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近李弘文并没有招惹周成,而且也没有招惹白玫瑰或者林惜君,但是周成就是看李弘文不顺眼。 不过他也知道,这个李弘文不好惹,有点子手段,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也不去招惹李弘文。 他不招惹,但是不代表没人不招惹。 不管是那个时代,就算是这个以勤劳为标杆,没什么能偷鸡摸狗机会的时候,每个村也有几个标志性的懒汉。 靠山屯也不例外,村里有个懒汉叫赵二狗,本身也是赵大山本家,算起来还比赵大山大一辈,赵大山见到还得叫一声二狗叔。 赵二狗今年也二十来岁了,是家里的老来子,父母岁数很大才生下他,所以从小就特别惯着他,这也是他成为懒汉的根本原因。 本来他家条件虽然算不上多好,但也算不上太差。 因为从小游手好闲,老两口临走前,想方设法想给他娶个媳妇,可人一打听他这个人,都不愿意,而一些差一点的,别说人家愿意不愿意,赵二狗自己就先不愿意了。 所以二十多了,还没有个媳妇。 三年前,老爹老娘相继离开,赵二狗就更是没人管了,能躺着绝不站着,一年到头,就不怎么下地干活,老两口留的那点家地也被吃个净光,欠了队上不少的粮食和款。 赵二狗不愿意下地干活,但是嘴皮子挺利索,脸皮也厚,平日经常就在村头信息中心坐着跟大婶们聊八卦。 对于村里最近发生的事情,赵二狗不敢说了如指掌吧,但也是件件清楚。 两个有钱知青出钱自己出去盖了房,虽然有几个月了,但这事时不时还会在信息中心被提起。 白玫瑰深得一个苟字,基本上除了上工,平日里就躲在小院里不出来,所以大家刚开始还好奇,后来就基本不怎么聊了。 倒是李弘文,不仅有一手打兔子的绝技,而且还招来了外村的女知青专门过来,可以说在村里的热度一直不减。 这不,今天又骑个自行车过去,立马就引得村里的大婶们聊了起来。 “这个李知青,听说在城里有亲戚,上次就借了自行车骑。” “李知青家里本身就条件好,亲戚家条件也差不了。” “不过最近没怎么看到李知青打兔子了,也不知道是吃腻了,还是打不着了。” “肉还能吃腻?开什么玩笑!就是打的太多,打不着了!” 这闲话通常都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婶们聊的时候,就是想到哪儿聊到哪儿,根本就没有过脑。 但是靠在旁边墙根的赵二狗一听眼睛亮了。 他觉得这个李弘文李知青肯定不是打不着了,这山里的兔子那么多,怎么可能打不着? 多半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打兔子了,所以直接不在家里吃了,改到山里吃了。 要是自己偷偷跟上去,等他吃的时候,自己过去,坐在边上找他要,他还能好意思不给自己吃? 想到这里,吃肉的诱惑让平日都不愿意动的赵二狗动了起来。 正好,他还没走到知青点的时候,看到李弘文背着一个背篓从自己的院子里出来,把门锁上进了山,赵二狗就快步跟在了后面。 这个时间点村里人都在上工,李弘文也就没想着会有人跟着他进山,所以在看到兔子的时候,也没有掩饰,直接一个飞石就飞了过去,然后就是把兔子收进空间。 赵二狗跟在后面,看着李弘文一回扔一个石头,一回扔一个石头,但是就是没有去捡过东西。 这是在干什么? 打草惊蛇也没有这么个打法呀? 是知道扔出去的石头没有打到兔子? 跟在后面的赵二狗,还专门去石头砸过的地方看了一下,发现确实什么都没有。 不过奇怪的是,这个地方的草像被什么东西刚揪过一样,秃了一片。 怎么回事? 赵二狗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大秘密一般,这让本来只是准备跟一段,要是李弘文不吃肉就回去的他,不知不觉就一直跟了下去。 赵二狗这个人,虽然干活不行,但是得益于他平时爱好听个墙根,跟踪个寡妇进小树林,所以对于跟人还是很有一套的,一直远远的吊在李弘文的身后,李弘文居然一直没有发现。 但是,李弘文天天穿林子,体力有多好,他一个懒汉怎么能比的上,跟着跟着他就觉得体力有点跟不上了。 “这个李知青,到底是要去干嘛?这一路光扔石头不打兔子,也不停下来歇脚,早知道我就不跟来了!” 喘着粗气,赵二狗有些后悔跟过来了。 “这里是哪儿?” 刚才光顾着跟李弘文了,赵二狗根本没注意这林子越进越深,现在已经是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地方了。 “哎?李知青呢?” 他这一歇,四下打量,再找李弘文,发现李弘文居然不见了,这让赵二狗立马有些慌了。 “李知青!!!” 此时也顾不上自己是尾随了,赵二狗冲着林子里大声喊道,只是林子里除了他的回声,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李弘文!!!” “李弘文!!你出来!!” 赵二狗焦急的一边找,一边大喊道。 李弘文其实听到好像有人喊他,但是两人相距有些远,他只以为是听错了,这都已经进到山里很深的位置了,怎么可能有人喊他,所以根本就没理会,继续往林子里走去。 而赵二狗一慌,这方向还跑错了,虽然他一直在喊,但是离李弘文却越来越远。 很快李弘文连声音也听不到了,就更认为刚才的声音是错觉。 这次进山,李弘文是准备炸肉的,肉香味在这个时代有多诱人,他是知道的,所以最近进山的时候,他专门找了合适的地方。 那是一个山头上,山头上正好有一块小平台,可以让他在上面看风景,他之前有时候就会站在上面瞭望山林。 地势高,能看到周围,而且有上升气流,炸肉产生的香味会被带到上空,不会在林子里吸引其他野兽,李弘文觉得这地方简直就是为野炊的绝佳宝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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