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吧,那你们可别闻到味受不了!” 李弘文笑着打趣了一句,就跟徐婉晴回了自己的院子。 兔头其实做起来并不算太复杂,不过要做的好吃还是要下一点功夫,所以回到院子里,李弘文就开始处理起空间里积攒了许久的兔头。 徐婉晴则在一旁处理着今天打来的两只兔子。 如今的她已经可以熟练的给打到的这些猎物扒皮处理了。 “兔子皮我们已经积攒了不少了,什么时候处理一下,我想着等冬天的时候给你妈和我妈一人做一个皮子大衣。” 熟练的将两只兔子扒完皮,把兔子皮举起来,看了一下徐婉晴道。 “你要想做大衣,这个兔子皮可能差点,太小了,可以拼很多,张拼接痕迹到时候会有,我们要去山林找点别的大一些的猎物。” 李弘文摇摇头对于徐婉晴的想法,他觉得与其费那么大的功夫拼接一张皮子出来,不如直接就打一张大一点的猎物。 “可是最近我们去山里并没有看见太多大型猎物呀,你之前不是说还有熊吗?怎么没有看见?” “动物们的领地意识还是很强的,现在后山一进去就是狼王他们的领地,所以其他的大型猎物在这个时候都会向山的更深处迁徙,没有哪个大型猎物愿意对上这么一个十多头狼的狼群!” 李弘文解释道,这也是为什么从去年年底开始后山进去就很难看到大型猎物的原因,主要是当狼王的这只狼群开始成立之后,其他的动物就意识到这一块区域已经不适合生存了,没有谁能够对上十几头狼还能够全身而退,所以它们就主动撤向了山林的更深处,换了一个栖息地。 这样的好处就是村子可能以后很难遭受这些大型猎物的袭击,因为这些大型猎物都搬到了离村子更远的地方,轻易不会过来。 但坏处就是以后村里人想要打大型猎物,就需要进入山里更深的地方,否则是找不到大型猎物的身影的。 就比如现在,李弘文和徐婉晴在开春以后进山很多次,但是大型猎物基本上就没有见过。 “啊?!!我们进的地方还不够深吗?还要更深,那当天我们就回不来了呀?” 徐婉晴没想到是因为这个,她觉得她跟李弘文两个人现在进山走的已经足够深了,要是稍稍路上慢一点,可能都天黑回不来,可就算这样居然还不够深? “那当然了,要想真正打到大型猎物,我们就得在外面过夜,甚至有可能一天两天都回不来! 就这还是因为我有空间,咱们不需要考虑打到猎物之后运回来的问题,要是搁普通人还得考虑这个,时间上会更久,甚至于因为打到的这些猎物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处理不好血迹就会吸引更多的野兽。 所以正常的话进深山打猎的队伍应该最少都得七八个人,然后时间上也会更久,快了也得小十天,慢的话半个月小一个月都是正常的。” 李弘文笑着道,他跟徐婉晴两个人顶多算是进山里头野炊,顺便打个猎物,真正的打猎可没那么容易,特别是在不能够运用枪械的年代,打猎绝对是一个高危又耗时的活动。 就算现在这个年代不禁枪,有些村子村民自己家就有猎枪,但是对于进入深山一般也都是敬而远之的,顶多就是在前山的位置转悠转悠。 敢于进深山的都是一些配合默契多年经验的老猎手,人数上还不能太少。 否则很有可能是进山容易,出山难。 “那要不咱找时间进深山看看,我真的挺想看看那些大型猎物是什么样的,不过深山的话是不是就可以用枪了,这次去市里的时候我找纪叔他们给弄几条猎枪或者是步枪?” 徐婉晴是一个相对来说胆子比较大的人,不然也不可能从小就跟别的男孩子打架,对于深山这种很多人提起就心有恐惧的地方,她还是挺好奇的,对于那些大型猎物,她更是希望能够自己亲手打到一个两个。 “这个应该可以吧,到时候再说,要是真准备去深山,咱们就不单是要准备枪,还得准备帐篷,准备一些在野外生存的东西。” “那没什么问题啊,这些东西部队里都有,不就是野战的一些装备吗,我让纪叔一块给咱准备了。” 李弘文没有说驳徐婉晴的意思,不过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去市里,所以觉得这个事情可以推后。 另外就是要提前准备一些东西,但是话一说出口徐婉晴立马表示这些东西很容易搞定,因为这些东西现在市面上可能不好买,但是军队是都有的,而她最不缺的就是军队关系。 “行~吧,那到时候到市里你跟纪叔说一声,让他帮着准备,然后等咱从市里回来找一个时间就去深山里待两天。” 徐婉晴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了,李弘文当然不会再说这拒绝或者是其他的话,直接表示等两人回来就去深山里待两天体验体验深山狩猎之旅。 麻辣兔头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味道要重,要用不少的香料去掉兔头的腥味,然后让它有浓郁的麻辣鲜香,甚至要让这股香味沁进兔头最里面,让整个兔头里面的所有可食用部位都沾染上这种味道。 而这处理起来的时候就需要放入大量的香料,并且先用大火熬煮去让其迅速进入兔头的内部。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大火沸煮的情况下,整个香料的香味会急剧挥发,所以很快一股浓郁的香气,就从李弘文的院子飘向周边。 “李弘文和徐婉晴两个人今天吃什么好吃的呀?怎么就这么香,而且这个味道也太霸道了,光闻着味儿,嘴里的哈喇子都要下来了!” 离李弘文不远的院子里,白玫瑰和王招娣两个人也正在做饭,但是当这股香味飘过来的时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耸着鼻子使劲闻起了这股飘过来的香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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