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飞采用了陶方的计策,派了几队骑兵,分别在明王军大营的四周进行骚扰。 这些骑兵始终跟明王军大营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只要明王军一出击,他们立刻调转马头逃跑,等明王军停止追击返回后,他们再次回来骚扰,让明王军疲于奔命。 若是不管他们也不行,这些人通过敲锣打鼓,喊打喊杀,进行骚扰,让明王军无法休息,始终保持着神经紧绷的作战状态。 这就是很经典的分兵骚扰,疲敌之计。 明王军大营西侧。 满天星空之下,一队七八百人的天王军骑兵正在军营外敲锣打鼓,喊打喊杀。 季怀安站在哨塔上,看着这些天王军咧嘴一笑。 既然你们来送死,本帅只好笑纳了。 此时大营西门口,蒙冲带着两千骑兵正在等待指示。 很快,唐易带着五百名黑衣人走了过来,这五百人从头到脚一身黑,只露出两个眼睛在外面,他们腰间还挂着黑色的绳索。 唐易一抱拳:“元帅,都准备好了。” 季怀安点了点头,下令:“蒙将军,出击。” “兄弟们,冲锋……” 蒙冲一马当先,带着两千骑兵冲了出去。 正在敲锣打鼓的天王军一看大营中有兵马杀出,立刻调转马头逃跑。 蒙冲带着两千兵马在后面追杀着,双方很快消失在肉眼的视线中。 “行动……” 季怀安一挥手,唐易带着五百名黑衣人悄无声息地出了大营,迅速来到了离大营三四里处。 这里是一片荒野,五百名黑衣人两两一组,拉着绳索散开,然后匍匐在地,隐匿在黑夜之中。 地上本就长有荒草,加上他们一身黑,即便近在咫尺也很难发现。 很快,蒙冲带着二千骑兵折返回来。 跟之前一样,他们没有追到天王军,无功而返。不过这一次蒙冲双眼放光,连马都没有下,而是死死地盯着军营外的旷野。 不一会,那队七八百人的天王军骑兵又回来了。 依旧是老一套,敲锣打鼓,喊打喊杀,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这一次将是他们最后一次叫喊了。 季怀安等到这队骑兵完全进入伏击圈,一声令下。 “出击……” “杀……” 蒙冲手握长枪,带着两千骑兵纵马冲出。 敲锣打鼓的天王军一看明王军大营又有兵马杀出,立刻调转马头逃跑,但就在马儿刚跑出几步时,地上绷起一根根绊马索。 “嘶……” 刚启动的马儿一个个被绊倒,马上的骑兵纷纷滚落在地,不少人还没搞清状况,地上窜起的黑影一刀结果了他们。 三四里的距离,蒙冲很快便杀到,配合唐易五百人,轻松解决了这一队天王军骑兵。 一共七八百人,全军覆没。 破敌成功,明王军如法炮制,分别将其他几个方向骚扰的敌人一一消灭。 一个晚上下来,总计杀敌四千人左右,而且还收获了数千匹战马。 大部分战马只是受了轻伤,只要休养几天便无大碍。 冷兵器时代,骑兵是最强大的战力,一个军队是否强大,通常衡量标准就是骑兵的数量,特别是重骑兵,一次冲锋,就有可能改变战局。 氐夷战力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拥有二十万骑兵,加上氐夷战马速度快,奔跑持久等特点,在正面战场上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 因为骑兵太过重要,战马就成为了最重要的资源。 天王军总计有三十万兵马(集结在浔阳城的有二十万),但骑兵仅有二万左右,结果一个晚上就损失了四千,近五分之一。 为了让骚扰的骑兵逃得更快,派出的都是最精良的战马,结果这些战马都落到了明王军手里。 一晚上的疲敌之计,血本无归。 卯时左右,明王军解决了最后一批骚扰的骑兵后,终于平静了下来。 季怀安带着众将折腾了一个晚上,虽然全都没有休息,但所有将士全都像打了鸡血一样,一个个兴奋不已。 唐易:“好像没有了?” 封瑞:“他们还有多少骑兵?” 蒙冲:“再来几批,我老蒙还没有杀够呢。” 季修:“再送点战马过来啊,我要组建一支骑兵军团。” 严韬:“怎么感觉你们像是土匪?” 季怀安:“都做个人吧……” 一晚上缴获了四千匹战马,简直就是天降横财,做人可不能太贪心。 ………… 次日一早,陆云飞接到通报之时,气得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一个晚上损失了四千骑兵,这让他的心在滴血。 陶方认为疲敌之计本身没有问题,主要是太过大意了。 已经骚扰了一夜,白天若任由明王军休息,四千骑兵就白白牺牲了。于是又派出两千骑兵从左右两翼进行骚扰。 白天的情况不同,他们以为只要行动小心一点,很难被伏击。但结果他们刚靠近明王军大营时,前后左右都有兵马杀出,将他们团团围住。 白天“千里眼”能看到几十里的距离,很早就发现了前来骚扰的骑后,然后布置好口袋阵,等着他们一入阵,扎上口袋围歼便可。 次日又损失了二千骑兵,陆云飞、陶方和天王军一众将领全都糊涂了,他们搞不明白,为何明王军对他们的动向了如指掌? 明王军总是能提前预知他们的动向,这让他们感觉到很是诡异。 即便有奸细,也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将消息传递回去,就算能传递回去,明王军也来不及布置口袋阵包围。 骑兵速度极快,能做到如此精准的包围,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提前预知到他们的动向。 难不成明王军内有先知? 损失了六千骑兵,陆云飞只能放弃疲敌之计了,再折腾下去,骑兵要全军覆没了。 若是派步兵去骚扰,根本逃不出明王军骑兵的追杀,去了与自杀无异。 季怀安见天王军没有再来骚扰,下令全军休息一天。 有“千里眼”覆盖四周三十里,也不怕明王军偷袭。 双方休息了一整天,未再交锋。 第四日,午时。 季怀安亲率大军来到浔阳城的城门口,开始了严韬提出的火炮催命,乱敌军心之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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