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分到五十斤小麦,所有人都很开心。 李弘文还有白玫瑰额外从村里买了一些。 李弘文是真的需要,从村里买的话,比从黑市买还便宜一些,而白玫瑰则纯粹是看到李弘文买,觉得自己也需要买一些让人知道她家里有多的麦子,所以才买的。 对于这个赵大山也是愿意的,村里今年麦子高产,卖一些年底的时候还能给村里人多分一些钱。 交完公粮,地里的活除了种地,还有就是对麦垛的二次碾麦。 这个时候就没有那么着急了,反正是能多弄出一点是一点。 “嗯?吹唢呐的老林走了?” 就在分完粮的第三天,村里住在西头的唢呐匠老林走了,晚上走的,家里人都不知道,早上发现老头没起来去叫,才知道老林已经走了。 他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唢呐匠,平日里附近村子有事,都会找他,所以他家的条件在村里也算是好的。 只是他这个人比较守旧,对于吹唢呐这个技术,一直不愿外传,再加上两个儿子在这方面确实没有天赋,所以他给人吹了一辈子的唢呐,反而他走了找不到人替他吹。 “听说以前老林还是收过徒的,徒弟跟了两年,突然就走了,之后老林就再也没收过徒了。” “你说他这身子骨那么好,怎么就突然走了呢?前两天去地里干活,可不比其他年轻人干的差。” “就是,要不是去他家看了,我都不信这事是真的,那么好的身子骨,怎么可能说走就走呢?” “现在麻烦的是没人吹唢呐,这要是就这么走了,那可太冤的慌了。” “谁说不是呢,虽然现在不让大办,由队上统一办,可是这唢呐也没明令禁,基本上谁家都用,这要是他家没用,那真成笑话了。” 在打麦场跟着几个村民叉麦杆的时候,李弘文听到了几个村民的聊天,这才知道村里有人去了,而且还是吹唢呐的那个老林。 这年代,这个职业不比前些年,有人家有事,请他过去也不能给钱,基本上就是管一顿有肉的饭,或者给一些粮食,所以干这个的很少,附近几个村好像也就老林一个。 当然也不是说别的村就没有会,只是老林活最好,所以基本上有事都是找老林。 林家两个儿子去别的村请了一个唢呐匠过来,在大队的组织下,林家办了事,把老林葬在了村子后面的山上。biqubao.com 其实县里现在也在宣传不要土葬,要火化,但是没有强制性,农村的人也没谁会去城里火化,都是进行的土葬。 所谓红事不请不到,白事不请自到。 虽然林家没有请,基本上村子里的人都去了林家,那怕帮不上忙只露个脸呢,能去的都去了。 知青点的几个知青,王爱国马彩霞王招娣去了,李弘文也跟着去了,剩下的就都没有去。 不过这个时候办事肯定是请不起这么多人的饭的,多数人也就是去看看安慰安慰就回了,只有关系最近的亲戚才会留下来吃饭。 李弘文对白事倒没有什么可说的,唯一觉得差的是那个唢呐匠吹的真不咋的,曲子吹的没有精气神,只是照本宣科,甚至有好多地方还明显有错漏,也难怪十里八乡请人都找老林。 待第二次碾完麦子,地都种上后,整个村子的节奏才算再次降下来。 李弘文这时候才有空再进山里转转。 不过也没有专门请假,而只在每天下工去山里转,之前小溪边发现野猪的地方,没有再发现野猪的粪便,看样子是有些日子没过来,倒是小湖边的熊掌印显示,那只狗熊最近有来这里下过水吃过鱼。 寺庙里的残垣中,从上次发现宣德炉后,就再也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而李弘文的艾香也终于在这个时候弄好了,本来应该早就弄好的,只是农忙时太累了,就把这个事搁置了下来,也就折元宝和看书每天还能坚持。 “缺的东西有点多,能做成这样,也算是不错了!” 当然艾草后来李弘文换成了端午当天割的艾草,这也是为什么这个香现在才制成的原因。 从外面找了一些细腻的沙土,李弘文把自己的狮耳三足宣德炉拿出来,放炉里放了一半沙土,然后取一支点上,看着袅袅青烟升起,闻了下味道后李弘文叹道。 焚香,读书,总算是有点雅趣了。 “香制好了?” 傍晚王爱国过来的时候,闻到屋子里的味,立马猜到了李弘文的香制好了。 “嗯,这是给马彩霞的,你过会回去的时候,给她带过去吧!” 拿出一把香,李弘文交给王爱国。 这事他也能干,不过自从上次觉得王爱国对马彩霞可能有点不一样后,他就没想着这香自己送了。 “好。” 王爱国显然没有想为什么李弘文自己不去送,反而要让自己送这个事,而是很开心的接过香。 之后在看书的时候,能看到他明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要不,你先回去?” 最后李弘文不得不让他先走了。 “好,今天有些不在状态,我就先回去了!” 放下书,王爱国就拿着香出去了。 “看来这事是有一撇了,剩下的就不知道那一撇什么时候成了。” 看着王爱国走的有些急的身影,李弘文笑着摇摇头。 “周成,李弘文,王爱国,辛美丽,白玫瑰,有你的信!” 王爱国刚走,外面就传来邮递员的声音。 农忙的时候,邮递员一直没来,这是最近一段时间第一次来。 李弘文听到声音放下书就往外走,到了外面,邮递员跟前已经站着好几个人。 周成最为激动,拿到信,迫不及待的就撕开了信封,不过刚抽出信纸就意识到什么,拿着信就跑到了知青点以外没人的地方去了。 白玫瑰倒是好奇,她没想到家里居然还会给她写信,不应该是断绝关系不跟她来往的么? 而李弘文,都不用拆信,看到信封的厚度就知道,自家二姐肯定又写了不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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