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文每次收到两位姐姐的信,都会看很久。 信里两位姐姐对他的关心,以及对父母的关心,让他很是暖心。 看完信,拿出纸,李弘文就写起了回信,大姐的信最好回,二姐的呢,李弘文这次决定给回一封,不然他怕下次来的信里,就得有六页纸是二姐写信说他的了。 不要怀疑,他二姐做的到! 这也就是现在这个时代只能通过写信联系,要是搁现代,他觉得他二姐怎么也得把手机打没电了才会挂电话。 既然决定要回,那就多写一点,李弘文把这里发生的事,上工干什么,去山里怎么发生了什么事,知青点什么情况,他去临县认识了什么人都写了进去。 就跟流水账一样,想到那里写到那里,洋洋洒洒写了有三页纸他就再也写不下去了。 于是在信的末尾,他告诉二姐,他最多也就写这样了,要是她再要求让他多写,以后连这三页都不会有,就跟之前一样,不给她写。 写完这句话,他脑海里都能想象到二姐收到信后的样子,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头一天收信的人比较多,第二天请假去县城的人也多了。 王爱国马彩霞两人一人背着一袋东西,辛美丽和孙小凤两人倒是什么也没带,至于林惜君和白玫瑰两人,则根本就没有去县城的意思,也没有让别人帮着回信。 之前白玫瑰家里写了信过来,白玫瑰就是这么干的,如今多了一个林惜君。 这么多人一起去县城,李弘文也没有骑着车直接走,而是推着车帮马彩霞与王爱国两人驮着东西。 而在往县城的路上,他也知道两人这袋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了。 用之前队上分的小麦换的粗粮。 至于为什么带着去县城,则是准备给家里寄回去。 听到这个,李弘文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王爱国家里的情况,他知道,确实难,做为家里的老大,又是男孩,这边能好点,支援一下家里,确实应该。 但是马彩霞家里的情况,他就不太了解了,平日马彩霞基本不太愿意提她家里的事,也就王爱国提过一句,好像家里重男轻女的厉害。 “为什么?再怎么样,他们也是我的父母亲人呀!他们虽然除了要粮食的时候把我当亲人,可是那也是亲人呐,如果我不给,他们就会跟我断绝关系,我不想失去亲人,你不知道被人抛弃的感受,我不想再尝第二次了。” 或许是路上空旷,或许是天气合适,也或许是马彩霞也确实需要排解一下心中的苦闷。 在李弘文问她为什么家里不重视她,还要家里一张口,她就不管自己紧张不紧张也要给家里寄粮食回去的时候,马彩霞说起了她的童年。 在她的话里,从小她就因为是个女孩不受家里待见,很小的时候就被家里送了出去,结果一岁多的时候那家有了孩子,又把她送了回来。 送回来没几个月,她就又被送给了邻村一户人家,结果去了没多久就被人给退了回来。 之后没多久,她又被送了出去,是她姑姑家,在那里她度过了相对还算不错的一个童年。 她姑姑家有个小儿麻痹的哥哥,姑姑把她抱过去,虽然说是想着等她大点了,能够照顾这个哥哥,但是对她确实还不错。 一直在姑姑家长到八岁,姑姑姑父因为一起意外,双双走了,留下个身体有残缺的哥哥以及她。 没有了亲人的她,再次回到了她的原生家庭。 而从这个时候开始,她才深刻体会到了父母对他的不喜,甚至有一次还想把她带到很远的地方丢掉,要不是她一路问着回来,她就真的被扔了。 她清楚的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切,于是之后她拼命在家里干活,想要让父母明白她不是吃白饭的,她是有用的。 “可你现在长大了,你完全可以脱离他们自己生活了,而且你现在离他们这么远,他们也管不到你,你为什么还...?”m.biqubao.com 李弘文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那个残疾哥哥还在家呀!虽然父母对我不好,但是对我哥还过得去,我这些粮食其实不是给他们的,是给我哥的,虽然我也知道大多数到不了他手里,但是能到一部分也是好的。 姑姑姑父当年对我不错,他们走了,我得照顾我哥呀!” 马彩霞说完,李弘文没再说什么,这个事确实不是他一个外人有资格再过问的,也没法过问。 他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马彩霞,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不堪的原生家庭,也理解了为什么她会把所有的钱都寄回去,会把拿到的细粮换成粗粮,自己留一些,其余的寄回去。 看了一眼,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王爱国,李弘文第一次不太看好两人的事了。 王爱国的心思,他早就看出来了,之前还想着要不要找机会撮合一下两人。 现在知道马彩霞家里的情况,他心里对两人的事就不太看好了。 王爱国家里的情况虽然没有这么不好的,父母恩爱,兄友弟恭,算是一个圆满的有爱家庭。 但是他们有个问题,那就是穷,是真穷。 用王爱国的话说,小的时候,他家几个孩子,就他因为大一点有一身衣服,其他几个都多数是光屁股的。 后来稍大一些,用别人给的衣服,他妈给他们兄妹几个一人改了一个裤衩,这样那几个小的,出门才有衣服穿。 这是夏天,冬天的时候,他们就在家不出门了。 因为没有冬天的衣服。 后来大一点,他能帮家里干活了,家里的条件才好一些,最起码不管有没有补丁,衣服先是能把身上遮全了。 他跟他弟弟下乡都是自己主动要求的,他下乡那年十四,他弟弟才十三。 是的,别看王爱国长的老,看上去跟一个小三十的一样,其实今年周岁也就十六不到十七,跟李弘文同龄,只是月份大一些,是正月的,比李弘文大六七个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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