刚好还没吃晚饭,那就打扰你们了。” 程晚钟顿了顿,不着痕迹地瞅了眼蒋佳玥,也没再说什么。 闻戾瞅了眼程晚钟,那意思好像在说:都是你惹的祸。 程晚钟选择忽视闻戾的眼神。 吃过晚饭,蒋佳玥又和程晚钟说了好一会儿话才离开。 “喝水。”闻戾递给程晚钟一个水杯。 程晚钟瞪他,“拿走!不喝!” 闻戾失笑,坐她旁边,“怎么能不喝呢?我的好夫人,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口渴了吧。” “讨厌!”程晚钟锤了他一下,“你是不是看出蒋佳玥的用心了?我总感觉她今天有事,但她不和我说。” 闻戾就着她的杯子喝了口水,笑,“无事不登三宝殿,不然你以为人家来干嘛,就是找你玩吗?” 程晚钟怀孕结婚这两件事,闻戾一直没有对外公布,知道的人很少。 蒋佳玥既然知道得那么清楚,想必来之前是做过调查的。 更何况,她还知道程晚钟住在临江别墅。 “目的这么明显了,你还看不出来,果然是一孕傻三年啊!”闻戾笑着感叹了句。 程晚钟瘪嘴,不理他了,上楼睡觉。 闻戾追到楼上,程晚钟已经进被窝了。 隔着被子拍了拍小姑娘,“又躺床上了,起来和我一起去小区走走。” “不要。” “程晚钟,起来!”闻戾沉了声音。 程晚钟小不懂事,他不能跟着她一起胡来。 “你凶什么凶啊!”程晚钟红了眼睛,“讨厌你。” 闻戾:“……” 得。 他算是明白赵诗妍在老宅为什么对他说那种话了。 孕妇确实不能惹。 闻戾老老实实道歉,“我错了,不该凶程碗碗,不哭了好不好?” 闻戾亲了亲小姑娘。 程晚钟红着眼睛看他,“我才不是因为这个,你刚才说我傻了,人家才不傻。” 闻戾:“……” 祸从口出啊! 道完歉,程晚钟才不难受。 看在闻戾态度良好的份上,程晚钟和他一起出去散步。 这时候在小区散步的人不少,其中就有闻戾在商场上的合作伙伴王总。 王总胖乎乎的,一脸富态,可可爱爱的。 “闻总,好巧啊,这位就是闻太太?”王总瞅了眼程晚钟。 纯属好奇。 他就想知道能把闻戾拿下来的人是何方神圣。 看起来年龄不大,长得很漂亮,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到底是怎么把闻总拿下的呢? 王总百思不得其解。 “恩。”闻戾道,“晚钟,这位是王总。” 程晚钟乖乖道,“王总好,我叫程晚钟。” “哎,闻太太。”王总摸了摸自己胖乎乎的肚子,余光瞥见程晚钟一只手盖在肚子上。 他心里一惊,难道是母凭子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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