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干大事,自然得搞明白最关键的几个问题。 朱弦越拿起一张布,按照记忆,开始随手画起了中原各地的地图: “首先,要搞清楚几个根本的问题。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要往哪里去,去做什么?” “我们是谁?意味着,我们要打出旗号。” “我决定:旗号名为济世营。我们的宗旨: 是在这乱世之中,对抗瘟疫,救助百姓。 官府不管、劣绅贼寇为祸的地方,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我们会在那里建立秩序,医治百姓,救济世人……建立属于我们的天地。” “其次……我们在哪里呢?” 朱弦越的地图,已经画的越来越详细了:“我们现在,在开封府的最南端,在商水与项城的交界,名为:颍岐口。” “我们要去的,是归德府。 我们沿颖水往北,去陈州。再沿着官道,一路往东北去,过马场集,去柘城、鹿邑、毫州一带。 到了那,就是我们此行的目标。在未来的一年里,这里会相对安定,远离战乱,是可以安家之地。” 他还想去更远,但这显然不现实。 说完,朱弦越看向众人,分析着他们的神色变化。 大部分人,都是静静听着,神色要么迷惘,要么毫无变化。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一开始他们还能隐约听得懂自己要做什么,按照他们的理解,不就是:治病救人么? 至于为什么治病救人,后面的一些就不太懂了。 有的理解是朱弦越心善做好事,要做立地菩萨,也有的觉得朱弦越是要靠着治病救人赚人银子,作为营生。 对于那识字,懂得一些地理局势的人,他们的理解就要更加清晰一点。 李文轩、李泽秋以及李良朱弦越这一套很眼熟:这和闯军之中裹挟饥民,游动各方的套路有点像啊。 只是朱弦越没有打出杀官造反的旗号,改为更加温和让官绅百姓更理解认可的:对抗瘟疫、救济世人。 这个发现,让三人感觉又是激动憧憬,又是惶恐不安。 他们当然不怕造反,只会不知道朱弦越一个医生,能不能成事呢? 对于朱一学以及塾师吴彦平而言,则是心中惴惴更多。 但是,后两人也别无选择,只能用心听着,以期能够使得上自己的本事,多过几天吃饱穿暖的日子。。 朱一学已经是朱弦越的家仆,只能跟着往前冲。 吴彦平身无长处,离了朱弦越也别想再有个好下家。 吴有性则是心性更加单纯,一路所见所闻,也早已对朝堂能治瘟疫死了心,听完接下来的路线后,当即赞赏道: “东主此言,可谓是思虑周全。” “无论是柘城还是鹿邑,都是交通发达的地方。 有涡水、汴河,可以走水运,能够更低成本获得来自毫州的药材。 毫州为中华药都,是西汉名医华佗的故乡,建城三千余年,人文荟萃,药材业极为发达。” “在那,我们也能聘用到相应的人才。药材所需的种植、采集、加工人才,毫州都有。” “当然,那边医家也是众多。 如果我们在毫州研究瘟疫,反而会被人讥笑关公面前耍大刀,先在归德府验证,再借助毫州之力发扬光大。 此实乃最佳之法!” 朱弦越颔首,笑道:“好。 有了你们这样一群骨干之后,我也可以放手施展了。” 他又对李文轩问道:“闯军走后,应该还是有不少附近的饥民、流民持续来颖岐口,现在这些人每日过来的还有多少? 这附近,还有多少流民?” 李文轩估算了一下,说道:“现在颖岐口的流氓,应该还有个几十人,就在镇子的河边上。 有些人在网鱼求生,只是收获艰难。 此外我们最近陆续求购药材,有些山民寻到生计,都在采摘药材找我们换粮食求活。” “每日新增的说不好,但总有个十几个。 但比起之前已经减少了很多,他们大多都是之前闯军分发骑士,奔去各处乡村、城镇,遇到流民群便喊人可以投奔过活。 现在闯军南下,便没了骑士做这件事情,只有一些零星,实在活不下去的流民。” “我预估着,附近应该还有个数百人。” 朱弦越目光灼灼,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也把宣传工作做起了。 李文轩、朱一学。我记得你们两人都能骑马,一人都买两匹马。 我给你们五百斤粮食,去附近方圆三十里跑一圈,分发粮食,告诉他们来颖岐口投奔我济世营。”m.biqubao.com “不过,要约定好时间。 十日后,我们就拔营出发,朝着柘城、鹿邑一带前进。 那些饥民如果赶不上颖岐口这趟车,就只能自己来投了。” 李文轩、朱一学领命应下离去。 一旁的李泽秋低声说道:“恩公,如此一来,营中的粮食,很快又要不够了……” 朱弦越缓缓颔首。 粮食的来源,的确是个大问题啊。 朱弦越的穿越空间里,并没有预备太多的粮食,总共只有两千斤。 其他大部分,还是医疗药品、油料、枪支弹药等等东西。 想到这里,朱弦越说道:“走,我们去看看存粮情况。” 这一看,情况却是更加不乐观起来。 原来,帐篷里面,竟然也只有存粮不足五百斤。每日都只能省着点用。 朱弦越要扩大队伍,粮食是万万不能缺的。 朱弦越问向李泽秋,说道:“这镇子里,可还能买得到粮食吗?” 李泽秋说道:“颖岐口本是两河交汇,交通便利的地方,往常行商颇多,但眼下战乱,那些行商避之唯恐不及,镇子里,恐怕只剩下一些百姓的口粮了。” 朱弦越摇了摇头,心道:闯军眼下正值上升期,纪律严明,不侵犯百姓,立下不错的名声。 自己借了李岩的名声势力,如果去抢百姓口粮,恐怕转头就被李岩大义灭亲。 他可是知道,闯军南下攻南阳后,还会二攻开封。 朱弦越问道:“商水的大户呢?百姓的口粮我们不能动,大户却不碍事。” 李泽秋说道:“大部分的大户都已经逃难走了。 乡里一些大户倒是有存粮,可要么是已经被闯军攻破,要么就是防守严密之地,很难打下。 如果只是买,我们这种外乡人,没人做保,想要找当地大户买粮是买不成的。” 朱弦越猛地想到了什么,笑道:“那么,那些逃走的大户去了哪里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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