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幸不辱命,油尖旺区九个大中型社团全部打下来了,当地一些小社团纷纷望风而降,表示愿意加入我们,或者把地盘卖给我们。” 刘华兴奋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 林怀乐自然也听到了外放的声音,曹斌对着电话说道:“辛苦你了华仔,回去聊。” 他挂断了电话,看着林怀乐,“怎么样阿乐,你要不要赌一赌,看是我今天没法走出这间垂钓园,还是你离不开佐敦。” 林怀乐有些犹豫,他也听说过曹斌的名头,知道这样的人物不会在这种事上骗他。 而且就算是自己将卖给他,也有时间可以去查证的, 所以他没有怀疑会不会是曹斌演戏骗他。 眼看大局已定,曹斌一统油尖旺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他就不再犹豫了。 林怀乐平复了一下心情,脸上露出习惯性的微笑。 “好,地盘我可以卖给你,但到时如果和联胜竞选,邓伯真支持我的话,我希望你能说话算数。” “这是当然,阿乐,你要知道选你上位对我也有好处的,你们和联胜不和,龙头跟势力最大的堂主争斗,我们洪兴才能高枕无忧,你说对吗。” 曹斌随便找了个理由忽悠林怀乐, 如果他没看过电影,不知道大d那个色厉内荏的家伙,很容易就被林怀乐和邓伯这两个老阴b摆平的话,他一定会支持林怀乐上位,看和联胜内斗。 可他看过电影,知道大d靠不住啊,这个人狠是狠,但在人心方面太天真了,被邓伯跟林怀乐当猴耍,最后钓鱼时全家惨死鱼塘边上。 而且一年半之后的事,就等一年半之后再说。 只要自己窃取洪兴的计划成功,到时候谁知道还有没有和联胜存在了。 曹斌笑道:“好了,你想要多少钱?” “我在佐敦有两间酒吧生意还不错,每个月加起来能赚四五十万,两间地下赌场虽小,但每个月也能给我带来上百万利润,这是社团的地盘,我不敢太便宜卖给你,你就给一...两千万吧。” 林怀乐本来想要一千万,可转念一想这位可是曹斌啊。 背靠内地大财团,而且还和赌神是朋友,自己名义上是和他合作,实际上跟被他逼走有什么区别,要他两千万不过分。 曹斌不屑的眼神隐晦的瞅了林怀乐一眼,“明天派你的人尖沙咀来拿钱,走了。” 说完他站起身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和联胜真是落寞了,这一代堂主里,最出彩的大d嚣张无脑,看似不可一世,实际上却天真的一比。 笑到最后的林怀乐格局太小,还不如雷耀扬,一千万都差点脱口而出了,还能加价。 想想也是,《黑社会2以和为贵》这部电影里,他想让飞机刺杀吉米仔,结果从一沓钞票里抽出几张给飞机。 这个人智慧是有的,但格局太小了,所以他一辈子都只能是个黑社会,洗不白的。 这也是为什么电影里内地政府的人找的合作对象是吉米仔而不是他。 林怀乐依然坐在鱼塘边,但他已经无心钓鱼了。 他面色阴沉的看着曹斌的背影,眼中闪过杀机。 他根本就不信曹斌的话,但是没办法,曹斌小弟打的电话他也听到了,现在整个油尖旺区几乎都属于洪兴。 他没有把握杀掉曹斌后,自己能安全离开佐敦。 因为他不信曹斌有胆量一个人来,善于耍弄阴谋诡计的人,喜欢把别人的行事逻辑带入他的思维里。 也很少去做没有把握的事,所以,曹斌的自信让他认为垂钓园外有埋伏。 算了,反正现在已经答应卖给他了,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林怀乐一甩鱼钩,重新钓起鱼来。 哼哼,拿他的地盘容易,但想拿油麻地的地盘,大d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林怀乐把地盘卖给曹斌,主要有两点原因。 一是看大局已定,油尖旺区基本上都被曹斌打下来了。 二是曹斌对和联胜一年半后竞选的分析,他听了进去,也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他才把地盘出售给曹斌,让他去找大d的麻烦。 今天不管大d卖不卖地盘对他都有好处。 卖了,大家同样都将地盘卖给了曹斌,到竞选时,大哥不说二哥。 而且他在油尖旺区地盘少,弟兄也不多,只有十几个,去其他地区也能混口饭吃。 但大d在油麻地的地盘可不少啊,小弟更是有上百号人。 其中拿薪水的头目也有七八个,真卖了地盘,这些小弟的安排都够大d忙一阵子的了。 他现在已经将大d视为竞争对手,所以乐得看他忙碌奔波。biqubao.com 大d要是不卖更好,两人势力都不小,打起来可是费时费力啊。 曹斌赢了,大d丢面子丢地盘说不定还会丢命,只要他保持着现在的势力规模,比其他堂主强不到哪儿去,那时还有谁能和他竞争。 大d赢了,邓伯就更不可能同意他上位了。 不管谁输谁赢,林怀乐都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鱼竿上传来的抖动将林怀乐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他急忙拉竿,却发现拉不动,他欢喜道:“呦,是条大鱼!” 而曹斌这边,已经驾车前往湾仔区。 大d和东星耀扬、林怀乐不同,他地盘大、手下多,名声恶,可以说是港岛本地社团中并不惧怕曹斌的人物之一。 所以曹斌给他打电话说有事要谈,他没有屁颠屁颠的跑到油尖旺区。 而是告诉曹斌,够胆子的话,晚上八点钟来湾仔区的有骨气酒楼。 当然了,这也跟他并不了解真实的曹斌有关。 如果他了解曹斌的能力,一定会害怕的。 毕竟作为一个大哥级人物,形象很重要。 一个越挨打越勇,你动的越快越狠,他越舒服、还能顺便手搓雷电给你烫成秃头的存在你怕不怕? “没想到这一世八点半有骨气这句名台词居然是大d对我说的。” 曹斌有些汗颜,大d不会是想打我吧? 那可真是...太让人期待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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