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377章 甜排骨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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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闻戾带回来一个女人?”童樱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目光看着她母亲王翠夏。
  王翠夏事先已经了解过,现在没那么震惊,“嗯,私家侦探说人在临江别墅。”
  闻家不知道,她们母女俩一直在用私家侦探打听闻戾的行踪。
  没办法,这个男人太难掌握,他们不使用些手段根本不可能达到目的。
  童樱倏地站起身,拧着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王翠夏看她一副紧张的样子,安慰道:“樱樱,我们不能自乱阵脚,你也知道当年那桩子事在a市闹得有多大,这么多年闻戾显然是被影响了,现在他连你都看不上,自然不会看上其他女人。”
  “但是他把女人领进临江别墅了。”
  童樱心里静不下来,临江别墅是闻家开发的,外界都在传临江别墅区是闻老爷子送给闻戾当婚房的。
  她都没进去,竟然有人从她头里抢先进去了,童樱快被气死了。
  “哪有怎么样?”王翠夏道,“樱樱,我刚才已经说了,我们不能自乱阵脚,只要闻戾一天没宣布结婚,你就有机会,你放心,妈妈一定会帮你嫁进闻家。”
  他们童家也算是豪门,但也只是豪门,闻家可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世家大族。
  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跨越阶层,至少王翠夏想让童樱成为世家夫人。
  童樱深呼一口气,恢复镇定。
  她必须冷静,闻戾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她和王翠夏必须从长计议。
  ********
  临江别墅。
  程晚钟正跟着蓉姨学做饭,她想去应聘厨师。
  当初考导演系时她爸的心愿,程家是新一代豪门,她爸没上过什么学,文化水平低。
  偏偏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就喜欢文艺片,但现在文艺片大都粗制滥造,达不到她爸的要求。
  所以她爸就让她报导演系,天天做梦梦着程家以后能出一个艺术家。
  但程晚钟像是故意和她爸对着干似的,她就不喜欢这些酸了吧唧的文艺东西,她喜欢吃。
  闻戾说她是小猪不是没有理由的。
  但偏偏她爸这人从小就想把她培养成大家闺秀,琴棋书画什么都学了点,就是不让她进厨房。
  她爸立志培养出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不过程晚钟这小女孩天生反骨,除了一张脸符合她爸的预期,其他没一个让他满意的。
  “晚钟小姐,错了错了。”蓉姨忽然叫道,程晚钟懵,“怎么了?”
  她正在往汤里放盐,猝不及防被蓉姨吓了一跳,手一抖,调料盒里的盐全撒里面了。m.biqubao.com
  程晚钟:“……”
  这……会不会太咸了?
  蓉姨扶额叹气,“小祖宗,你手里是糖!”
  程晚钟:“……”
  会不会有点太甜了?
  程晚钟低眸望着玉米排骨汤,她和她爸一样勤俭持家。
  她舍不得这里面的排骨。
  要是全倒掉,得多浪费啊。
  不然给先生吃吧。
  不都说男人喜欢小甜甜吗?
  这下子够甜了吧。
  于是蓉姨眼睁睁看着这小姑娘把撒了一盒糖的排骨汤盛进一只大碗里,然后端出去,放到闻戾面前。
  蓉姨:“……”
  想原地消失。
  闻戾今天本来是不打算来临江别墅,他是被程晚钟催回来的。
  这小姑娘闹着说要给他做晚饭吃,让他必须回来。
  连闻戾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对程晚钟的耐心是哪来的。
  “先生,您尝尝。”程晚钟把勺子递给他,脸上笑容可掬。
  像个点头哈腰的小太监。
  闻戾低眸看了眼碗里的排骨汤,“你在里面下毒了?”
  程晚钟立刻拉下脸,闷声闷气说,“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我今天炖了好久的,先生,你一点也不好。”
  就这样的坏种还想娶她当老婆!
  程晚钟忽然觉得他配不上她。
  他一点也不会疼人。
  人家都说年纪越大越会疼人,他倒好,没点温柔的细胞。
  听到她这样幼稚的话,闻戾笑了下,“还挺有诚意。”
  话落,他喝了口汤。
  然后……
  程晚钟眼睛亮晶晶的,“怎么样怎么样?好喝吗?”
  闻戾没说话,把碗推到她面前,示意她自己尝尝。
  虽说程晚钟把整盒糖都撒进去,但锅子挺大的,她想着,大概也不会齁甜齁甜吧。
  甜排骨汤她还没尝试过,但糖醋排骨也是用糖做的,甜排骨汤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吧。
  于是程晚钟捏着勺子,喝了一大口。
  然后……
  “啊呸!好甜!”程晚钟立刻冲进厨房,打开冰箱从里面捞出一瓶矿泉水。
  拧开瓶盖,仰头咕噜咕噜灌了半瓶。
  甜死了!
  她很好奇闻戾是怎么做到面不改色的。
  莫非这男人故意摆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就是为了让她自己也要亲自喝一口吧?
  对!一定是这样!
  喝完水,程晚钟苦着小脸回餐厅,“先生,你怎么不先和我说会这么甜?你是不是故意的?”
  “猜对了。”闻戾漫不经心地把装排骨汤的大碗推到她面前,“喝吧,你做的你喝光。”
  程晚钟:“……”
  他果然是故意的。
  这么甜谁吃得下!
  但程晚钟又不想浪费食物,于是她一边喝水一边把排骨啃完了。
  幸亏排骨没有汤那么甜。
  晚上后,闻戾就离开临江别墅。
  程晚钟捧着肚子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
  吃太多了,有些消化不良。
  “蓉姨,先生他说什么时候娶我了吗?”程晚钟问。
  她对闻戾实在是好奇得很,明明是他想娶老婆,她人都来了,他却像是个和尚。
  虽然说他性功能不行,但人长得帅,程晚钟可以忽略掉其他。
  反正她也不想那啥那啥。
  蓉姨听到这句话简直像被雷劈了一样,“晚钟小姐,这种话可不能再说了。”
  她语气中的紧张让程晚钟很疑惑。
  “为什么?”
  “晚钟小姐,您怎么会认为先生要娶您呢?”蓉姨问,她很不懂小女孩的脑回路。
  程晚钟瘪瘪嘴,“难道不是吗?他把我带回家不就是要娶我吗?”
  忽然,程晚钟想到什么,目光慢慢落在蓉姨身上,近乎惊恐地问,“他……他他他不会有老婆吧?然后,我……我我我是小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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