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淮来到沈海家,很快就被迎了进去。 这位消失了十几年的弟弟回来了,怎么能让沈海不激动。 “阿淮,你回来了!”沈海看到自己弟弟,高兴极了,“这些年你去了哪里?” 沈淮自觉自己是修道之人,跟沈海这种凡人不一样,他态度有些端着,“大哥,许久未见,我已经修道有成,这次特意回来看看你们的。” “好好好,如果不忙的话,你就在府里面住下,”沈海也不在意弟弟的态度。 他看得出来弟弟确实没怎么衰老,估计真的找到什么修道的办法吧? 沈海跟沈霁父子一样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 对弟弟沈淮去求道的事情,态度都是很随意。 如今弟弟回来,他也不会泼冷水。 算是一个非常开明的兄长。 沈淮直接道明来意,“听说阿霁成亲了?娶的哪家姑娘?” “呵呵,说起这个,也是缘分,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看中了阿霁,非要跟他成亲,还给他买了一个县令的官职,如今阿霁是和平县的县令,” 沈海还是很骄傲自己儿子魅力无限,找到这么一个贤内助。 有钱有颜。 虽然一开始和平县内有人说他儿子吃软饭等等。 但是儿子最后用实力打脸了这些人。 他的儿子,有绝对的实力,只不过是错失良机罢了。 做官也不一定要通过科举,只要能造福百姓,不就行了? 沈淮听得出来沈海对这个儿媳妇很看重,只能旁敲侧击,“那阿霁有孩子了吗?我也想看看侄孙。”m.biqubao.com 关于这个,沈海就有些无话可说了。 沈夫人连忙挽尊,“他们才成亲数月,没有孩子很正常的,两人也还都年轻,晚些要孩子也行。” 他们两老不是不着急,可总不能去给儿子送人吧! 刚花了儿媳妇的银两买的一官半职,转头就嫌弃人家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往儿子房里送人。 这事,他们也做不出来。 沈淮想起沈府妖气冲天,“阿霁什么时候有空,让他带侄媳妇过来看看。” 沈海呵呵一笑,“我让人去跟阿霁说了,今晚一起用晚膳。” “大哥,这几日,我就先暂住你家吧。”沈淮说一不二,那个态度好像住在沈海家是沈海的福气似的。 沈海疼爱这个弟弟,也没有多计较什么。 反而是沈母心里有些不舒服。 这个小叔子年轻的时候非常不懂事,直接拿了家中当时仅剩的一百两银子说走就走。 十几年过去了,回来之后一副自己多么厉害的样子。 简直让人无语。 所谓长嫂为母,沈淮进门到现在,看她都不看她一眼,招呼都没个。 也就是丈夫念及旧日感情,要是她直接把人扫地出门了! 不知所谓。 “我有些乏了,大哥,你给我安排一个客房吧,不要太小,最好有院子,我早晚要吸收日月精华。” 沈母:“……” 沈家哪里有这么多客房有院子的。 沈淮自顾自道:“大哥,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不会办不到吧?” 沈海嘴角抽了抽,“沈家没有什么客房是有院子的。” “那大哥你们的房间呢?你们房间有院子就行了。” 沈淮走南闯北这些年,帮过不少达官贵人抓鬼杀妖,对待自己大哥这种普通人,自然有些看不上。 他认为自己理所应当住最好的房子。 沈母真的怒了,“沈淮,这是沈家,是你哥哥的家,当年你拿走一百两银子,让我们后来日子过的多艰难你知道吗!现在回来张嘴就说要住主人家的房间?有你这样做弟弟的?” “珊儿别说了。”沈海劝道。 其实他也觉得弟弟的话,真是猪油蒙了心。 谁家弟弟会提出住哥哥房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 沈淮甩袖冷哼道:“我就知道你们不欢迎我,没关系,我这次也就是路过而已,随便给我一个客房吧!” 今日如此对他,他日别怪他不念旧情了。 沈海看着弟弟沈淮的背影,叹道:“阿淮出去这么多年,都变了。” 以前沈淮虽然心高气傲,但也没有这么目中无人。 现在的沈淮,简直觉得自己天下第一,对家人都用一种俯视的态度。 沈母撇了撇嘴,“他一直都是这么自私自利,是你才觉得你弟弟本性善良。” 善良怎么会偷盗? 当年那一百两还是沈海用来娶她的聘金。 要不是她知道真相,这门婚事早就黄了。 “珊儿,这些年,委屈你了。”沈海想起当初他好不容易攒了八十两银子,加上爹娘给的二十两,打算作为聘礼。 他想给妻子一个隆重一些的成亲仪式。 没想到临到给聘礼的时候,银子就被沈淮盗走了。 那一刻,沈海万念俱焚,想到辜负妻子一片情意,家中钱财都没了,怎么给妻子一个舒服的未来。 幸好妻子明白事理,最后依旧坚持嫁给他。 而他们如今日子也过得越来越好,儿子做了县令,受到百姓爱戴。 “我们儿子都这么大了,说什么委屈,”沈母摆摆手,“我现在只盼望阿尚能早日生个大胖孙子给我们抱就好了。” 沈海宽慰道:“他们才成亲几个月,慢慢没事的,当年我们不也成亲了几年才有的阿霁吗?” 沈母想起当年在婆家的事情,也理解儿媳妇的难处,“嗯,你说的对。” @@@@@ 沈府—— 辛尚刚刚修炼完,就听到动静,知道是沈霁回来了。 他立刻用法术换了一套新的裙子,“相公,你回来了?” “嗯,”沈霁看起来有些烦躁,“娘说,让我们晚上过去吃饭。” “去就去吧,怎么这个表情?”辛尚好笑道。 他知道沈霁为什么如此苦恼,还不是因为他们成亲几个月没有孩子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他暂时没有想到解决的办法。 沈霁抓了抓头头发,“我担心爹娘又提生孩子的事情,” 他握着辛尚的手,“阿辛,我不想你难做。” 辛尚感动不已,“爹娘也是为了我们好,是我不争气。” “怎么可能,说不定是我呢?”沈霁脱口而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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