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由于要哄程晚钟,闻戾去老宅迟到一个小时。 他本来是不知道老爷子忽然让他来老宅是干什么,当看到客厅里的两个童家人,闻戾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 童樱本来安安静静坐在王翠夏身边,看到闻戾后顿时弯起唇角,一张出自顶级整容医院的脸上露出笑容。 “闻戾哥哥。” 童樱语气娇羞,女人见心上人总用这种口气。 闻戾嗯了声,表情不咸不淡。 他走进去,坐在一把太师椅上,佣人送来茶水,他也没要,很明显对今天的事不满意。 闻戾不说话的样子很吓人,连老爷子都有点心惊。 但他一想到这次再不成自己的孙子就要打光棍了,他立刻变得理直气壮。 闻家的血脉不能在闻戾身上断了。 王翠夏用一种满意的目光看着闻戾,不时点头,看样子完全把闻戾当她的未来女婿了。 “闻戾,今天主要是介绍你和童小姐认识。”老爷子说,“童小姐是贵客,不许怠慢她。” 闻戾置若罔闻。 “老先生,听说老宅后院的荷花很漂亮,我老早就想去看了,刚好趁着这个机会,顺便让樱樱和闻戾相处相处,您知道,他们年轻人的话题我们这些老一辈也不懂。”王翠夏道。 老爷子正有此意,他也想让闻戾和童樱单独相处。 这童小姐在a市名声很好,是公认的大家闺秀,老爷子自认为闻戾会对这次的相亲对象满意。 他实在是等不及了,闻戾不能因为当初那件事一辈子不结婚。 不一会儿,客厅里就剩下闻戾和童樱两个人。 闻戾脸上没什么情绪,微微平直的唇角显示主人对这场谈话没多少耐心。 “童小姐,既然只剩我们两个人,那我就开门见山。你很好,但我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也没有结婚的打算。 这次见面是老爷子擅自做主,事先并没有通知我,所以这算是我的疏忽,童小姐,让你白跑一趟,抱歉。” 他说话滴水不漏,让人几乎找不到错处。 如果真的有不妥的,那就只有他不喜欢面前这个女人。 童樱脸色有点白,尽管闻戾这番话很得体,她还是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a市都说她是第一名媛,闻戾却看不上她。 童樱咬紧牙齿,不仅觉得被侮辱,还觉得羞耻。 闻戾凭什么看不上她? 这a市有哪个女人比她更配得上他? 她看向闻戾,眼眶里含泪,“闻戾,我喜欢你,从两年前就喜欢,如果我嫁人,只会嫁给你。” “童小姐,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闻戾笑了下,看都没再看童樱一眼,起身离开。 能坐在五分钟,就是他耐心的最大限度了。 他走得毫不犹豫。 童樱攥紧手指,下唇都快被她咬出血。 不行,这a市只有她能配得上闻戾,也知道闻戾能配得上她。 …… “爷爷,我请您以后不要再做这种没意义的折腾。”闻戾道。 他站在老爷子的书房里,面对正在练毛笔字的老人。 闻老爷子手一抖,毛笔在纸上划出一道黑印子。 他放下毛笔,叹了口气,“那童小姐有什么不好?闻戾,a市也许有比她更好看的,但还有比她家世更好的吗?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你们都很配。” “不配!”闻戾态度坚决,“爷爷,和谁配是我说得算,您老就好好颐养天年,别老替我操心。” “我怎么颐养天年?”老爷子来气了,“人家像我这样的小老头都有小重孙子小重孙女,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闻戾被老爷子这般孩子气的话逗笑了,“爷爷,您的小重孙子和小重孙女还少吗?” “臭小子!”老爷子气得吹胡子瞪眼。 以前担心这臭小子和他爸一样花心,现在担心这臭小子一辈子不结婚。 老头子心很累。 …… 闻戾平时不去临江别墅,他在市区有公寓。 这次是因为程晚钟在那,下班后,他打算去临江别墅看看。 到了后,一进门,鼻尖立刻萦绕着食物香气。 闻着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吃着怎么样?闻戾心想。 他把车钥匙放在玄关上,走进客厅,程晚钟背对着门口坐在餐桌边。 她面前是一只草莓印花大碗,里面是蓉姨炸的小酥肉。 大碗旁边是一个盛蘸料的小碟子。biqubao.com 闻戾走过去,她正吃得香。 他首先注意小女孩面前的那一只大碗,这么大,她吃得完?这是闻戾的第一反应。 “先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程晚钟吓了一跳。 她的第一反应是圈住自己的大碗。 闻戾笑,“护什么?我还会从你碗里抢吃的?” “谁知道呢,万一你现在刚好饿了怎么办?”程晚钟回嘴。 闻戾摇摇头,“把心放进肚子里,我一个长辈不会和一个小屁孩抢吃的。” 他说完,本以为小女孩会满意,没想到程晚钟顿时睁大眼睛,气呼呼地哼了声,把碗推到他面前,“吃!不许占我便宜,你才不是我的长辈。” “不吃。”闻戾推回去,“小猪吃吧,吃得白白胖胖,我拉去肉铺卖个好价钱。” 程晚钟:“……” 讨厌! “把你卖了。”程晚钟怼回去。 “我算了吧,胖胖的小猪比较值钱。” …… “蓉姨!这个坏种欺负我。” 程晚钟冲进厨房,把蓉姨推出来,她躲在蓉姨身后,用一种恃强凌弱的眼神瞅着闻戾。 蓉姨哭笑不得,她一个保姆哪敢训斥雇主? 只能好好安慰小女孩,“晚钟小姐,先生和你开玩笑呢,我们大度一点好不好?” “不好!”程晚钟是真生气了,闻戾觉得要是小女孩头上有一把小火苗,那现在小火苗早就变成熊熊大火了。 “蓉姨,他欺负我,他说我是小猪,他还说要把我卖了,他真是个坏种!” 程晚钟一边藏在蓉姨身后一边瞪着闻戾。 男人笑着,像看一个小孩子耍赖皮那样。 蓉姨的心被她这几句话弄得七上八下。 晚钟小姐,您真敢说。 要不是先生现在脾气好,您早就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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