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挨着她蹲下,揉了揉她的头发,虽是笑着,但语气很正式,“小椿同学,你好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沈湫,三点水,秋天的秋,现在是一名现役军人。” “哦。”鹿椿闷闷地应了声,“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还在生气,新仇旧恨一起算。 “当然有关系。”沈湫笑着,阳光侧扫在他身上,给他整个人镀上一层金光,他就像一个天使,永远生活在阳光下。 即使没有父母,但沈峥很疼他,所以沈湫从小就长在幸福中。 他不缺爱,所以才长成今天这般阳光的人。 “有什么关系?”鹿椿拧掉一个小花苞,一瓣一瓣地揪掉花瓣。 沈湫神秘一笑,“以后你就知道了。” 因为他要娶她啊。 她从现在开始就要了解她未来老公。 “我才不想知道。” 鹿椿赌气般站起来,牵着初初的小手回别墅。 沈湫连忙追上去,把手臂夹在她肩膀上,把人往他这边拢了拢,“小姑奶奶,我错了,以前的事是我不对,我以前是真觉得你好看才想给你做发型,谁知道你总是不配合。” 还怪她了? 鹿椿扯开他的手臂,气哼哼地瞪他一眼,她不会骂人,好半天才憋出两个字,“畜牲。” 这是她以前无意间听到姐姐骂姐夫的话。 反正都是男人和女人,她骂沈湫畜牲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在她面前,沈湫脾气非常好,“小椿同学,解气了没?没解气我再让你骂两句。” 其实鹿椿已经不生气了,但小姑娘要面子。 “我不想和你说话。” 这话幼稚极了,像孩子之间的斗嘴。 沈湫笑着捏两下她的脸,还是和以前一样软。 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样可爱。 一不小心,沈湫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鹿椿听了,只觉得他轻浮极了。 她抿了抿唇,不搭理他。 走进别墅,桐姨带初初去洗手,看到沈湫,笑着向他问了声好,“沈少爷,来找我们家鹿小姐玩啊?” “嗯。”沈湫笑起来阳光又温柔,他朝桐姨眨眨眼,“桐姨,你很懂呦。” 桐姨笑了笑,毕竟年纪大了,看穿小孩子的想法还是轻而易举,“我带小小姐去吃东西,你们聊。” 沈湫朝她摆摆手,深深觉得桐姨好有眼色。 一定要和三哥说让他给桐姨加工资。 鹿椿回到自己房间。 她的房间在一楼,落地窗外有个干净的小花园,地面上铺着棕色木质地板。 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风一吹,树影晃动。 小姑娘不喜欢爬楼梯,因此徐愉就为她准备了这个房间。 房间整体装修风格是淡蓝色系,家具全是上等,柔软的大床上支着带穗的淡蓝色窗帘,两只枕头歪七竖八。 沈湫进来时,鹿椿坐在小花园的木质藤椅里撸猫。 她怀里有只蓝猫小幼崽,幼崽安安静静地趴在她腿上,显然被女孩照顾得很舒心。 “喜欢小猫。”沈湫撸两把她的头。 “嗯。” “那我再送你一只,凑成一对,以后生小猫崽。” “我才不要。” 沈湫笑了笑,坐在她旁边,托腮看着她,她语气非常笃定,“你要的。” 鹿椿转头凶巴巴瞪他一眼,“我说不要就不要。” 难道她不愿意他还能强迫她不行? 这个畜牲。 沈湫就是故意惹她生气,他敛眉,叹了口气,“好吧,我小姑奶奶说不要就不要吧。” “谁是你小姑奶奶?” “鹿椿是。” 随后,他指着小猫问,“这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啊?” “小蓝。” “……” 沈湫看她的目光逐渐震惊到不可置信。 姑娘,你真不适合取名字。 但凡有点审美的人都不会取这个名字。 余光看到院里另一张桌子上的学习资料,沈湫走过去翻了翻。 高二的。 沈湫又翻过去看了看第一页的名字。 b市九中,鹿椿。 他还真没想到鹿椿会在b市上学。 这是不是就代表她会常住在b市? 对,肯定是这样。 沈湫心里又开始冒粉红泡泡。 他生于b市,长于b市,b市是他的根,是他永远不能忘记的乡愁。 他希望鹿椿能够喜欢上b市,喜欢上这个生养他的城市。 当天,沈湫临时送给鹿椿一份小礼物,还嘱咐她一定不要现在就打开,等他离开后再开。 鹿椿当时就觉得不是什么好东西。 果然,当晚一打开,就从里面冒出一个装了弹簧的拳头。 不过这玩具很小,打不到鹿椿。 “幼稚。”鹿椿嘟囔了句,正准备合上,忽然从里面掉出一张折叠过的纸。 她打开,上面写,“好好学习,不然打你。” 鹿椿皱了皱眉,把纸条揉成一团。 好烦。 这是什么畜牲啊。 第二天,是鹿椿入学的日子。 她要在b市住好一段时间,如果每天都待在家里,那也太无聊了。 吃早饭的时候,徐愉看见她眼底下的淡淡乌青,心疼地问,“昨晚没睡好吗?” “嗯,小猫一直叫。” “那下次你睡觉的时候把小猫放在另一间客房里。” 这小猫是徐愉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鹿椿摇摇头,“不要。” 她不想和小猫分开。 徐愉也没勉强,但她不能让小姑娘每天都睡不好,“今晚睡觉前我让桐姨喂小猫喝点牛奶,如果三天后它还叫,你就要把它送进客房哦。” 鹿椿答应下来。 吃完饭,徐愉送两个小男孩去上学,霍庭森去送鹿椿。 “我昨晚做噩梦了。” 鹿椿坐在后座低下头。 霍庭森没带司机,现在他正在开车。 闻言,男人皱了下眉。 “什么梦?” 鹿椿的梦能预知未来,这点他早就知道。 “明年春天3月12号,霍爷爷会死。” 车子猝不及防打了个弯,霍庭森立刻握紧方向盘,恢复镇定。 “为什么?”他克制地问。biqubao.com 指节紧紧地抓住方向盘,手背青临凸现。 鹿椿摇摇头,“我只知道这些。” “我知道了。”霍庭森深呼一口气,历史不能更改,所以明天的3月12号老爷子一定会去世。 但因为什么呢? 老爷子身体很健康,照理说最少也再活能五年往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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