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万科原本是打算花几天时间,好好在杨村搞个市场调研,看是否能开发新的贸易商品出来。但是才转了一天,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实在是杨村太穷了点。 村里的老百姓们,平时也就是种点小米、土豆,连牲口养的都不多,甚至连小米自己都舍不得吃,要卖掉换成钱,再买点更便宜的杂合面、粗糠吃。更多的时候都是到处挖些野菜充饥。 周围也没什么矿产资源,绞尽脑汁也找不到什么能大量交易的东西。 甄国科一度打算把交易物品选成鸡肉算了。因为他见到村里家家户户大多都会养上几只鸡,好把下的鸡蛋攒起来卖点钱。 他觉得带回主位面当土鸡卖,也不是不行,这也算是真正的散养鸡了,味道肯定不错。上次在被服厂那边李云龙请自己吃的那顿鸡肉,甄国科就觉得肉质很好,比自己在主位面平时吃的鸡强多了。 但是仔细考虑之后,甄国科又放弃了。就靠着村里这几只鸡,加起来还不够自己一次的最低贸易额标准,选择这个,纯粹是浪费自己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分。 或许等以后积分富裕了,倒是可以这么做试试。 放弃这次刚开始的异位面市场调研之后,甄国科又变得无所事事起来。为了打发时间,他决定开始学着骑马。 做人还得靠自己,甄国科实在是不想再体验和李云龙共乘一骑的感觉了。 正好跟山娃相处了一天,也算是熟悉了,就跟孔捷打了个招呼,再继续借用山娃两天,教教自己骑马。 两天学下来,甄国科算得上是“成绩斐然”。至少他可以安稳的坐在慢跑的马背上了,当然前提是前面得有个人牵着。 山娃虽然有点不爱说话,沉默寡言,但是从他的眼里还是能看出来深深的鄙视。这个奇怪的甄先生,实在是有点笨。 这天,李云龙派人找到甄国科,请他去团部一趟。 甄万科琢磨着李云龙找自己,应该是卖布的事情有消息了。他在独立团已经等了三四天,早就有点不耐烦了,就急忙往团部赶过去。 在他快走到团部门口的时候,正看见一个圆脸的汉子从里面出来。甄万科认出来这是张大彪,李云龙在新一团时候的心腹爱将,一营营长。 李云龙来独立团之前,特意向旅长磨了半天,把他要了过来。算算时间,现在是应该从新一团赶过来了。 张大彪不认识甄国科,看见一个穿着中山装的青年朝着团部走过来,心里有点奇怪。 但想到自己刚刚来到独立团,什么事情还都不太清楚,张大彪也就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没有多问,朝甄国科点了点头,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甄国科进了团部,发现除了李云龙和孔捷之外,张万和也在。 看到甄国科进屋,张万和就过来跟他打招呼,“甄先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那匹布,在外面很受欢迎,卖的非常好啊,价格也很高,有了这笔收入,根据地的财政就能得到很大的缓解,我们后勤部门,也不用有这么大的压力了。” “说起来这还是占了你们的便宜,惭愧惭愧啊!” 甄国科摇头,正色道,“不能这么说,你们能赚到钱,就能从我这买更多的棉布。我们这是双赢。” 虽然是第一次听到双赢这个词,张万和明显听明白了这个意思。 “甄先生说的对,我们这是双赢。” 李云龙在一旁听到,不太明白“双英”是个什么意思。心想这位甄先生还真爱搞文化人那一套,尽搞一些听不明白的新词。 还是别让他们两个在这客套了,赶紧说正事。 “甄先生,我刚刚跟张万和商量过了,打算再买一批布。你这布料还有没有别的颜色?” “有,当然有。常见的颜色和花色,都是有的。”甄国科看向李云龙,“老李你这是打算下订单了?” 李云龙跟他相处多日,知道他说的下订单就是订货的意思,点点头,“这次要四千匹布,灰色、蓝色、青色各一千匹,花布500匹,如果有其他颜色,再凑个500匹。” 甄国科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自己仓库里灰布倒还有1000匹,其他颜色的布料还要再向厂家订货,等到送到的话,至少还要10天左右。 再说这次自己收到的小米,还需要时间卖出去换成钱。 “那就15天之后交货吧。”甄国科想着给自己留点富裕时间,最好是回去能找个靠谱的渠道,能整批把小米销售出去的最好。 哪怕利润少点,至少能节约一点时间。 张万和和李云龙对此也没有意见,自然是点头同意。 既然下一次的订单已经确定了,甄国科自然不肯再继续浪费时间,当下就跟李云龙告辞。 “老李,既然说好了,我这会就准备尽快赶回去了。老孔,山娃能不能借我用几天?让他陪我先回大夏湾一趟。” 李云龙昨天就听到汇报,说是甄国科骑马学了两天了,还是只能让山娃牵着缰绳,才敢自己单独骑。有一次山娃在前面跑得快了一点,还在后边吓得大叫喊慢点。 晚上和孔捷睡在一张炕上,闲着无聊还共同吐槽甄国科,说他实在是个书生样子。 现在听到甄万科要求借用山娃,知道他的打算,就这么让山娃牵着他的马,一路赶回去。 不过冲着他肯卖给自己这么多便宜布,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自己当然不会拒绝。当下就冲孔捷点了点头。 孔捷自然也没什么不同意的。“自然是可以。山娃,你护送甄先生回大夏湾。记得骑慢点,一定要保护好甄先生安全。” “是!”,山娃立正,转身出门去了。 几人在屋里闲聊了几句,山娃进门报告,马已经准备好了。 甄国科在山娃的帮助下,踩蹬上马,跟李云龙和孔捷告辞,“老李、老孔,不用送了!” 张万和也准备和甄国科一起回去,翻身上马后,跟李云龙告辞。 “李云龙,我也回去了。” 李云龙挥手告别,“老张,辛苦你了。下次再要多少布,直接给我要个电话,我转告甄先生,不用再专门跑一趟。” 刚坐上马背的甄国科听到李云龙的话,愣了一下,随后暗骂自己。 “我就是头猪,连李云龙都能想到用电话,我怎么就没想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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