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荒野中一处大营。 中央营帐内,四人垂头丧气地围坐在一桌,一边吃喝一边起商议。 “妈的,一个扬州城,竟如此坚固。” “是我们所有人都低估了季家。” “大哥,现在怎么办?” “攻不下来了,只能撤退……” “今天损失了多少人手?” “两千多,还剩不到三千人。” “大哥,我们的粮草不足,兄弟们吃不饱,刚刚还在闹事。” “把带头的处分了,压一压……” “……” 四人几杯酒下肚,突然眼皮一翻倒了下去。 两名士兵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见四人被迷倒,取出匕首迅速抹了四人的脖子。 其中一人从怀里拿出一张纸展开,铺在饭菜上。 另一处营帐。 一名义军小头目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连续两天的战斗早已让他精疲力尽。 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来到床边,刀光一闪,小头目的脑袋滚落。 黑影将一个竹篮放在床边,竹篮上还挂着一张纸。 做完这一切,黑影悄无声息地离去。 这一夜,同样的事在其他十多支义军的大营中上演着,连紫荆军的大营也不例外。 出手的正是唐天霖所带领的刺杀小队。 唐门轻功、易容、下毒,让他们成为了最顶级的杀手。 这一夜,至少有上百名义军头领命丧黄泉。 不过有些可惜,紫荆军人太多,营帐占了方圆数里之城,加上防御森严,紫荆王陈璋和几名大将逃过了一劫。 ………… 次日晨时,曙光初现。 “啊——” 一声尖叫从营帐中传来。 “快来人,头领遇刺了……” 几名士兵听到喊声,冲进营帐,只见几名头领被抹了脖子,桌上还放着一封信。 “众位义士,只要放下兵器投诚,扬州和季家欢迎各路义士加入,酒菜已经备好,敬待众位义士到来。” 众人看完信,然后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全都有些不知所措。 “要去吗?” “头领都死了,不如去试试。” “会不会有诈?” “不去我们只能啃树皮了。” “妈的,饿死也是死,说不定真有酒肉,谁跟老子去?” “我去……” “我也去……” 天色刚刚放亮,一队数十人的小队来到城门口。 “我们是来投诚的……” “放下兵器……” 义军小队放下刀剑,全部举起双手。 紧接着城门打开,一队全副武装的季家军没收了他们的兵器,将他们带入城中。 不一会儿,又一支义军前来投降,足足有数百人。 同一时间,其他各处城门也都陆续有人前来投诚。 信上并没有诓骗他们,季家设置了几个大营,在里面摆了酒菜,虽然不是很丰盛,但能让他们饱餐一顿。 ………… 紫荆军大营。 主帅营帐。 “报,伍队长带着第三营叛逃了……” “报,第七营也叛逃了……” “报,第十三营叛逃。” “……” 陈璋听着陆续传来的汇报,看着手中的信,气得咬牙切齿。 帐中的几名核心成员黑着脸,像是吃了苍蝇般难受。 虽然昨夜他们逃过了暗杀,但手下不少军队长,参将都被杀,而且留下了大量招降的信件。 管理的军官被杀,连战连败,吃又吃不饱,紫荆军早已人心涣散,看到扬州城招降,有吃有喝,大批小队长带着人马投诚去了。 “大王,现在怎么办?” “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再不走,咱们的人要逃光了。” 人员叛逃还在其次,他们怕今晚敌人再来暗杀,脑袋不保。 “大王,我们的粮草已经只能维持三天了,需要尽快找个地方补充。” “你们说去哪里?” 虽然憋屈,但打又打不过,陈璋也只能选择离开,否则留在这里就是等死。 “往南五十里有一座小县城,先拿下县城,补充一下粮草,再往西便是嵩山,可以先去那里占山为王……” 一名将军指着地图提议道。 陈璋一看,便同意了那人的决定,立刻传令,拔营起程。 白袍将封瑞失望地看了眼陈璋,又看了眼被撕碎的信纸,眼中闪过一丝纠结。 出了主帅营帐,他悄悄召集了一下跟随自己的两千多人,直奔扬州城而去。 除了白袍将封瑞外,还有几名不受待见的将军也趁机带人叛逃了。 一个时辰后,营帐收拾完毕,紫荆军起程时陈璋才接到封瑞和几名将军叛逃的汇报。 “叛徒……” “狼心狗肺的东西……” “不是自己人,果然信不过。” “……” 陈璋和他的几名心腹将领纷纷出声咒骂,却不知正是他们排外,才是造成封瑞几名将军叛逃的根本原因。 封瑞叛逃的另一个原因是季家。 这次攻城战让他看到了季家军的潜力,这次季家军指挥出色,有勇有谋,最重要的是季家军乃民心所向…… 之前他们攻打别的城池,城中穷苦百姓不趁机暴乱就算好了,根本不会支持贵族守城。 季家明显不同,将扬州的贵族和百姓拧成一股绳,十分难能可贵。 封瑞心怀大志,原本以为能跟着陈璋干一番事业,但很明显,陈璋并非明主。 季家是否是明主,他不确定,但从扬州城的百姓拥护来看,绝对比陈璋要强得多。 陈璋几人骂完后,带着残余的紫荆军拔营离去。 来时近五万人,离开时仅剩一万八千人。 扬州城的这块大肥肉,谁也没有吃到,反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 季家,大厅。 “报,东门又有一支义军前来投奔,共计一千三百人。” “报,南门有两支紫荆军前来投奔,共计六千人。” “报,……” 听着不停传来的通报,老侯爷几人笑容可掬。 “报,陈璋带着紫荆军的残部向南撤离……” “这就跑了?” “侯爷,我带人去追击,保证将他们全部留下。” 老侯爷摇了摇头,放弃了追击。 此时已经收编了三四万义军,人数都快超过他们的人了,一下子收编如此多的人,必须要大军看着,以防出意外。 至于陈璋的紫荆军,不过是丧家之犬,不足为惧。 这时季扬跑了进来,哭着脸道:“爹,不能再收人了,我们养不起……” 作为后勤和财务总管,季扬要疯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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