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421章 父与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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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板上是设计师发来的设计图,程晚钟看来看去,只觉得都不好看。
  “太豪华了,穿起来可能会像地主家的傻闺女。”程瘪瘪嘴,“我想要简单一点的。”
  闻戾应声,切到微信聊天框,和设计师沟通。
  这期间,程晚钟就像个孩子似的趴在他怀里,白嫩的指尖一会摸摸衣服,一会儿摸摸手指,比小猫还黏人。
  闻戾和设计师谈好后,程晚钟忽然,盯住他的眼睛说:
  “闻戾,我给你生个宝宝好不好?你想要男孩女孩?”
  女孩子语气单纯,仿佛他们想要小男孩便可以要小男孩,想要小女孩便可以要小女孩。
  闻戾弯起唇角,温热的手掌轻轻揉她的头,“不着急,我们还没结婚呢。”
  “可是你已经不小了。”程晚钟不满意地小声嘟囔,“闻戾,你都快奔四了,再过几年,你想让孩子喊你爷爷还是喊你爸爸?”
  闻戾眼角一抽,啧了声,托起她的下巴盯住她的眼睛问,“晚钟,你以前不是经常说我看起来很年轻的吗?小女孩眼光不如从前了。”
  “是你老了。”程晚钟哼了声,一翻身,躺到他旁边,也不说话,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看着天花板。
  闻戾没办法,只能好言哄着,“我确实没你年轻,等我们结婚后要孩子行不行?”
  程晚钟压住想上翘的唇角,口是心非,“哦,你想要就要呗,反正这年头男人也可以自己生孩子。”
  “没你我怎么生!”闻戾也不看平板了,往被窝一躺,把小女孩搂进怀里。
  “好了,不生气了,你想要我们便要。”
  “这还差不多。”程晚钟心满意足地趴进闻戾怀里,小手搂住他,“闻戾,其实我以前很怕生小孩的,因为我怕疼。听说生小孩很疼,用力的时候还有可能把脸上的毛细血管崩坏,但是我爱你,我愿意为你生一个小娃娃,尽管冒险也无所谓。”
  程晚钟原以为她说了这般酸不拉几的话,闻戾会感动得抱着她猛亲一大口。
  没想到,年轻的女孩子等啊等,始终不见闻戾回应。
  一抬眸,只见男人皱着眉,一副沉思的样子。
  程晚钟抿了抿唇,“闻戾,说话啊。”
  感动呀。
  闻戾低头望向她,用一种非常复杂的眼光。
  程晚钟心头狠狠一跳。
  只听闻戾说:“这小孩我们还是不要了吧,风险太大,改天我好好策划策划,把霍庭森家的初初抢过来,或者把顾西洲家的思君抢过来,再或者,抢朝朝也可以。”
  虽然朝朝是霍庭森的心头肉,但如果在策划周全,忽略损失的情况下,也不是不可以。
  程晚钟:“……”
  变态啊!
  ******
  次日。
  程晚钟一夜没睡,这会儿才早上四点,她下来喝杯牛奶准备睡觉。
  没成想,刚从厨房出来,就看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程正平。
  程正平没发现厨房里有人,程晚钟及时退进厨房里,想看看她爸在干什么。
  只见程正平坐到沙发上,伸手从茶几下拿出来一沓报纸。
  然后戴上老花镜,认真地翻看报纸。
  她爸以前也爱看报纸,这点程晚钟不奇怪,让她奇怪的是,这一沓报纸也也太厚了,看样子至少有五六十张。
  程晚钟心下疑惑,于是就守在厨房里看她爸。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天微微亮了。
  程正平拿起手机,开始打电话。
  “喂——”
  “你好你好,请问是乔医生吗?”
  “我想问一下,我女儿的耳朵……”
  “没希望了吗?”
  “好好好,谢谢谢谢。”
  然后,程正平又开始对着报纸上的电话号码打电话。
  大概每一个医生给他的答案都是一样的,程晚钟看到她爸的目光从满怀希望到满怀失望。
  就这样守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程晚钟看见她爸摘了老花镜,开始抹眼泪。
  她爸哭了。
  大概是以为客厅没人,哭得像个孩子似的。
  程晚钟心尖疼疼的,她想冲出去抱抱爸爸,但是又害怕伤到她爸的自尊心。
  程晚钟蹲在地上,抬手摸了摸耳朵,想取下助听器,想了想,终究还是没取下。
  过了会儿,程晚钟偷偷探出脑袋,她爸不哭了,又开始看报纸。
  这次,她爸笑了,大概是看到什么让他高兴的东西。
  如果程有千里眼,她一定能看到此时程正平不是在看报纸,而是在看一张小照片,照片中的小孩子正是程晚钟小时候的样子。
  程正平这一生,大起大落,少年失去父母,中年失去妻子。
  这跌宕黑暗的一生,唯有程晚钟这个孩子,是他唯一的救赎。
  他到现在还记得当年在医院,护士抱着这个孩子从产房里出来的那一刻,对他说,“恭喜,是个小棉袄。”
  那是程正平第一次见这个孩子,小小的一团,红彤彤的像个小猴子。
  当时陪他的亲戚都说,这小丫头以后一定是个美人胚子,爸爸长那么帅,小闺女怎么可能丑呢?
  后来孩子越长越大,程正平看着这个摇摇晃晃走向他的小姑娘,恨不得把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全都给她。biqubao.com
  她第一次叫他爸爸的时候,他开心得整夜没睡。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他决定创业。
  大概程晚钟真的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小天使,仅仅用了十年时间,程正平从一无所有,到打造出一个属于他的商业帝国。
  程正平有多爱程晚钟,只有他自己知道。
  如果要问他这一生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程正平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当初打程晚钟那一巴掌。
  如果要问程正平这一生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程正平的回答是数不尽的。
  程晚钟第一次叫他爸爸,程晚钟学会走路,程晚钟能自己吃饭,程晚钟第一次去幼儿园哭鼻子的样子,程晚钟夜里想妈妈想哭的样子……
  程正平幸福的时刻太多了。
  这些都是程晚钟给他的,她让他成为父亲,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除了黑暗也有阳光。
  迄今为止五十载人生,如果当初这个孩子没有降临,如今的程正平也不过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普通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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