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现在这年头,像你们这样讲义气的人不多见啊。” 蒋天生笑道,顺便又夸了大b他们一句。 尤其是曹斌讲义气还懂得取舍让利,是个有脑子的人,他心里暗暗想到。 混迹黑道的人,大多数头脑简单,没注意到时代已经变了。 过去敢打敢杀就能上位,现在不行,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是古惑仔。 只讲义气没有脑子的人,注定被时代淘汰,就像大b这样的。 是的,大b虽然对蒋天生忠心耿耿,可他完全是老一派黑社会大哥的作风,虽讲义气却没有脑子。 这样的人,在社团起始阶段和发展中期用处很大,但洪兴现在已经洗白了,蒋天生甚至参与了议员的竞选。 留着大b这种人已经没用了,甚至可能因为他做派问题引来警方关注。 所以大b已经被蒋天生视为解决靓坤的弃子。 这次靓坤收买陈耀和其余11位堂主之所以如此顺利,除了本身就有五六位堂主支持他以外。 剩下的堂主则是得到了蒋天生的授意,让他们支持靓坤。 但他偏偏没有告诉大b,就是为了利用大b的愚忠。 自己下台后,大b一定不服气靓坤,会给靓坤使绊子。 靓坤这个人戾气那么重火气那么大,肯定会杀了大b。 哪怕是支持靓坤的堂主看他对自己人都下手,也会人人自危,不再信任靓坤。 那时,就是他蒋天生除掉靓坤的时机。 当然了,蒋天生也没想到靓坤居然狠到杀了大b全家的地步。 蒋天生越想越欣赏曹斌,他要招揽这个年轻人,“大b,帮我约一下曹斌,我要和他见一面。”biqubao.com “好的,蒋先生。”大b点头答应。 蒋天生又扭头对着陈浩南说道:“阿南,这次找你来还有一件事,濠江有几间赌场一直是我们洪兴管理的,但那边的丧彪不知道抽什么风,插了一脚进来,说每间赌场要抽三成利,比濠江政府要的都多。” 大b问道:“其他社团怎么说?” 蒋天生笑道:“其他社团我不管,我们洪兴是肯定不会给的,丧彪这个人我不想再听到他的名号,阿南,如果你能摆平这件事,我一定好好照顾你。” 陈浩南点点头,大b回应道:“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蒋先生。” 蒋天生看到他们答应,隐晦的笑了一下,他有件事没有告诉大b他们。 丧彪是靓坤的好朋友,而他派陈浩南去濠江干掉丧彪这件事,陈耀一早就通知了靓坤。 既然他打算利用大b之死让各大堂主对靓坤离心离德,自然要支走他的得力手下,以免计划受到干扰。 陈浩南他们,恐怕是不会活着回来了,想到这里,蒋天生对着陈浩南和山鸡说道:“来,吃点东西。” 与此同时,曹斌一早就来到医院看望高进,前几天高进刚刚做完脑科手术,取出了压迫神经的淤血。 他还要休养几天才能出院,所以曹斌来套套近乎,顺便告诉高进他的打算。 高进听说自己的老婆被堂弟高义杀害后,气的头痛欲裂,想也没想就同意了曹斌说的让他隐藏一个月的计划。 得到高进首肯后,曹斌马上派人去道上散播消息,说高义和陈金城合作,杀掉了赌神和他的妻子。 一个月后的赌局,陈金城是赢定了。 接着他又让宋子豪盯紧各大盘口,尤其是山口组的盘口,等他们一调整赔率,就立刻通知自己。 做完这些后,曹斌看高进好像很疲惫的样子,于是起身告辞。 等他回到群英游戏厅时,已经是中午了,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嗯?这是谁啊? 他之前给陈浩南留过手机号码,所以这次打电话来的是大b。 曹斌接了起来,“喂?哦,b哥啊!” 两人寒暄几句后,曹斌疑惑道:“蒋先生要约我明晚吃饭?在哪里?” 大b说出了地址,曹斌想了想后说道:“好,b哥,麻烦你告诉蒋先生,我一定准时赴约。” 两人就这样挂断了电话。 曹斌明白,蒋天生见自己的目的无非就两个,要么招揽自己,要么邀请自己一起对付靓坤,他打算去看看。 现在才中午啊,曹斌觉得有些无聊。 唐小虎去训练手下了,高启盛去装修公司看夜总会装修图了。 宋子豪和小马去招揽一些过去的兄弟。 刘华和易天行这几天带着小弟们打的旺角三大社团连连败退。 三家社团的话事人已经抵挡不住了,他们怕死于非命想投降,二人去找他们谈判了。 无所事事的曹斌想找点事干干,恰好一辆绿色的双层大巴停在前面不远的十字路口。 算了,今天就坐着大巴四处转转吧。 来了一个多月了,除了尖沙咀几乎没去过别的地方。 就这样,曹斌坐上了这辆大巴最后一排,沿途欣赏着港岛风光。 不知过了多少站,久到曹斌坐在车上都睡着了。 大巴缓缓停在了新的站点,正在这时,几道慌乱的声音传入了曹斌的耳朵。 “快上车!” “让开!” 刚上车的一个西服青年小跑着抵达司机身侧,掏出一把枪就顶在司机脑门,“开车,快点开车!” 曹斌惊讶了,这是搞哪出啊,持枪抢劫大巴车? 兄弟你够有创意的啊,这想法和老默之前打劫出租车司机有的一拼。 司机也以为是遇见打劫的了,都快吓尿了,他急忙说道:“大哥,我没钱啊!” 持枪青年拿枪砸了他一下,又怒斥一声开车,司机才急急启动了巴士。 曹斌也趁机观察刚上车的几人,除了持枪威胁的青年外。 还有一个秃顶老者提着一个行李箱,在他身侧还跟着两个青年,正一脸警惕的到处张望。 曹斌回头看向车后窗,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绿色工装的男子在巴士后方的大路上,手拿一把雨伞。 正一脸坚毅之色冲着巴士追来,他似乎打算用伞把钩住大巴后车窗。 这场面,这股子拼命三郎的势头,还有这张酷似程龙的脸。 是陈家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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