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群英社虽然没派人去接管亚太集团的办公楼,但昨晚易天行带领一群小弟攻下亚太集团的事还是传了出去。 毕竟亚太集团的办公楼就在旺角,虽然是晚上,但行人众多,这种事情根本瞒不住。 整个港岛黑道都沸腾了,之前曹斌名气不小,可对于大社团来说,他那名声跟玩闹一样,有实力的人都没把他放在眼里。 可他不吭不响一夜之间占领了亚太集团,连姚叔都不见了,这份实力就太恐怖了,一时间各大社团的人纷纷派人去道上搜集信息。 毕竟曹斌和亚太集团无冤无仇,他干嘛突然带人攻打呢? 这一搜集,之前谭成被绑架时,旺角三大社团散布的谣言又在道上传的沸沸扬扬。 各大社团的老大拿到情报后,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是吧?这么无厘头? 曹斌就因为谭成的手下砸了他的车,就做的这么绝? 不仅绑架了谭成,还打掉了整个亚太集团? 警方现在还在审讯谭成和姚叔,打算问出一些幕后买家。 所以并没有公布抓捕了谭成几人的消息,而是秘密进行。 因此道上的大部分人都接受了三大社团之前散布的谣言,连靓坤在收买洪兴其他堂主时,听到这个消息后都第一时间信了。 其他堂主知道靓坤和曹斌的事,听说是因为曹斌鸡奸了靓坤,但他们可不信这个,一时好奇,询问起来靓坤和曹斌结怨的原因。 靓坤想收买他们,自然是如实相告,他回想起和曹斌结怨的经过,一肚子委屈。 我靓坤,不过是打麻将时输麻了,想教训一下他,结果被他反教训了。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反正没吃亏,就这样算了,可曹斌呢,他居然去砸我的电影公司。 甚至还杀了我的头马傻强,让我丢了不少面子,他当着其他堂主的面,怒骂曹斌的心胸比马眼都小。 这话原封不动的传出来后,各大社团的话事人纷纷警告自己的小弟。m.biqubao.com 在外面混看到群英社的人不要轻易招惹,曹斌这个人心眼太小了。 陈浩南几人也听到了这个传言,他们觉得曹斌是讲义气的人,于是替他打抱不平。 见人就解释曹斌是替宋子豪他们出头,可谓义薄云天。 不过信的人不多,一是先入为主的原因,二是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 三是大家都喜闻乐见大人物倒霉,马眼曹斌和义薄云天曹斌,他们更愿意选相信第一个。 因此,曹斌再次凭借着靓坤的话扬名黑道,得到了马眼曹斌这个外号。 这可不是好外号啊,毕竟马眼通常指的是男性尿尿的那个眼,意思是曹斌的心胸和那个眼一样小。 曹斌这次可得到消息了,他恨不得立刻动手抓住靓坤,狠狠给他两个嘴巴子。 老子是不是跟你有仇啊?不就想踩着你上位嘛,你至于一直毁坏我名声吗你。 第一次发布江湖奸杀令,我忍了,现在又叫我马眼曹斌,我日你大爷,你个屁眼靓坤。 生气归生气,眼看马上洪兴的话事人会议就要召开了,曹斌还是强忍住了。 他派人去道上放风,说亚太集团要改成夜总会,欢迎各位妈妈桑带着小姐前来。 这消息一出,道上人又大呼杀人诛心,别人不过是砸了你一辆订购的车而已。 你绑架又占人地盘就算了,还把人家旧址改装成夜总会? 真是...干的漂亮,不少人都盘算着等夜总会开业后去体验一把在东亚最大伪钞集团销魂的快感。 又过了几天,警方对谭成和姚叔的审讯出了结果,开始派人抓捕亚太集团在港岛的买家。 随着亚太集团被打掉的新闻报道播出,整个港岛都沸腾了。 老百姓们惊讶原来港岛还藏着整个东亚最大的伪钞集团,而道上的人则惊讶亚太集团居然是被o记端了。 一时间,不少势力都派人联系自己相熟的政府中人,打听内幕消息。 大部分势力得到的版本是这样的,谭成和姚叔因为被国际刑警跟港岛警方盯得太紧,自导自演了一出失踪戏码,打算偷偷转移制作伪钞的实验室。 结果转移当天,大傻带的人手太多了,警方怀疑他们是找到了失踪的谭成,打算和人干架,所以偷偷跟上,没想到发现了谭成他们的真实目的。 双方打了起来,姚叔和谭成当场被抓。 大傻此时虽然死了,但他的的名号还是在道上宣扬开了,人们纷纷表示,这个外号还真没起错啊。 道上大部分社团的话事人都放下心来,看来群英社能打下亚太集团,并不是因为实力强,而是运气好。 正好突袭亚太集团那天,谭成他们在转移电板。 而谭成当天就被条子抓了,也没人报复群英社,曹斌这小心眼的家伙运气真不错。 洪兴的话事人蒋天生却注意到了不寻常的点,既然亚太集团是警方打掉的,曹斌只是捡了漏。 那为什么他敢宣布要将亚太集团改成夜总会,这不应该是收归政府所有吗? 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他也听闻了陈浩南为曹斌辩解的事,于是一个电话招呼大b带着陈浩南过来。 他要询问一下陈浩南几人为什么那么说的原因。 同时为靓坤布的局也差不多完成了,是时候让他一头钻进来了。 大b很快带着陈浩南和山鸡到了蒋天生的别墅,蒋天生听完陈浩南的解释后,陷入了沉思。 原来曹斌和谭成杠上的原因是为宋子豪出头啊。 曹斌的人和谭成的人发生枪战,随后曹斌几人到达现场,丢下谭成和姚叔就上了慈云山,看到警察抓走了谭成后才离开。 啊,我明白了,曹斌恐怕是和警方达成了合作。 他把功劳让给警察,换取警察帮他掩盖动枪的事实。 后生可畏啊。 蒋天生对着大b说道:“大b,没想到你和曹斌还认识。” 大b有些不好意思,“蒋先生,我也没想到那个年轻人居然这么猛,还好他挺讲义气,饶了阿南他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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