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_第92章 来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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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怎么没见你过来送信呢?你们县里也用农忙么?”
  接过信李弘文笑着对邮递员问道。
  “嗨,别提了,是不用农忙,但是前段时间受伤了,就歇了个十来天,所以信送的有些晚了,不好意思啊!”
  邮递员苦笑道,他都不好意思提为啥受的伤。
  “没事,只要信不丢就好。”
  李弘文也就是随口问问,见邮递员没有细说的意思,他就没再问,拿着信回了自己的院子。
  另一边,跑到没人地方的周成打开信看了起来。
  “成儿,收到你的信,妈很开心,之前一直收不到你的信,我一直担心你到底在那边过的怎么样,跟你爸为此吵了好几次。
  不过你也不要怨你爸,他就是那么一个人,而且厂里所有人也都在看着,他也是被架在那儿了,不得不让你下乡,我已经跟他说了,等这事过去,会尽快想办法把你调回来的,但是这个时间可能最快也得一年。
  你说你之前写过一封信,我们并没有收到,所以你说的跟白玫瑰订亲的事,我们并没有跟她们家提过。
  你之前不是不喜欢这个白玫瑰么?怎么现在改主意了?被这姑娘卖工作抛家的举动给打动了?
  但是妈得说你一句,这个白玫瑰不是良配,自家父母都能舍掉,以后要是有更好的,会不会舍下我们家?舍下你?
  所以就算你写信过来要让我去找她们家,我也是要劝你三思,不能因为那边条件艰苦,这个白玫瑰又对你多一些关心就动了这个念头,你的未来还很长,不能因小失大。
  另外钱的事,你也知道家里你爸的工资也不多,家里钱也一直是你爸管,妈找他要肯定也不会给,所以妈只能把自己攒的点钱给你。
  如果急用钱,就找那个白玫瑰,她之前不是喜欢给你花钱么,现在手里有卖工作的钱,足够你们这两年用....”
  看着信里夹的几张一块的,两块的,总共加起来也就十块钱,周成其实早有预料。
  自家老子是不可能给钱的,顶多也就是老妈能给点。
  至于老妈说的上一封信没有收到的事,他倒没多想,这个年头信寄丢是常有的,只要不是挂号信,就会有这样的风险。
  “幸好没收到,不然还麻烦了!”
  甚至他还有些庆幸上一封信丢掉,这次他写信回去的意思就是,如果已经跟白玫瑰家里谈这个事了,那一定不要再谈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这回真的找到喜欢的人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林惜君才是他想要的未来伴侣,不管是长相上,还是谈吐修养上,都甩白玫瑰好几条街。
  虽说白玫瑰可能比林惜君有钱,但是在爱情面前,钱只不过是一堆粪土。
  他相信林惜君也是这样想的。
  现在这样正好,他不用担心白玫瑰突然有一天过来跟他说,家里已经让他们订亲了,然后搅黄自己与林惜君的事。
  “什么跟什么嘛?我什么时候缠着那个周成,让他跟家里说订亲的事了?”
  白玫瑰看着信里通往篇骂她的内容,以及说周成母亲去她妈面前说绝不可能同意亲事,让她家死了这个心的事,满脑子都是雾水。
  她都不知道这话从何说起。
  “周成那傻子不是跟那个林惜君屁股后面转呢么?怎么会写信跟家里说要让他家跟我订亲?”
  白玫瑰有些头大的道,她都已经尽可能的不跟周成碰面,尽可能的躲着女主林惜君了,怎么这个周成还能跟自己扯上关系?
  难道这就是主角光环么?
  看来自己还是不够狗啊!
  不会前段时间那个孙小凤和辛美丽两人找自己麻烦就是这个周成想出来的吧?
  是想让自己感受到孤立无援,然后找机会想来送个温暖,让自己重新死心踏地爱上他?
  噫~这些人心真脏,怎么那么多弯弯绕呢!
  李弘文的信就简单的多了,大姐问他有没有去找钟庆志,有没有问到底见得到见不到父母,嘱咐他如果比较难或者风险比较大,那就不要去看了,一切都以先保全自己为主。
  二姐的信就丰富的多了,还是如之前那整张信纸一点空都不留,然后这次八张纸都没够她写,直接写了十张。
  信里有京城什么东西涨钱了,她家的孩子说什么了,隔壁那个院里谁家下乡的写信回来诉苦的,那家孩子实在受不了,父母不得不退了让回城的.....
  反正是李弘文想歇一下只能看完一张的时候歇,否则看到一半抬头就找不到自己看到那儿了。
  信的末尾,二姐再次提到了四页纸的事,并且表示一个月还至少得一封,如果不能一个月一封,那就少一个月加四页信。
  这让李弘文不由苦笑起来,看来自己就算跑到千里之外,还是不能躲开自家二姐的语言轰炸呀。
  不过,也确实该给家里回信了,上个月去农场看完父母后也忘了给家里回信了,两个姐姐也一定是等不到他的信,有些着急了。
  只是大姐稳重怕给他压力,只嘱咐了让他保证自己安全为要,二姐则是把所有的担心化作了鸡毛蒜皮的小事。
  提起笔,李弘文当即就写起了回信。
  当然信是写给大姐的,二姐的信,他不准备回,因为他知道不管他回不回,二姐这信肯定也不会少,而且不管他回不回信,等他回城的时候,二姐看到他,说话时长肯定不会低于一小时。
  信里他先说了为什么这么晚才会回信,然后提了他已经见到父母的事,不过没提父母形象变化的事,而是说父母还好,他以后每个月都可以找机会去看看,也说了钟庆志对他的关照,并表示随信会寄一些这边的山货过去,让大姐拿着去庞叔家走一趟,好好谢一谢人家。
  正事说完,也提了一些在这边的生活,提了夏收的情况等等,当然,在信的最后还是提了二姐的,一句不提肯定不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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