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婚娇吻,霍三爷的心尖宝_第221章 别想她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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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不语。
  小神明叹了口气,走上前,随手摘下一朵茉莉花放在他手中,安慰道:“别想她了,你该结束了,违反世界规则是要受到惩罚的。”
  男人攥住这朵茉莉花,只见一滴滴鲜血竟然从这朵茉莉花中滴落,洁白的花瓣被染成鲜红色。
  几乎和徐愉后背上的花瓣一样红。
  几秒钟过去,男人倏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而那朵带血的茉莉花安静地躺在地上。
  小神明捡起这朵茉莉花,叹了口气,似乎在自言自语喃喃嘟囔:“你说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呢,现在好了吧,你连灵魂都没了,从此,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你来过的痕迹,就连徐愉也会渐渐忘记那些梦境。”
  小神明很苦恼,为什么她遇见的这些人都这么深情啊?
  看得她好伤心哦。
  忽然间,背后传来一道惊讶清澈的声音:“哎呀,鹿同学。”
  小神明转过头,沈湫立刻掐了下她的脸,把小神明的脸蛋儿都掐红了。
  “小鹿,你怎么在这啊?”沈湫好奇地问。
  小神明不想搭理他,谁让他整天欺负她的小鹿椿。
  神明最为护短。
  见她不说话,沈湫更好奇了,不依不饶地问:“你为什么在这啊?”
  小神明烦得不行,不情不愿地分给他一个目光:“和你有关系吗?傻瓜。”
  傻瓜!
  沈湫立刻不开心地拉下脸。
  这小姑娘想上天吗?竟然叫他傻瓜。
  欠收拾。
  “怎么没关系,这是我三哥三嫂的院子,我防止你搞破坏。”沈湫煞有介事地说。
  一说完,才猛然发觉到什么不对劲。
  狐疑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皱眉问:“鹿椿,你今天怎么那么伶牙俐齿?”
  他知道鹿椿有些发育不全,平时也是一个很腼腆的小姑娘。
  这会儿是怎么回事?
  太不正常。
  简直不像他认识的那个鹿椿了。
  小神明控制住想翻白眼的欲望,轻描淡写地回答:“不知道。”
  “我不信。”
  小神明瞪他一眼,忽而一个想法在脑子里转了转,她弯唇笑了一下,同样煞有介事地对沈湫说:
  “我告诉你哦,沈湫哥哥,你今天会倒霉哦。”
  鹿椿这小姑娘可从来没有这么甜甜地叫他哥哥,沈湫顿时被迷得找不到北。
  压根没听见小神明后面说的什么。
  趁着沈湫在迷失在那声哥哥里,小神明连忙撑着自己的小伞溜走。
  等沈湫回过神来,人已经不见了。
  大年初一,香雪兰里温馨而宁静。
  霍庭森坐在沙发上陪朝朝玩拼图,徐愉枕着抱枕躺在地毯上看书,景绿趴在角落里暗戳戳写三爷和夫人的同人文。
  容婶和桐姨在厨房里准备午餐。
  至于鹿椿……
  小姑娘拿了一堆小皮筋和小发卡坐地毯上,轮流给萨摩耶和阿特拉斯扎小啾啾。
  这时候,一道可怜兮兮的哀嚎声打破香雪兰的宁静。
  “三哥三嫂,我哥打我,你们得替我做主。”
  循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只见沈湫走进来,左眼角处青紫一片。
  他都快二十了还在被哥哥揍,好丢人。
  徐愉放下书,看清他眼睛的伤口,眨了眨眼,疑惑地问:“小湫,你确定你哥能打过你?”
  “他不让我还手。”沈湫委屈。
  他本来就从小学跆拳道,如今又在部队里历练过,身手自然不错。
  但他有什么办法。
  亲哥打他,他一向不还手。
  谁让他哥从小就又当爹又当妈把他拉扯大呢。
  他是大孝子,不能还手。
  徐愉抿了抿唇,忍住想要上翘的唇角。
  这时候,朝朝拿着一块拼图跑到沈湫身边,仰着头用一双圆溜溜的绿眼睛盯着沈湫,像是有话要说。
  沈湫把小朋友抱起来,骨节分明的手指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颇为感动:“还是朝朝疼叔叔,叔叔把你带部队里好不好?”
  如果部队里出现朝朝这样一个小可爱,一定很有趣。
  孩子没答应,倒是朝他笑了,小手捏着那块拼图送到沈湫青紫眼角的旁边,奶声奶气:“小秋叔叔,你是小熊猫。”
  闻言,沈湫皱了皱眉,看了眼孩子小手里的拼图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只黑黑的熊猫眼睛。
  “……”
  徐愉实在没忍住,用打开的书本挡住嘴巴笑了起来。
  霍庭森也微微勾了下唇角。
  只有鹿椿对这一切置若罔闻,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给两只小动物扎小啾啾。
  沈秋尴尬地望向怀里的小朋友,无奈地说:“朝朝,你说小叔叔是小熊猫,你信不信我把你偷走?”
  孩子依旧奶呼呼地笑,把拼图塞进沈湫口袋里,然后就从他怀里滑下来扑进霍庭森怀里。
  看样子小朋友是打算把这块拼图送给小叔叔。
  “……”
  沈湫看着手里的小拼图,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朝朝好腹黑。
  不愧是三哥的种,这性格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临走前,沈湫别别扭扭地想让鹿椿再喊他一声哥哥。
  鹿椿根本不理他。
  他在小姑娘心中的地位,恐怕还没有萨摩耶和阿特拉斯的地位高。
  新年过去,霍庭森和徐愉恢复各自的正常生活。
  鹿椿被岁厌接走几天,小姑娘离开的时候很不开心,生怕岁厌不再把她送回来,于是把自己的一堆叶子强行留在南山公馆。
  叶子在这里,她就一定会回来。
  上午十点,华信集团。
  朝朝在办公室玩玩具,因为鹿椿回家了,孩子这几天都有点不开心。
  今天非要闹着和爸爸一起上班。
  霍庭森从会议室回来,刚推开门,就接到内线电话。
  “霍总,大厅有位宋小姐要见您。她说她叫宋有思,您认识她。”
  霍庭森态度平静,沉声道:“让她去高层会议室等我。”
  忽然,腿上多了一个小挂件,霍庭森挂了电话,笑着抱起朝朝。
  “爸爸有点事,自己再玩一会儿好不好?如果不想玩小松鼠,就玩小绵羊,你不是非常喜欢小绵羊的两只羊角吗。”
  朝朝趴在他怀里,似乎是玩腻了玩具,小奶音没点精神:“不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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